| 學達書庫 > 梁曉聲 > 我和我的命 | 上頁 下頁 |
|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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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玉縣曾經兩易其名——明代時它叫過侑縣。縣誌記載,歷任縣令以好客聞名,上行下效,百姓遂以好客為榮,於是菜酒業受益,然而世風卻日漸輕佻了。其實呢,設身處地想一想,地處偏僻的山坳之間,好客是多麼正常的人性表現!所謂世風怎樣,也許只不過是不喜歡「侑」這個字的人的藉口。清中期的時候,某任縣令上奏朝廷,力陳應將「侑縣」更名為「鬱縣」的好處。皇上認為他言之有理,批准了。改為鬱縣之後,茶酒業並未因而衰弱,好處卻明顯地產生了,便是從官到民,不僅在乎經濟,也開始重視教育,重視文化,知書達理的人多了,此後出了不少舉人,秀才在人口比例中一年比一年高了。 郁縣先人們的大遺憾是不曾出過進士。但他們當年也有一傲,便是直至清朝瓦解,總共出了三位孝廉。「孝廉」相當於全國道德模範,對於偏僻的山裡的一個小小縣城,那確實是殊榮。因為秀才、舉人,包括進士,說到底都是一考定終生的事。孝廉卻需要民選的參與,一級比一級審得嚴。最後一關是,皇上要親閱事蹟材料的。倘若欽定的「孝廉」名不副實,君臣面子上都不好看。 解放後某年,全國對省、市、縣之名進行了一次統改,「鬱縣」又在那一次更名為「玉縣」了。這是因為,「鬱」字雖有意思甚好的一面,如「郁乎其文」、鬱鬱蔥蔥;但也有意思不好的一面,如憂鬱、鬱悶——而改成玉縣,那就將經濟、教育、文化、官風、民風,一切好的方面都容納在內了。改為玉縣以後,玉縣人津津樂道的,就是玉縣也出了幾位開國將軍和副部以上幹部了。 一九八二年的玉縣有六七萬人口,這是專指縣城內人口,不包括神仙頂這樣的周邊山裡的農村人口。它的三面都是丘陵,一面臨江。江叫鏡江,常年處在流緩波平的狀態。絕不是一條徒有其名的江,挺寬挺深的。江的中航線能行兩層的輪船,乘輪船半日後可到達下游的一個地級市,叫臨江市。從臨江乘列車,十幾小時後就到貴陽了。 玉縣擁有風景旑旎的山光水色。 為我接生的女人姓方名靜妤,那年三十七歲。她丈夫叫孟子思,比她小兩歲,他們當時沒孩子。 方靜妤那一門方氏家族,在玉縣不但歷史悠久,而且是望族。這一家族歷史上出過多位舉人、一位進士,秀才之多更不必說了。還出過一任玉縣縣令,縣誌上記載他政績可嘉,遺留在民間的口碑相當之好,屬於勤政親民、兩袖清風的一位縣官。還出過兩位孝廉——全縣一百五十幾年間就出過三位孝廉,方氏家族居然有兩位!以上種種,使方氏家族在縣誌上佔有重要篇章,在前幾代玉縣人的記憶之中也籠罩著經久不褪的光環。 近代以來,方氏家族的人主要致力於民間教育事業,方靜妤的祖父輩中,有人或與那時的黃炎培、陶行知、宴陽初見過面,交流過「教育救國」的心得,或書信往來頻頻。 他們對玉縣的最大貢獻,便是使玉縣有了一所主要由家族出資創辦的護士學校,簡稱玉縣護校。直至一九八二年,玉縣護校在全省仍頗著名。它培養出的護士不僅僅是護士,同時還具有相當專業的接生水平。方靜妤的祖上們創建這一所護校,當初也是因為考察到了周邊山裡的農村嬰兒出生的存活率甚低,急蒼生之所急。她的父親多年擔任護校校長,母親則是終身教師。由她父母接生的玉縣人及山裡的人,誇張點兒說,幾乎可用「不計其數」來形容。方靜妤十九歲從護校畢業後,既在學校當老師,又常年進山義診,所接生的孩子也差不多近百了。 一九八二年,方靜妤已是護校校長。 孟子思是「文革」中貴州大學歷史系的工農兵學員,畢業後留校,不久由於參與了反「四人幫」的活動,被打成了「現行反革命」,在一次勞改勞動中突發隱病,昏厥於地,幸虧方靜妤到山區義診經過那裡,及時救了他一命。後來,他倆暗中相愛;「文革」剛一結束,如願以償結為夫妻。一九八二年,適逢中央推行「知識化、年輕化」的提幹方針,孟子思遂成為臨江市最年輕的副市長。他每星期起碼回玉縣一次,與妻子團聚。工作一旦忙起來,十天半月才與妻子見上一面也是常事。他是副地市級幹部,玉縣是處級縣,他如果提出調到玉縣,組織上無法安排,況且臨江市也不會放他。他知道組織上會感到為難,就幾次打消了調到玉縣的念頭。 與妻商議時,妻子也堅決反對。畢竟,臨江市的平臺大些,對他的個人前途有利無害。