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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上部 第四章

  大風從周家房頂掃過,雪粉落了周秉昆一身,也落了些在後衣領內,使他不禁打了個哆嗦。

  周秉昆那日第一次「享受」到由單位的車直接送到家門口的優待——儘管只不過是輛舊的小卡車,一路昏昏沉沉的,半點兒都沒有「享受」之感。

  老工人師傅問他:「小周,沒大事兒吧?要覺得確實不對勁兒,那咱們去醫院。」

  他已跳下了車,眼睛半睜半閉地站在家門前,揮揮手說:「沒事兒,你們快走吧,我是因為早上沒吃東西……」

  他為自己昏倒而感到羞恥,本能地予以遮掩。

  另一位師傅說:「我猜也是,難怪的。」

  他們便都沒下車。那麼冷的天,挨了兩個多小時的凍,誰都想趕快回到廠裡找地方暖和暖和身子。

  「秉昆,發什麼呆呢?」

  他一抬頭,見是同住一條街的喬春燕。周家住街頭,喬家住街尾。喬春燕的兩個姐姐也都到黑龍江生產建設兵團去了,她本以為憑這一點自己有資格分配到不錯的工作,成為什麼國企的工人呢。她的願望也不算多麼高,能穿上亞麻廠的工作服就心滿意足了。亞麻廠在共樂區,她是共樂區的待分配青年,她和父母便以為不必送禮求人走後門的。然而,他們都大錯特錯了,等到春燕被通知分配到了共樂區與鄰區交界處的一家公共浴池,這才悔之晚矣。她要跟一位老師傅學修腳,以便將來接那位老師傅的班。泡罷澡接著要修腳的全是大老爺們兒,她鬧心極了,死也不肯從事那麼一種職業。但死也不是辦法呀!死又能威脅到什麼人呢?還會落個拒不服從工作分配之名,所以,父母相陪著懊惱了幾天,也就只有一起低頭認命了。

  春燕與秉昆不僅是小學同學,還是中學同學。雖然住一條街上,但從小學到中學秉昆與她的關係一直淡淡的,甚至沒結伴上學或放學回家過。一者秉昆是不喜歡與女生交往的男生,二者因為春燕並非是對男生有吸引力的女生。她的身材未免太茁壯了,性格也大大咧咧的,屬￿假小子類型。

  不過那是一九六八年的春燕,到了一九七二年,正所謂女大十八變,參加工作後的春燕不僅身材變了(儘管並沒變得多麼苗條,卻起碼變出了女性的腰形),連臉盤看上去也不似滿月那麼圓,顯出點兒尖下頦了。總之,細端詳,有幾分女性特有的嫵媚了。

  那日春燕頭戴白毛線織的貝雷帽,圍鮮紅的長圍巾,穿件過膝的灰呢大衣,下邊是雙鋥亮的高靿靴子——看上去挺摩登的。

  秉昆好久沒見過她了,一時有判若兩人之感。

  春燕大聲問:「聾了?傻呆呆地瞪著我幹什麼呀?沒聽到我跟你打招呼呀?」

  秉昆紅了臉說:「廠裡的車剛從江邊把我送回來,正要進屋。」

  春燕就走到周家小院外,隔著矮板障子問:「你們木材廠去人了?」

  秉昆點頭。

  「街道也通知我去接受接受教育,說只要我去,可以替我要求單位多批我兩天假,但前提是接受一下記者採訪。我才不去呢!就因為我跟殺人犯住在前後街,從小互相看著一天天長大,我就應該去接受那麼一種教育啊?不接受教育,我也絕不會像塗志強那樣往歪路上走哇!你信不信?信不信?」

  春燕一邊問,一邊用垂在胸前的長圍巾的編穗兒撫秉昆的臉。

  秉昆說:「我信。」

  春燕一向說話很跳躍,中學同學因而給她起了個綽號叫「袋鼠」。

  她問:「我怎麼樣?」

  秉昆佩服地說:「你從來都不願任人擺佈,不像我,明明自己覺得心裡彆扭的事,別人的態度一硬,我就只有服從了。」

  春燕說:「我問的是我現在的樣子!還像袋鼠嗎?」

  她一手仍抓著長圍巾下擺,舉著,模特似的擺了個自認為優美的姿勢,接著轉了個圈。

  秉昆裝出欣賞的樣子說:「不像了,早不像了,你變得比中學那會兒漂亮多了。」

  春燕似乎有種與秉昆老友重逢般的感覺,沒完沒了地說:「這下咱們這條小髒街可因為塗志強出大名了!說心裡話,他被處決了,我心裡還挺難受的。」

  秉昆也正希望與人說說話,以沖淡自己在處決現場受到的刺激。他歎道:「我也是。我做噩夢都夢不到,和我住前後小街上,從小相看著長大,小學同班,中學同校,參加工作了在一個廠裡,而且整天是勞動搭檔的人,忽然一天成了殺人犯……太想不到了!但殺人了那就得償命啊,即使咱們是法官,也得判他死刑,是不是?」

  春燕深有同感地說:「那是。就在他犯案的前幾天,我還為他服務過!他和一小個子又瘸條腿的男人一塊兒修腳。那天我師傅不在,我獨自當班。他沒想到是我,不好意思,臉紅得像紅蘿蔔皮似的。我倒沒什麼不好意思的,害羞勁兒早過去了。他稱那瘸子大哥,他那大哥特紳士,不像某些渾蛋男人,成心似的,光著身子只圍條浴巾就到我跟前了,他倆可是都穿著我們那兒發的短褲背心去的。他那大哥彬彬有禮地說:『姑娘,給您添麻煩了啊。』之後不忘說句,『姑娘,多謝了啊。』強子陪在邊上吸煙,他那大哥說:『別讓人家姑娘吸二手煙,掐了。』看得出他對那大哥可尊敬了,趕緊就掐了。為他倆修完腳,那大哥朝他遞了個眼色,他就給了我十元錢,兩張五元的。我當然不收了,強子小聲說:『就當是你哥給你的。』我說:『去你的!我沒哥,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說:『當然知道了。但你就不想有個哥嗎?想有的話,就當我是你哥。』那時他那大哥已到修腳部外等著去了,他朝門外瞥一眼,小聲又說:『有了我這個哥,保證全市沒誰敢欺負你了。』其實我心裡是樂意收的,十元錢差不多等於我十天的工資呢!他既然非要給我,我也就大大方方地收下了。你說這算什麼事兒,我收下過一個被槍決了的殺人犯給的小費!解放後早就不許來那套了呀……」

  春燕眼淚汪汪的,想到自己所說之事,她的心情分明很複雜。

  秉昆一時不知說什麼好,家門忽然開了,母親吃力地拎著幾乎滿桶的泔水邁了出來。自從家裡發生女兒那件事,由於經常傷心流淚,她的眼睛患了角膜炎,再一遇到著急上火的事兒就會復發,視力已大不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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