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淩力 > 清宮懸案 | 上頁 下頁
五十三


  七年後,順治帝在感歎自己伉儷之緣殊為不偶的時候,才把個中詳情說了出來。

  在福臨看來,他的這位皇后,容貌舉止都足稱佳麗,為人也十分靈巧秀慧。但是她有出身高貴門第的女子所具有的通病——癖好奢侈豪華:服飾用品,非珠玉綺繡不可;吃飯時只要有一件膳具不是金器就怫然不悅。特別是她生性妒忌刻薄,凡見到年輕貌美的宮妃宮女,就生憎惡之心,恨不得置於死地而後快。出於這種心理,她對福臨的一舉一動無不猜疑,無不防備。說實在話,一個女人,嫉妒和守住自己丈夫,是應該的、合情合理的。錯就錯在這一女人的常理不能用在皇后的身上,尤其不能用在順治帝的皇后身上。可以想見,有這樣一位皇后守在身邊,福臨那享受與眾多妃嬪同歡的皇帝特權必然受到限制。如果說不能滿足欲望只不過使福臨不快的話,那麼特權受到侵犯就使自尊心極強的他不能容忍了!所以,奢華和忌刻只是皇后過錯的表面文章而已。

  猜忌、防備,就是在普通夫妻之間也會造成嫌隙導致破裂,何況個性極強的福臨!他對這位與自己在思想、感情、性格、愛好方面都格格不入的正妻,採取了斷然措施:自己另居別宮,再不與皇后見面。

  面對母后的責難,他非但不回頭,反而提出廢後的要求。無論從滿蒙親善關係,還是從維護嫡親侄女的立場,皇太后都不能答應。福臨於是鬱鬱不樂,直到憤懣成疾,日漸消瘦憔

  悴。權衡輕重,當然保住皇帝是最重要的,皇太后拗不過兒子,終於同意了福臨的要求。於是才有了八月二十六日諭禮部告以既成事實。

  從此,這位可憐的靜妃就永居冷宮,再無出頭之日了。甚至在孝陵和孝東陵安葬的後妃中,也沒有靜妃的名號。

  吳梅村有古意詩六首,似為順治帝的廢後所作,現錄其中的三首:

  爭傳婺女嫁天孫,才過銀河拭淚痕,

  但得大家千萬歲,此生那得恨長門。

  豆蔻梢頭二月紅,十三初入萬年宮,

  可憐同望西陵哭,不在分香賣履中。

  玉顏憔悴幾經秋,薄命無言只淚流,

  手把定情金合子,九原相見尚低頭。

  福臨處理此事,在固執與剛愎自用之外,人們還能看出一些別的東西。

  福臨對與他具有敵體之禮的配偶的要求,並不僅僅是美貌,也不在於血統的高貴,他期望的是志意相協,情投意合。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要以愛情作為婚姻的基礎。另外,要具有與他這個皇帝相配的才幹。這帶有個性解放色彩的婚姻觀念,實在是超越了他所處的歷史時代,也超越了他的皇帝地位身份給他規定的道德範圍。這就難怪他會因此而四處碰壁了。

  當然,作為天子的福臨,比任何人都有條件尋求他所中意的女子。在廢去皇后之後的相當長的時間內,不管出於什麼動機,是尋覓愛侶還是好色縱欲,福臨顯然有一段亂愛的過程,亂愛愈演愈烈,亂愛對象竟然發展到了臣下之妻,致使皇太后不得不親自出面干預,並急急忙忙地為他物色了第二位皇后。

  清朝早年有一項制度:凡受皇封有品級的命婦,必須輪流進宮侍奉皇太后和皇后,還須進各王府輪番侍奉親王貝勒貝子公的福晉和夫人,以表示奴臣對皇家主子的忠心。這些命婦中的年輕美貌、有才有藝者,自然就會成為福臨獵取的對象。

  順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春季裡,出了這樣一件怪事:太常寺卿某人之妻入宮侍奉皇太后,等到出宮回家,丈夫一看,衣服首飾依舊而面目全非,妻子已被掉包兒換走了!太常寺卿驚了一身冷汗:敢做出這樣事情的,除了那位多情好色的風流天子之外還能是誰?就連這換人的手段也像是十五六歲的半大男孩子的伎倆。他哪裡敢聲張,只能打脫牙齒往肚裡咽。

  可是這樣的奇聞怎能瞞得住,京師裡頓時滿城風雨,很快傳入宮中。皇太后和皇帝母子間想必有過一次嚴肅的對話;湯若望的那次令福臨惱羞成怒的諫正,或許就因此而發。於是四月初五日,順治奉皇太后命,諭知禮部,停了命婦入侍後妃之舊例。原因是此例為歷代所無,停了此例可以嚴上下之體,以杜絕嫌疑。

  「嚴上下之體,杜絕嫌疑」,可謂此地無銀三百兩了。

  這件事還造成另一個後果:皇太后迫不及待地為福臨挑選了第二位皇后。

  為了滿蒙親情,為了使後宮始終維持科爾沁蒙古博爾濟錦氏的優勢,皇太后選中了她娘家的一對姐妹花——她的另一個哥哥滿珠習禮的兩個孫女兒,也就是被廢皇后的堂侄女,皇太后自己的侄孫女。從莊太后這位母親的角度來說,這次的選擇已經充分考慮了前次失敗婚姻的教訓:被定為皇后的姐姐生性淳樸、忠厚,論輩分比福臨低,是他的表侄女,論年齡也比他小三歲。再加上一個更稚氣的、如依人小鳥一般的定為妃子的妹妹,兒子總該滿意了吧?

  二次大婚,在這一年的六月舉行。六月十八日,順治帝以大婚禮成,行慶賀禮,頒詔全國。朝廷上下,皇宮內外都松了口氣,這脫韁野馬般的皇帝終於可以安分守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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