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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住進獨門獨戶的小院,黃克瑩卻依然保持著在上海住亭子間的習慣,未曾進門先脫鞋。把鞋脫放在門口一大塊長方形的毛毛刺刺的棕鞋擦上。妮妮的鞋子也脫在那兒。一大一小兩雙鞋總並排擺放得整整齊齊。後來她發覺,總好像有人動她那雙鞋。挺整齊的,變成不太整齊了。當然,一開始,這一點點變動並沒引起她多大的注意,更不會產生什麼懷疑。那段時間,她對他真正是非常敬重,感激。他待她是那樣的溫和,細膩,慷慨,舉手投足之間無不流露著一種讓她十分感喟欽羨的大家子氣,又透現著一股與眾不同、特別清新的書卷氣。後來她發覺他總是起得很早。(他就住在隔壁小院裡。)有時天剛濛濛亮,就聽得到他的動靜。起初,她感奮他的勤快(她喜歡睡懶覺)。後來在他的帶動下,竟然也能早早地醒了,想像自己跟他一起在多霧的河邊散步的情趣。或者,肩貼得很近。或者,心跳得很緊。她想像他雪白的襯衫上那兩顆用牛骨特製的袖扣。仿照英倫三島上的古老家族設制一種族徽。那是三片孤立的風帆,既看不見大海,也看不見沉重的船身。她睜著眼想像他緩慢啟動嘴唇的溫潤和喘息,移動陰影的輕挑和持重,並在初升的太陽裡飄搖。

  這時,忽然間她聽到門外有明確的窸窣聲。小院裡這時不可能進來別人。大早。連最高的那一枝樹梢都還沉浸在濃重的晨霧中。我喜歡把這一刻如此柔曼而又玄秘的晨霧稱作「青君」。況且別人沒有開這院門的鑰匙。只有他。已經到了房門口。她的心一緊,忙從床上坐起,並夾起兩腿。如果他敲門,怎麼辦?如果他要進來,怎麼辦?如果妮妮睡得太死,根本聽不見他從她床前通過的腳步聲,怎麼辦?我為什麼要把她挪到另一張床上讓她單獨睡呢?難道我從搬進這小院裡來的那一天起,就有意地讓自己處在這「孤單」中期待?她覺得自己完全喘不過氣來了。兩腿完全酥軟了。不由自主地把薄薄的被於緊摟在胸前,一綹綹細碎的汗珠從頸窩裡滲出。兩眼直瞠瞠地盯著黝暗的門縫。不知道他在門外做什麼。大約站了有幾秒鐘時間,他匆匆離去。無聲無息,仿佛一陣初夏的雨,只能從對面人家屋頂上忽然暗下來的那一片朦朧中才能細細地覺出。接下來又是一片不堪忍受的寂靜。她輕輕抄起枕巾,擦去臉龐上的汗珠。

  第二天……第三天……她都被同樣的一陣腳步聲喚醒。同樣的等待開始被更多的疑問替代。後來的幾天她睡著了。姑夫(宋典獄長)接到去南京司法部述職的命令。姑媽照例要陪同前往。姑媽讓她去幫著做點針線生活,比如改幾件黑絲絨的斗篷,趕兩雙緞子鞋面。還有姑夫的全部行頭都要重新噴上楝樹葉泡的水熨燙一遍。他喜歡挺括。喜歡聞這種楝樹葉味道。他說克瑩身上就天生有這種味道。但她抬起自己的手臂,拚命聞也沒聞出什麼。姑媽笑道,不要相信男人的這種花功道地。什麼楝樹葉爛樹葉。女人身上啥味道他們都好聞。說得她臉大紅,趕緊彎下身子去取烙鐵。做完當天的事,已經很晚。姑媽和姑夫都要留她。她本可以留下。她也喜歡聽姑夫在牌桌上講許多粗俗的笑話。但她還是執意走了。她要回去等那個幾乎每天清早都會出現在她房門外的「腳步聲」。唯一的激動。唯一的等待。唯一能在等待中使她激動起來的想像。她覺得,也許就在今天、或明天,三先生不猶豫了,真的推開門了,大步向她躺著的那張床走來……抱起……抱起什麼……哦,什麼……那是「青君」……如果她不回去,他來了,看見門上掛著鎖,一定會很失望。她不願讓他失望,也不願失去一次期待的機會。於是毅然冒著斜斜的細雨和陡陡的濁浪,把女兒裹在用防雨綢做成的厚厚的披風裡,上了姑夫特派給她用的快艇。但那天實在是太累了,等一覺睡醒,天已大亮,霧已散去,居然沒聽到腳步聲;她只得埋怨自己,呆呆地站在房門口看月洞門上潮濕的青苔綠痕和遠處集市上移動的幡杆。這時她再次發現有人動過她的鞋子。好像倉促中來不及放好,有一隻便歪倒在了妮妮的小鞋上。她這時能想到的依然只是他沒有勇氣敲門。他的膽怯。他遷夫子般純真。她歎一口氣。當晚,她不敢再睡著,幾乎一過半夜就趕緊醒來。她一定要等一個明白。所以當「青君」剛一出現,她就只裹著那一身粉底緞隱花村裡睡袍,光著腳輕輕走到門邊,站住;悄悄虛開一條很小的門縫,只要能看清門外二尺方圓一塊範圍裡所發生的事,就可以了。後來,那腳步聲毫無疑問是從他住的小院移來。依然那麼遲疑。在痛恨自己。但又無法遏制。終於在她門口站住。一秒。兩秒。三秒鐘。發出了一點什麼響聲。很輕很輕。她抑住千般心慌萬般意亂,抱緊了自己那上下都在顫慄的身子,慢慢彎下腰,屏息靜氣地湊近門縫去看,憑著暗淡的天光,她看到他慢慢彎下腰,從地上抓起一樣什麼東西,不斷地親吻著,喘息著,以至揉搓著,長歎著……再仔細看時,才看出,他手裡拿著的親吻著的揉搓著的,競然就是她放在門外棕鞋擦上的那雙已經穿得很舊了的硬底皮鞋。

