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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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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部 第二章 一九七二年冬季的一天,上午十時,A市對一批死刑犯執行槍決。 前幾天,共樂區主要街道的顯眼處,貼出了判決佈告。在市中心,法院的判決佈告貼在專門的佈告欄上。共樂區非市中心區,未被要求有專門的佈告欄。所謂顯眼處,便是人行道裡側,人們經常過往的某面牆而已。 正值「文革」期間,那樣的牆上早已貼著數層大字塊或大字報了,風扯人撕,像叫花子的破襖。一份新佈告,便貼在那樣的牆上。 當年,在A市情況差不多是這樣——對一般判多少年刑的罪犯,通常是不張貼佈告的。十年二十年刑,判了也就判了,並不一定要廣而告之,只有判決死刑的佈告才四處張貼。死刑犯往往一判就是數名,名字全都劃上鮮紅的×,給看到的人以心驚肉跳的感覺。有時,被判二十年以上及無期徒刑的犯人的名字,也會出現在死刑佈告上;那往往是由於被判死刑的犯人太少,判決詞印不滿一整張大白紙,看上去效果不好。 此番一共判決的是七名死刑犯,判決詞足以印滿一整張大白紙,所以也就完全不必用陪襯——一豎行七個恰好能壓住罪犯們名字的大紅×,極有視覺衝擊力。 七名罪犯中六名是殺人犯,一名是屢教不改的強姦犯。六名殺人犯中,一名二十三歲的男犯,在數日內成為本市青年們的談資。不僅因為那死刑犯也是青年,更因為他曾是本市「九虎十三鷹」之「九虎」中的一「虎」。 何謂「九虎十三鷹」? 以今天的眼光看來,無非是當年的男女流氓團夥而已。用香港人的話說,「古惑仔」也。「九虎」皆男,「十三鷹」皆女。「鷹」中,年齡最小的才十七歲。「虎」中,當時年齡最小的未滿十九歲。成為談資的那位叫塗志強。認得他的人,都叫他「強子」——出生于共樂區光字片的一間土坯房。 一九六八年,也就是「文革」的第三年,兩年裡將城市鬧騰得天翻地覆的紅衛兵們,隨著「上山下鄉」的號召,幾乎全都變成了「知識青年」。有點兒知識的得變,沒什麼知識的也得變。情願也罷,不情願也罷。到一九六九年底,全市的初高中生差不多走光了,留在城市的大抵是病殘者,或誓死也不離開城市的頑固者。當年,A市動員「上山下鄉」的工作是走在全國前列的,因為東北有黑龍江生產建設兵團,有二三十處大小農場,A市的初高中生不出省就可以「上山下鄉」了。大多數人響應了號召還有工資可掙,動員工作比較容易開展。 極少數誓死也不離開城市的頑固者,對抗運動的日子很不好過。只要自己的身影一被街道幹部發現,後者便會成為他們甩不掉的「尾巴」。而後者又都是些熱心于居民工作的,原本能說會道的家庭婦女。她們一旦將什麼事當成了使命,就會變得像虔誠的教士傳教一般盡職盡責。若她們自己的兒女已經「上山下鄉」去了,她們的動員就更來勁兒了。她們纏住頑固者們絮絮叨叨,喋喋不休,仿佛唐僧對任性的一意孤行的孫悟空念緊箍咒一般,那時前者往往被折磨得想殺人。如果被動員對象是男青年,比女青年更難以忍受那種折磨——一般而言,女青年忍受絮叨的耐力比男青年強。 結果,他們有家也不願回了。 在A市的每個區,都有些這樣的男女青年,都是初中生,處在青春叛逆的高發年齡段。並且,家裡只剩他們自己,父母或下放到幹校去了,或被關押在「牛棚」裡甚至監獄裡。 不知怎麼一來,這樣的幾個小青年相互認識了,在感情上抱團取暖了,模仿古人,結拜為兄弟——「九虎」於是產生。又不知怎麼一來,對與他們命運相同的女孩子們產生吸引力了,她們便也情投意合地入夥,於是「十三鷹」也湊齊了。沒人清楚,所謂「九虎十三鷹」,究竟是他們當年自詡的呢,還是別人加在他們頭上的。 他們皆無業青年,生存是頭等大事。無業且要生存在城市裡,得有特殊的本領。他們無師自通地實踐出了另類生存「技能」,也可以說是生存本能驅使的結果——扒、偷、騙、搶之「技能」。此種「技能」輔以「鷹」們的色相勾引,每使他們出師便告捷,無往而不勝。他們的勾當一般不在本市進行,外市甚至外省之市才是他們大顯身手的江湖。底層百姓通常也不是他們鎖定的作案目標,他們都還有點兒盜亦有道的意識,再說從普通百姓身上也獲得不了多少油水。他們的目標通常是當年的大小「三結合」幹部。「三結合」幹部中有本是幹部的人,也有後來成為幹部的造反派。手錶、自行車、高檔半導體收音機、皮襖、皮鞋、靴子是他們的最愛,在黑市可以賣出好價。當然,現金和全國糧票更是他們絕不放過的。在某次列車上,一行十幾名乘軟臥車廂的幹部早上醒來時,發現他們的錢包、手錶和鞋靴都不見了。有人連褲子也不見了,在廁所找到的,被從褲襠剪成兩片,掛在掛鉤上。「虎」和「鷹」們作案得手後,總喜歡搞那類惡作劇,滿足覺得自己是高手的虛榮。 這件事震驚也震怒了A市的公安人員們,因為那一行幹部是從北京到A市來指導工作的,那次列車也歸A市鐵路局管。 「九虎十三鷹」卻集體住進了某縣的招待所,一方面享受身心放鬆的愉快,一方面開會總結成功經驗。他們所持的蓋有公章的介紹信上,寫著他們要開的是一次職代會,會後將由A市某級革委會結帳。蓋有公章的介紹信紙是他們偷的,所以招待所的同志信以為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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