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一批無任何政治背景的知識分子有幸躋身政界,被視為改革開放的重要成果,所以那也就不僅僅是個人希望怎樣的事了。方靜妤調往臨江卻容易多了,只要她願意,玉縣和臨江市的組織部門都樂於成全,一紙調令而已。但她不願調往臨江。她對護校的感情太深。她的祖父是玉縣民盟的創建者;她父親「文革」前一直是玉縣的民盟主委,也就是「一號人物」。一九八二年的方靜妤,也成為玉縣民盟的主委了,順理成章地當上了縣人大的一位副主任,唯一的女副主任。她對身兼什麼官職並不在乎,但玉縣的民盟組織在「文革」中受創嚴重,一九八二年時剛剛「起死回生」——玉縣民盟也等於方氏家族留給玉縣的寶貴遺產,她這位家族正脈的唯一「女掌門人」,不可能不心懷一份責任,使之重新在改革開放中發揮積極作用。 好在,方靜妤也罷,孟子思也罷,都是事業型的人,對於兩地之愛,倒也極為適應。由適應而習慣,由習慣而挺享受,反而愛得美哉悅哉,其樂陶陶。一九八二年那時,中國兩地分居的夫妻多了去了,對於中國人,那似乎不是什麼大不幸。 方靜妤對於我父母將我遺棄在她家,所持的是一種不予苛責的態度,甚至也可以說是一種正中下懷、樂於接受的態度。 因為不但她已記住了我父母的臉,別人也記住了,以她的人脈和關係網,若想找到我父母,那還不是易如反掌? 但她似乎根本不打算那麼做。 她對那位鄰家阿婆說:「等三個月再做決定吧。如果那夫婦倆後悔了,自會來認這孩子。他們不來的話,證明他們是鐵了心要遺棄這孩子的。既然那樣,找到他們又有什麼意義?」 三個月內,我父母沒再出現。 她說:「多等三個月吧。」 又過去了三個月,我父母還沒出現。 而我,由「人之初,肉一團」一晃長到了半歲。「肉一團」的我也罷,半歲的我也罷,對自己的命運將會如何是完全沒有「自己意見」可言的,只能任人棄或留。但我已經開始咿呀學語了,而且喜歡笑。我被照料得特別周到——一位堪稱育兒專家的護校女校長和一位盡職盡責,在我之前替別人家帶大過數個小孩子的老阿婆「精誠合作」,能照料不好我嗎?對我的營養供給也很多樣,應有盡有,別提多麼全面。可以這樣說,在當年,在全玉縣,能受到我那種悉心照料的小孩,肯定少之又少。這顯然是我愛笑的大前提。我在人世間最初熟悉的臉不是我父母的,而是方靜妤和那位阿婆的。雖然這兩位女性的年齡不同,有一點卻是相同的——臉上似乎都煥發著使我覺得被愛的光。我不騙你們,半歲的我已經能從人的臉上感受到自己是否被愛了。這兩個女人的懷抱,是我覺得最溫暖、最舒服,也最安全的地方。我一看著她們的臉就會笑起來,那是不由自主的,本能性的,取悅的笑。是的,那麼小的我,我想我已經開始無師自通地「學會」取悅於愛我的人了。是否也有感激的成分我說不清楚。大概不會吧?誰知道呢。不論她倆誰抱起我,我都會很快就入睡了。 後來,我叫那位阿婆于姥姥,因為她姓於。 她曾對我說:「你小時候笑起來可招人愛了,你媽一看著你笑的模樣,就忍不住要把你抱起來。你小時候也沒怎麼哭過,就哭過兩三次,每次就哭幾聲。」 那時我還不知道我被父母遺棄的事,但已經聽過一些關於天使的故事了。我就想,我多幸運啊,從小被兩位天使般的女人愛著,太沒理由哭了啊。 半年後,也就是一九八三年的三月,我成為了一個玉縣縣城裡的人,我的姓名被加添在我母親方靜妤的戶口上了,我前邊一頁印著「孟子思」三個字。戶口上注明我是他倆的女兒,於是,他倆成為了我的父母。母親堅持我隨她的姓,父親為我起名方婉之。我的出生日是一九八二年九月十四日,我母親不想改變我事實上的出生日。 二十六年後,我對我的出生相當困惑——因為,我不能確定究竟是我的生母給了我生命,還是我的養母給了我生命。當時,如果不是養母及時出現,在她家中,在她的床上憑著豐富的接生經驗將我接生下來,我也許生下來的同時也就死掉了,甚或也可能要了我生母的命。後來知道,我在生母腹中的胎位不正常,專業的說法是「橫胎」。接生「橫胎」幾乎所有婦產科醫生都會「頭大」,最保險的方法是剖腹產;而當時實行剖腹產是不可能的——我的「校長媽媽」是擔著極大風險把我接生下來的。她當時覺得為了拯救大小兩條性命,冒那種風險是值得的。如此說來,是不是也等於我的養母給了我一條命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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