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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那一時刻我真想撲上床,緊緊摟抱住她,瘋狂地親她一陣!就算真的便宜一半兒吧,那也是十五萬啊!我迄今創作幾百萬字了,還從沒一次得到過十五萬元的稿費那!十五萬啊!想不到在這所精神病院裡,我竟遇到了我命運中的財神娘娘!而我那幾百萬字,十之八九是從每千字七元、九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計起的!還要上稅!早知道我的背心比我的小說值錢得多,我前十年又何必那麼孜孜不倦那麼勤奮地寫小說呢!

  小悅說梁老師,別急別急,您先穿上衣服,否則別人敲開門,會把咱倆都想歪了的!

  待我穿上衣服,她又說梁老師您坐下,坐下。鎮靜點兒。鎮靜點兒。先別太激動……

  於是我重新坐下,倒了一杯涼開水,揚起脖子咕咚咕咚一飲而盡。

  小悅一板一眼地說,梁老師,第一,您的這件背心,當然也要賣三十萬!開價只能高於三十萬,絕不能低於三十萬!少一分錢都不行!便宜沒好貨這句話,對中國人買東西時的心理還是有影響的。所以,你剛才便宜一半兒那種話,再也不能對第三個人說。這件事,我當你的經濟人了!你必須信賴我。必須對我言聽計從。而且,你必須明白,沒有我這個經濟人,你這件背心是賣不成的。只配被當抹布。被當擦最不乾淨的東西的抹布!

  她一嚴肅,也就不再對我「您」、「您」相稱了。使我疑心她此前對我的敬意,可能是並不由衷的。

  我連連點頭。說是是。說親愛的小悅啊,我保證百分之一百地信賴你。保證對你言聽計從。我當然也明白,沒有你這個經濟人全面操作,我的背心怎麼能賣成呢!

  她說,第三,你的背心要賣成,那並非一件簡單之事。首先得經我們院長,也就是王教授這位專家,對你的背心進行嚴格的,規範的,具有科學性的檢測。得他以專家的身份,開據一份證明。證明你確系一個幸福的人。證明你的背心確系穿了八個月沒洗過一水的背心。最重要的,得證明你背心上的「XF」元素微粒附著量,要求達標……

  我吞吞吐吐地說,小悅,我親愛的無比信賴的經濟人啊,萬一王教授他……他不認為我是一個幸福的人呢?

  小悅說是啊是啊,王教授是個最講認真二字的人。他若不認為你是一個幸福的人,那咱倆的策劃,成功的大前提也就沒有了。還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她這一說,我犯愁了。雖然我僅和王教授交談過一次,但他給我的第一印象挺深,使我感到他是一個非常講原則的人。我估計,他不會認為我是一個幸福的人。

  我試探地問,小悅,咱們能不能思想解放一點兒,操作方式上變通變通?比如,咱們能不能……

  能不能對他進行賄賂?

  我說對對,我正是這個意思。不過你把話說的太明白了。有些話,一往明白了說,就難聽了。咱們最好還是別用「賄賂」這個詞兒。這個詞兒多他媽的讓人膩歪啊?咱們就說能不能用一種普遍行之有效的方式,使他情願地高高興興地承認我是一個幸福的人呢?

  小悅說你別解釋了。反正都一回事兒。我實話告訴你吧,我們院長他才不吃這一套呢。他是位少有的正人君子!

  我一聽就沮喪了。默默地吸起煙來。

  小悅問你沒招兒了?

  我說是的。

  又問你犯愁了?

  我說是的。三十萬仿佛就在眼前飄著,仿佛一伸手就可以一捆兒捆兒抓得到,倘過不了王教授一關,便如黃粱美夢,怎的僅僅一個愁字能了得?

  小悅吃吃地笑了。她說作家先生,別愁別愁,招兒我已經想好了。咱們別賄賂他。他不吃這一套,你偏跟他來這一套,不是硬往槍口上撞麼?我看這麼辦,你寫下一份字據,表示完全出於自願地,將賣你的「XF」背心所得的款項的一部份,捐獻給他,以支持他繼續從事他的「XF」科學研究。要寫清楚,是捐給他個人,而不是捐給院方。捐給院方,他不是自己就沒法兒用了麼?

  我雙掌一拍,眉開眼笑,說對對,說這麼辦好。一往支持科研方面提,咱們給也給得體面,人家收也收得理直氣壯了。

  小悅說事不宜遲。那你現在就先將這一份字據寫了吧!

  於是她下了床,從我病房的桌子抽屜裡找出紙和筆,扯我坐到桌前去,站在我背後,對我口述起來。

  寫到具體錢數那一行,我扭回頭,問她我捐贈多少為好。

  她說也別太多。太多對我就有失公平了。就寫捐贈十五萬吧!

  我一聽急了。將筆往桌上一摜,說這可不行!十五萬啊!一半兒啊!這個數目已經明擺著對我有失公平了!

  小悅說你摔筆幹什麼啊?白紙黑字,你寫的可是「自願捐贈。」這還只不過是寫寫,還沒到一捆捆真給人家錢的時候呐,你怎麼就犯起急來了?那這事兒還能成麼?這事兒成不了,你不是十五萬也白得不到麼?捨不得兔子套不住狼。寫吧寫吧!

  儘管我一百二十個並不情願,但她的話畢竟也有道理。我只得接著寫。心裡彆扭,字也就不如前幾行那麼工整了。

  寫好,小悅她拿起認真看。並親自動筆勾改了幾處,而使之看起來更是我心甘情願的。捐贈對象是王教授本人而非精神病院這一點,也改得更明確無誤了。儘管我是作家,她是護士,但我不得不暗暗承認,僅就這一份字據而言,她的措詞水平比我高多了。

  她讓我抄一遍。

  我心裡窩火,懶得抄。讓她替我抄。

  她說那可不行。說這份字據,還要經過公證呢!不是我的親筆,不發生法律意義啊!

  我也就只得重抄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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