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呂錚 > 警校風雲 | 上頁 下頁 |
| 七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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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他不對,您評評理。我好好的做生意,他不但不買我水果,而且還把水果弄壞了,您說,他是不是應該賠?」商販試探地說。 「不對不對,我根本就沒有弄壞他的水果,你說我弄壞你的水果了,有什麼證據啊?」顧客雖然反駁,但語氣也很和緩,顯然兩個人都不想把事鬧得太大。 胡錚撓了撓大腦袋,似乎也一時沒了主見。 「嗯……那什麼,咱們一個一個地說吧。」胡錚首先沖著顧客說:「嗯,你不買人家的東西,但是把人家的水果扔回去了,不管壞沒壞,這麼做是不是不對啊?」 顧客被胡錚問得一愣,隨即點了點頭:「嗯,這個是我不對。」 「是你不對,那你就先向他說『對不起』。」胡錚晃著大腦袋說。 「對不起。」顧客按胡錚的要求對商販說。 「嗯,那什麼。」胡錚又把頭轉向了商販一邊,「人家雖然扔了你的水果,但你也不應該罵人啊,這麼做是不是不對啊?」 「嗯,這個是我不對。」商販喃喃地回答。 「啊,那你知道自己不對了,還不快向人家說『對不起』。」胡錚又說。 「對不起。」商販沖顧客說。 「啊,既然你們都知道自己不對,那握握手吧。」胡錚趁熱打鐵。 兩人一邊看著胡錚一邊握了握手。 「還有別的事嗎?沒事就這樣吧。」胡錚說。 「嗯,沒事了沒事了,那我們走了。」兩人說著就走出了保衛部。幾秒鐘之後,保衛部裡爆發出哄堂大笑。 「哈哈,小胡,你可真行。」一個老警員說,「一人一句話就握手了,效率可真高!」 胡錚在大家的笑聲中一時也顯得不知所措,他只是憨憨地用手撓著大腦袋,臉一陣通紅。畢竟那時我們太年輕了,一切都是在實習之中,離一個成熟警察的標準還是有很大距離的。 除了調解之外,我們又相繼經歷了一些趣事。 因為在展會上勤時有充足時間,所以四師傅和虎哥也常常給我們安排一些抄抄寫寫的活兒。我幫四師傅抄寫重點人檔案的時候,看到了一個人如下的經歷:孟魁,男,42歲,家住南壩河北裡18樓3門502號,1983年嚴打期間因盜竊三輪車被判刑10年,1991年提前釋放,同年又因盜竊三輪車被勞教3年,1994年被釋放,現無固定工作,在南壩河展覽館一帶騎三輪車拉黑活……我邊抄邊不禁感歎孟魁的經歷,兩輛三輪車幾乎毀了他的前半生,而現在他才終於有了一輛屬於自己的三輪車。 而大腦袋胡錚同學在替虎哥抄檔案的時候,卻犯了心不在焉的老毛病,致使虎哥在劉所檢查檔案的時候被狠批了一頓,後來虎哥一看才知道挨駡的原因,大腦袋同學抄寫的檔案如下:張天利,男,49歲,1980年因販賣淫穢光盤被判刑15年,1995年釋放;張靜,男,26歲,1995年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勞教2年,1997年釋放……整個一個滿擰,一個賣了幾張「毛盤」就被判15年,一個致人死亡了才勞教兩年,法律可真讓他搞亂了。在虎哥的興師問罪下,胡錚喃喃地回答:「師傅……我抄串行了……」 其次就要屬那大俠的英雄壯舉了,那大俠的第一個警帽也就是在那時壞的。一天晚班的時候派出所接到了一個110舉報,說展覽館附近正有一個瘋子在拿刀砍人。《治安管理》中許仙老師曾經給我們講過,瘋子一般分為「文瘋子」和「武瘋子」,「文瘋子」犯病的時候雖然瘋癲,但並不至於危害社會治安,但「武瘋子」就不同了,這種人犯起病來就充滿了暴力傾向,常常會造成對他人的人身傷害或公私財物的損壞,但由於「武瘋子」屬於精神病人,法律也不能對其處罰。