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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他楞了一下,誠實地點頭。

  對方站起身說:「咱們換個地方談。」一說完往外便走。

  他也趕緊起身跟著,跟到了秘書那間屋隔壁的小屋裡。相比于寬大莊嚴的經理辦公室,那小屋的佈置簡陋多了。兩張單人床,兩隻小沙發,一張桌子和茶几而已,桌上還擺著一台十四時的小彩電。

  還沒等他坐下,對方已撥腳離去。

  「什麼阿貓阿狗你都引見給我!再發生一次這樣的事我辭了你!」

  他聽到了對方語勢洶洶的訓人之聲,對那秘書小姐,他心裡不禁地感到了幾分歉意。

  緊接著進來了兩名五大三粗的保安,手裡各拎著電棍。

  一個將他那盒煙及他的名片拍在桌上,冷冷地瞪著他說:「這都是你的東西,給你。」

  另一個也冷冷地瞪著他說:「請你立刻離開這裡,這裡是我們的休息室!」

  他說:「你們經理剛才跟我說換個地方談,問題還沒交涉完呢,我不走。」

  「不走也得走。」

  「這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他們一邊一個,架著他的胳膊,將他從沙發上架起來,架出了那小房間。

  他的目光剛一和秘書小姐淚汪汪的目光接觸,她便厭憎地背轉過身去。

  他被架著穿過長廊。他掙扎,但哪裡擺脫得了兩個五大三粗的保安的挾持。

  「我是公推的代言人!你們這樣對待我是不行的!你們經理是要後悔的……」

  他扯著嗓子威脅地喊叫。但是寂靜的長廊裡,只有他自己憤怒的回聲。

  他們一直將他挾持到電梯口才放開他,

  「對不起,我們只不過是在履行職責。我們總經理要求你從我們公司這一層樓消失,消失得越快越好。」

  他們中的一個擺弄著電棍這麼說。

  而另一個,則用電棍捅了一下電梯燈標,電梯門一開,他被推了進去……

  此後他又去了兩次,卻連房地產公司那一層樓都沒上去。

  他不得不向鄰居們通報情況。通報時別提多麼沮喪,多麼慚愧,一再地承認自己的無能,一再地說些辜負眾望的自卑話。大家一聽就炸了,都說是孰可忍,孰不可忍?都說房地產公司欺人太甚。說我們居室的陽光明明被遮擋住了,不給予經濟賠償絕不答應,絕不善罷干休。說要眾志成城,同仇敵愾,要打官司,要求助於輿論的道義聲援……

  他說自己在態度上同意是同意,也不會轉變立場,只是另外推舉一位代表吧!因為事實已經充分證明,自己是沒能力交涉好這件重托的。

  大家卻都說別介啊!都說誰也不信賴、就慎賴他王君生的能力!不但信賴他的能力,更信賴的是他一向具有的甘為別人鞍前馬後的責任感和犧牲精神。就是再推舉一百次,代表非他王君生莫屬!自知是盾,讚美是矛,但若用讚美這柄矛刺自知這塊盾,則幾乎,不,不是幾乎,則一概地沒有不被刺穿的。從帝王到庶民,從聖人到小人。都同樣地經不起讚美。相對於讚美這柄矛,自知這塊盾往往都似是畫了蒙人圖案的紙板做的。王君生當然既非聖人亦非小人,他是一個老好人。他活到四十六歲,只被讚美過兩次,另一次便是這些人對他的前一次讚美。他們兩次讚美他的目的都是一樣的,中小學生在選舉「勞動委員」時,往往就是那麼七言八語而又齊心協力地對他們的某一個同學極盡讚美之能事的。那某一個同學,又往往和王君生似的,既是老好人既不善於堅決地說不,又多少有那麼點兒受寵若驚……

  結果是他從那一天開始為自己更是為眾鄰居寫訴訟狀。他生平第一次寫那玩藝兒,少不得要借本《法律常識手冊》夜夜細讀,少不得要自費到律師事務所去諮詢。連經幾個晚上,兒子寫至深夜,他也寫至深夜,兒子佔據著桌子寫,他坐在床上,夾子墊在膝上,一遝信紙墊在夾子上寫,妻子問他寫什麼?他不敢講真話,撒謊說自己寫的是副廠長工作總結。

  後來就是一次次跑法院,催促人家儘快立案受理。

  不久他發現他住的那幢樓起著變化,一些人家先後將陽臺用鋁合金窗封起來了。封陽臺的正是那些陽光被擋住的人家,鋁合金窗使他們各家的陽臺變得美觀了。而另外一些人家在裝修,或鋪木塊地板或對四壁進行噴塗,鄰居們見了他一如既往地親切點頭、微笑、主動打招呼,卻沒有一個人詢問他起訴的事。這曾使他心中有幾分納悶兒,但僅僅納悶而已,並沒將兩件看似不相干的事敏感地有機地聯繫起來想過。

  謎底是由妻子揭開的。

  有一天他下班剛進家門,妻子將他扯到小屋裡悄悄說,「你知道別人家為什麼都封起陽臺來了麼?是房地產公司免費替封的,室內裝修的人家,也得了房地產公司的賠償款,少則一而千,多則五六千。不要錢想要物的人家,房地產公司給換了冰箱,或買了微波爐送上門。聽說房地產公司原本是預備下了一筆賠償款的,有十多萬元錢呢!賠償也肯定有咱家的份兒,你說咱家要錢還是要物呢?」

  妻子的話使他當時呆住了。

  前一天他還去法院催促立案來著。

  他這才意識到,自己熬了幾個夜晚嘔心瀝血反復修改多次並花錢打印了的訴訟狀,其實已經完全沒有了任何代表性可言。分明的,鄰局們已暗中與那家房地產公司達成了解決矛盾的種種協議,而且,要求都獲得了不同方式的滿足。可想而知,他們在力爭條件的滿足之時,一定都還曾以打官司相要挾過,卻沒有一個人預先告訴他這一點。甚至在他們的條件已經獲得滿足之後,也「忘記」通知他打官司的事可以終止。

  我被出賣了——這一種意識像誤食了一大口芥茉的感覺。吐已經晚了,芥茉被唾液所稀釋,大部分咽下去了,其辣直沖腦頂。他頓覺血脈噴張,兩眼出淚、鼻孔裡仿佛要往外冒煙冒火。

  妻子見他那樣子異常,奇怪地問:「你怎麼了?」

  他說:「想打噴嚏,卻打不出來。」

  妻子從她自己頭上扯下根頭髮,兩指捏著遞向他:「拿著。捅桶鼻孔,一癢,噴嚏就打出來了。」

  「不用!」

  他生氣地將妻子的手從眼前撥開。

  「你這人,我白扯下了一根頭髮!」妻子一邊將那根長頭髮往自己子指上繞,一邊以不容商量的口吻說:「這次我拿主意,咱們要錢!頂數咱家的陽光被遮擋的多,少於三千不行!要來了,先湊足錢給兒子買電腦!他許多同學家都有電腦,他卻還沒摸過電腦呢。兒子懂事不提,咱們做父母的不能不替他想到!」

  他一屈服坐在單人床上,繼續發呆。

  「你倒是說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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