  哦,天哪……

  20

  這是為什麼。為什麼?我曾多次通過各種各樣的暗示,向你表示,你可以進我的房間,可以在我床沿上坐下,我甚至允許你輕輕拉住我的手,講點什麼。我想聽你講,講一切你感興趣的事。即便沒有話題也無關緊要。重要的是,我只想聽到你的聲音。聲音。而不是內容。我暗示過,我會接受你的邀請,跟你去下館子,聽評彈,看紹興戲。我會跟你到那用木頭架子搭起來的南碼頭上去。那兒偏僻。旁邊有一個坍塌的炮臺。有半人深的野草。野草淹沒了古道。哪怕手拉著手。哪怕在沒有帶傘的小雨中。哪怕傍晚的烏雲從海的那邊湧來。哪怕轟轟作響的碎浪高高起最後又層層地撲濕你我的鞋腳。狂風張揚,把我推進海裡。只要讓我再回頭看一眼小島上那孤高的燈塔,我也就無悔終生。我希望你就是那個燈塔。我所有這些暗示都做得那麼明確,可以說,任何一個成年的男子,任何一個真想跟女人交往的男人,都能懂得的。要曉得,我不能做得更袒露了。我總還要保留一點一個女人應該保留的面子。為啥不走進門來呢?不是只剩下最後一步了嗎?為啥要站在門外跟那一雙鞋子說悄悄話?我不是一定要你承諾讓我做譚家的太太才能接受你。那是十八歲的我。也許在二十二歲時,我還是這麼幼稚。但現在我不這麼想了。早就不這樣想了。做不做譚家太太,我都可以接受你。我甚至並不想進你們譚家的門。我不想接受一種尷尬。我不希望我在你身邊的地位由你以外的一幫什麼人來認定。我只要這樣一個略有點羞澀、略有點惶惑但又內裡堅定的男人,能讓我緊緊抱著他的後腰,讓我把冰涼而又時時發燙的臉頰貼牢在他後背上,不管他走到哪裡都能把我帶到哪裡。是不是他正式的太太又何妨?只要給我十年這樣的日子,讓我把妮妮帶大。我願把我的額頭在祖宗的祭桌前磕出鮮血。我保證在第十年的最後一天,自動地離開你,走到最近的一個尼姑庵裡陪伴青燈黃卷,不再妨礙任何人。十年不行,三年。三年,妮妮就九歲了。她應該能懂得姆媽做個女人實在不容易。這個世界上只要有一個人說我一聲,黃克瑩,儂這一輩子活得實在是不容易啊。我就知足了。三年不行。一年?一個月?或者一天一夜?只為從來沒有過自己的日子的我,過上這樣的一天、一夜、一刻。行不行?!!哦,上帝。

  在死去活來地猶豫了整整一天一夜之後,黃克瑩決定,如果再看到他在親她的鞋子,就沖出去,拉住他,把一切要說的全說在當面。面子?嘖。這種時候還講什麼面子。我促勿曉得啥叫「面子」!

  後來她果然沖出去了。她以為,自己這樣地向他伸出雙手,這樣艱難地向他微笑喘息蜘櫥顫慄愧疚顛躓唏噓……他還能做出別的什麼選擇呢?要知道,現在已然向你敞開的不止是一隻早已穿舊了的皮鞋,而是整個兒的我,是整個的一腔熱血,一個女人,一個只有期待而不論結果的戰場,一次根本就不想計較輸贏的搏棄,一種只渴求燃燒而不指望大雨傾盆的反復。她艱難地咽了口唾沫,剛氣喘噓噓地說了聲「儂勿要……」就看到一隻舊皮鞋從他手裡通地一聲掉了下來。(另一隻依然緊抓在他手裡。)他整個地呆住了。臉色一下變得十分地灰白。渾身僵硬顫抖。眼神美頓而愧疚。爾後突然低下頭,忙扔下手裡的那只鞋,轉過身一聲不響地走了。急急地。佝僂著。快速地倒動他那瘦長而有彈性的腿。走了。當天就沒再看見他。到晚上才聽說,事發後,他立即去了上海。還病了一場。

  ……

  ……

  等了一個星期,他都沒有回來。黃克瑩就搬回牙科診所去住了。搬走的時候,她又猶豫了很長時間,想,要不要把那雙被譚宗三親過的舊皮鞋留給他。最後的決定是: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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