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心武揭秘紅樓夢2

第二十四講 玉石之謎(4)



    我卻覺得,事實可能恰恰就是這樣的。曹雪芹著書時,本人就是「身胖頭廣而色黑」,他撰《石頭記》,對與之交往的一些朋友也是不保密的。他的好友敦誠寄懷他的詩裡有「殘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書黃葉村」的句子,他去世後另一好友張宜泉傷悼他的詩裡也有「北風圖冷魂難返,白雪歌殘夢正長」的說法,可見他們都知道曹雪芹是在村居寫書,而寫的就是《紅樓夢》;八十回後雖然也寫了,但還來不及修理毛刺,統理全稿,後面的就迷失了,可惜不完整,本應是一個長夢,卻殘了。

    從生活的真實到藝術的創造,作者有非常宏闊的想像空間。曹雪芹少年時代可能不胖,頭也不顯得過大,皮膚也不是黝黑的,但也未必有書裡賈寶玉的那種容貌風度。第三回裡通過寫林黛玉初見賈寶玉,形容他是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曉之花,鬢若刀裁,眉如墨畫,面如桃瓣,目若秋波;第二十三回寫賈政一舉目,看見寶玉神彩飄逸,秀色奪人,再看賈環呢,人物委瑣,舉止荒疏;特別有意思的是,曹雪芹他還讓趙姨娘說出這樣的話,她說賈寶玉長得得人意兒,賈母、王夫人等偏疼他些也還罷了——連趙姨娘也承認他形象好;到了第七十八回,那時候已經抄檢過大觀園,晴雯已經天亡了,寶玉身心都遭受了重大打擊,但是曹雪芹還寫了那麼一筆,你有印象嗎?秋紋拉了麝月一把,指著寶玉讚美,說那血紅點般大紅褲子,配著松花色襖兒,石青靴子,越顯出這靛青的頭、雪白的臉來了。曹雪芹就是這樣來描寫賈寶玉的外貌風度的,這應該是一種對原型生命的二度創造,結果塑造出了一個獨特的藝術形象,比生活本身的那個存在更真實,更鮮明,更富詩意,具有了不朽的生命力。

    正像我上面一再強調的,曹雪芹寫《紅樓夢》,目的並不是要寫一部政治書。他有政治傾向,他把大的政治格局作為全書的背景,但他寫作的終極目的,是要超越政治,寫出更高層次的東西,表達出比政見更具永恆性的思想。他塑造賈寶玉這麼一個形象,就是奔這個更高的層次去的。

    書裡面的賈寶玉,跟書裡那些「雙懸日月照乾坤」的政治,也就是最高權力之爭,是有糾葛的。他跟馮紫英這些政治性很強的人物過從甚密,甚至由於跟蔣玉菡交好,還被捲入了忠順王和北靜王之間的蔣玉菡爭奪戰,為此被父親賈政打了個皮開肉綻,而且之後他也並沒有悔改。他也經常表達一些政治性的觀點——凡讀書上進的人,他就給人家起個名字叫「祿蠹」;又毀僧謗道——在那個時代,皇權是和神權結合在一起的,僧道都是皇帝所篤信的,雍正在這方面尤其重視,他登基前,他那個雍王府就已經整個兒是座喇嘛廟的氣象了,現在給我們留下了一處北京的名勝雍和宮;賈寶玉還有過對「文死諫,武死戰」的譏諷性抨擊;他對當時政治的理論基礎孔孟之道大放厥詞,說除「明明德」外無書;與對現實政治的厭惡相匹配,他在行為方式上則懶與士大夫諸男人接談,又最厭峨冠禮服賀吊往還等事;甚至於僅僅因為薛寶釵勸了他兩句讀書上進的話,他就憤憤地說:「好好的一個清淨潔白的女兒,也學的沽名釣譽,入了國賊祿鬼之流!」……這些,大家都是熟悉的,過去紅學界分析賈寶玉,必定要提到,而且會據之得出他具有反封建的進步思想的結論,說他是那個時代裡的新人形象,有的還更具體地論證出,賈寶玉是當時新興市民階層的典型形象。

    從賈寶玉這個藝術形象裡提煉出上述因素,加上他跟林黛玉如癡如醉地偷讀《西廂記》,大膽相愛,願結連理,嚮往婚姻自主,由此做出他具有反封建、爭取個性解放的思想的正面評價,我是贊同的。但是,我覺得這樣理解賈寶玉,還是比較皮毛的。其實,曹雪芹塑造這個人物,並不是著重去表現他對不好的政治的反對以及他身上如何具有好的政治思想的苗頭。我個人的理解,曹雪芹想通過賈寶玉表現的,是對政治功利的超越。

    曹雪芹寫《紅樓夢》,他的創作心理中是有政治因素的,寫這樣一部具有自敘性、自傳性、家族史性質的小說,他無法繞開他的家族在康、雍、乾三朝裡所經歷的政治風暴,無法繞開政治風暴中他的家族的浮沉毀滅,他無法不寫秦可卿、賈元春那樣的與政治直接掛鉤的人物,特別是秦可卿,這個角色的所謂神秘之處,就是政治的隱秘面、猙獰面被掩蓋上一層美麗的紗綾。但是現在我要告訴你,曹雪芹在寫這部書時,他有一個自我控制,這一點從古本《石頭記》裡可以找到蛛絲馬跡。他原來曾經想把關於秦可卿的故事寫得更多,「家住江南姓本秦」,大概想把秦可卿的家庭背景虛構到江南去。當然,究竟他原來設計的,是哪條江的南邊——也不一定是長江的南邊——現在無從測定。我上幾講講妙玉,說在第十七、十八回裡,有個僕人向王夫人彙報妙玉的情況,有的紅迷朋友聽了就來問我,你為什麼不說那個僕人是誰呢?不就是榮國府大管家林之孝嗎?——我是故意不說林之孝這個名字,因為講妙玉的時候我不能伸出這個枝權來。現在,終於到了必須枝權出去的時候了。那麼,我告訴你,在幾個主要的古本《石頭記》裡,第十七、十八回向王夫人彙報情況的那個僕人,寫的並不是林之孝,而是秦之孝!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幾個吉本的文字狀態完全一樣,顯然不是抄寫者抄錯了,而是曹雪芹最初就是那麼設計的,他設計榮國府的大管家跟秦可卿一個姓!一般來說,跟女主人彙報,應該是由女管家出面,應該是秦之孝家的,而不是秦之孝,除非這個姓秦的僕人身份十分特殊,而所要彙報的事情又實在機密,但幾個古本也寫得完全一樣,就是秦之孝,而不是秦之孝家的。這部書在流傳的過程裡,由於後面寫到榮國府管家時,都寫的是林之孝夫婦,他們還有一個女兒林紅玉,也就是小紅,因此,後來的抄寫印行者就把前面的秦之孝先改成了林之孝,又改成了林之孝家的,當然,這樣就前後一致了,由女僕向女主人彙報,也順理成章了。

    我的判斷,就是曹雪芹最早寫第十七、十八回(兩回還沒有分開)的時候,他根據生活原型構思人物和情節時,還想糅進更多的政治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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