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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學(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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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你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小學四年級的文化,將來也當不了一個好工人!」 我說:「那我就當一個不好的工人!」 她說:「那你將來就會恨你的母校,恨母校所有的老師,尤其會恨我。因為我沒能規勸你繼續上學!」 我說:「我不會恨您的。」 她說:「那我自己也不會原諒我自己!」 我滿心間自卑,委屈,羞恥和不平,哇的一聲哭了。 她撫摸著我的頭,低聲說:「別哭,跟老師回學校吧。啊?我知道你們家裡生活很窮困,這不是你的過錯,沒有值得自卑和羞恥的。你要使同學們看得起你,每一位老師都喜愛你,今後就得努力學習才是啊!」 我只好順從地跟她回到了學校。 如今想起這件事,我仍覺後怕。沒有我這位小學語文老師,依著我從父親的秉性中繼承下來的那種九頭牛拉不動的倔強勁兒,很可能連我母親也奈何不得我,當真從小學四年級就棄學了。那麼今天我既不可能成為作家,也必然像我的那位小學語文老師說的那樣——當不了一個好工人。 一位會講故事的母親和從小的窮困生活,是造成我這樣一個作家的先決因素。狄更斯說過——窮困對於一般人是種不幸,但對於作家也許是種幸運。的確,對我來說,窮困並不僅僅意味著童年生活的不遂人願。它促使我早熟,促使我從童年起就開始懷疑生活,思考生活,認識生活,介入生活。雖然我曾千百次地詛咒過窮困,因窮困感到過極大的自卑和羞恥。 我發現自己也具有講故事的「才能」,是在小學二年級。認識字了,語文課本成了我最早閱讀的書籍,新課本發下來未過多久,我就先自通讀一遍了。當時課文中的生字,標有拼音,讀起來並不難。 一天,我坐在教室外的樓梯臺階上正聚精會神地看語文課本,教語文課的女老師走上樓,好奇地問:「你在看什麼書?」 我立刻站起,規規矩矩地回答:「語文課本。」 老師又問:「哪一課?」 我說:「下堂您要講的新課——小山羊看家。」 「這篇課文你覺得有意思嗎?」 「有意思。」 「看過幾遍了?」 「兩遍。」 「能講下來嗎?」 我猶豫了一下,回答:「能。」 上課後,老師把我叫起,對同學們說:「這一堂講第六課——小山羊看家。下面請梁紹生同學先把這一篇課文講述給我們聽。」 我的名字本叫梁紹生,梁曉聲是我在「文革」中自己改的名字。「文革」中興起過一陣改名的時髦風。我在一張辭去班級「勤務員」職務的聲明中首次署了現在的名字——梁曉聲。 我被老師叫起後,開始有些發慌,半天不敢開口。 老師鼓勵我:「別緊張,能講述到哪裡,就講述到哪裡。」 我在老師的鼓勵下,終於開口講了:「山羊媽媽有四個孩子,一天,山羊的媽媽要離開家……」 當我講完後,老師說:「你講得很好,坐下吧!」看得出,老師心裡很高興。 全班同學都很驚異,對我十分羡慕。 一個窮困人家的孩子,他沒有任何值得自我炫耀的地方,當他的某一方面「才能」當眾得以顯示,並且被羡慕,並且受到誇獎,他心裡自然充滿驕傲。 以後,語文老師每講新課,總是提前幾天告訴我,囑我認真閱讀,到講那一堂新課時,照例先把我叫起,讓我首先講述給同學們聽。 我們的語文老師,是一位主張教學方法靈活的老師。她需要我這樣一名學生,喜愛我這樣一名學生。因為我的存在,使她在我們這個班講的語文課,生動活潑了許多。而我也同樣需要這樣一位老師。因為是她給予了我在全班同學面前顯示自己講故事「才能」的機會。而這樣的機會當時對我是重要的,使我幼小的意識中也有一種驕傲存在著,滿足著我匱乏的虛榮心。後來,老師的這一語文教學方法,在全校推廣開來,引起區和市教育局領導同志的興趣,先後到我們班聽過課。從小學二年級至小學六年級,我和我的語文老師一直配合得很默契。她喜愛我,我尊敬她。小學畢業後,我還回母校看望過她幾次。「文革」開始,她因是市的教育標兵,受到了批鬥。記得有一次我回母校去看她,她剛剛被批鬥完,握著掃帚掃校園,剃了「鬼頭」,臉上的墨蹟也不許她洗去。 我見她那樣子,很難過,流淚了。 她問:「梁紹生,你還認為我是一個好老師嗎?」 我回答:「是的,您在我心中永遠是一位好老師。」 她慘然地苦笑了,說:「有你這樣一個學生,有你這樣一句話,我挨批挨鬥也心甘情願了!走吧,以後別再來看老師了,記住老師曾多麼喜愛你就行!」 那是最後一次見到她。 不久,她跳樓自殺了。 她不但是我的小學語文老師,還是我小學母校的少先隊輔導員老師。她在同學們中組織起了全市小學校的第一個「故事小組」和第一個「小記者委員會」。我小學時不是個好學生,經常逃學,不參加校外學習小組,除了語文成績較好,算術、音樂、體育都僅是個「中等」生,直到五年級才入了隊。還是在我這位語文老師的多次力爭下有幸戴上了紅領巾。也是在我這位語文老師的力爭下才成為「故事小組」和「小記者委員會」的成員。對此,我的班主任老師很有意見,認為她所偏愛的是一個壞學生。我逃學並非因為我不愛學習。那時母親天不亮就上班去了,哥哥已上中學,是校團委副書記兼學生會主席,也跟母親一樣,早晨離家,晚上才歸,全日制,就苦了我。家裡還有兩個弟弟一個妹妹。我得給他們做飯吃,收拾屋子和擔水,他們還常常哭著哀求我在家陪他們。將六歲、四歲、兩歲的小弟小妹撇在家裡,我常常於心不忍,便逃學,不參加校外學習小組。班主任老師從來也沒有到我家進行過家訪,因而不體諒我也就情有可原,認為我是一個壞學生更理所當然。班主任老師不喜歡我,還因為穿在我身上的衣服一向很不體面,不是過於肥大就是過於短小,不僅破,而且髒,衣襟幾乎天天帶著鍋底灰和做飯時弄上的油污。在小學沒有一個和我要好過的同學。 語文老師是我小學時期在學校裡的唯一的一個朋友。 我至今不忘她。永遠都難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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