所以每次遇到類似的事情,都是由派出所出面對其進行約束。 於是那大俠便與高師傅立即趕往現場,當他們把「武瘋子」攆到一個死胡同時,「武瘋子」一轉頭向他們跑了過來,手裡還揮舞著明晃晃的菜刀,而那大俠卻不慌不忙地站在原地,因為大俠知道,高師傅早準備好了麻醉槍,只等著「武瘋子」到了射程之內就讓他一擊倒地。說時遲那時快,「武瘋子」離那大俠僅有3米的時候,只聽「哢」的一聲,高師傅手中的麻醉槍卡殼了,大俠頭皮一陣發麻,轉眼間菜刀已經到了眼前。 按那大俠的回憶,當時都不知道自己使的是什麼手法,也許完全就是一種求生的本能,我們英雄的那大俠竟然連貫地完成了一系列奪刀抓人的漂亮動作,看得周圍的群眾一陣叫好,等那大俠清醒過來,「武瘋子」已經被制服在他手下了,而那大俠頭上警帽的帽檐卻被砍成了兩半,好險……隨之而來的當然是掌聲和鮮花,那大俠的名字隨即出現在了第二天的法制報刊上,在報道中那大俠被形容成了一個藝高膽大的警校學員,他為了不驚擾群眾,有槍不用,憑藉高超本領鬧市擒賊,活生生的一個當今俠客。至今我還記得那個標題:《鬧市區裡,年輕警員擒賊空手入白刃》。但知情的麻雀卻在一旁笑著說:「還空手入白刃,你以為是菊右京(遊戲《侍魂》中人物)啊……」 最逗的一次是我和胡錚在展覽館門口追一個小偷,那小子最後被逼得走投無路,一翻牆就跳進了展覽館後門的院子。這下我和胡錚反倒踏實了起來,因為那個院子不是別的地方,正是展覽館的保衛部。當我們倆走進保衛部的時候,小偷已經乖乖地束手就擒了。當天的院子裡正有10多名幹警在備勤,據說小偷剛一跳進來就傻了眼,之後沒等別人吩咐就自覺蹲了下來。人贓俱獲,沒什麼可說的,但隨後的審訊過程也頗有意思。當天主審小偷的是那大俠,審訊對話如下: 那大俠:你是不是偷了人家的錢包? 小偷:沒有啊。 那大俠:那你跑什麼? 小偷:我看見穿制服的就害怕。 那大俠:怕什麼? 小偷:怕你們抓我。 那大俠:沒做壞事我們怎麼會抓你? 小偷:…… 那大俠:你說你沒偷東西,那個大鑷子是幹什麼用的? 小偷:掏耳朵用的。 那大俠:你給我掏一個看看。(遞給小偷大鑷子。) 小偷:…… 反復訊問10分鐘後,那大俠換了方法。 那大俠:你身手這麼敏捷是不是練過功夫? 小偷:沒練過,大哥。 那大俠:那你想練嗎? 小偷:想練,大哥。 那大俠:你是想練降龍十八掌啊,還是凌波微步? 小偷:凌波微步,大哥。 那大俠:媽的,你還想跑啊? 小偷:…… 那大俠:好,先從基本功練起吧,照我這個樣子蹲馬步,從現在開始什麼時候我說停什麼時候結束。(那大俠擺出標準的馬步姿勢。) 小偷:……(知道上了套,無奈跟著蹲下。) 半個小時後。 小偷:大哥,我是偷包了,功夫我不學了……(已累得滿頭大汗,手腳發軟。) 警察搞預審就是要這樣,千般變化,見什麼人就要使用什麼方法,正所謂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決不能讓工作對象占了上風。 從那時開始那大俠的預審功夫便同我們逐漸拉大了距離,日後更成為了一名優秀的預審員。而我們幾個也紛紛開始了對預審的實習,靳所和各位警長也常常刻意地給我們安排一些審訊任務,那時我們才對警察這個詞有了更為深刻的認識,因為在預審中我們除了要面對犯罪嫌疑人那巧舌如簧的詭辯之外,還要抵禦著撲面而來的各種誘惑。為了能減輕罪行,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常常在暗地裡拿來一些錢物,以此作為賄賂我們的糖衣炮彈。而我當然會無一例外地予以謝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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