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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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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蝴蝶落在了寺廟的石頭牆上,越來越大,越來越大,母親的頭就砸著了她的腳,她叫了一聲「娘!」娘的眼睛全然是白眼睛。) 匪亂和狼災毀滅了一個縣城,而其中的某個家庭遭受了悲慘的命運,翻開商州南部各縣的志書,這樣的例子幾乎隨處可找。從上個世紀一直到本世紀初的三四十年,商州大的匪亂不下幾十次,而每一次匪亂中狼卻起著極大的禍害,那些舊的匪首魔頭隨著新的匪首魔頭的興起而漸漸被人遺忘,但狼的野蠻、兇殘,對血肉的追逐卻不斷地像釘子一樣在人們的意識裡一寸一寸往深處鑽。它們的惡名就這樣昭著著。我曾經三次去過商州,曾一個夜裡正坐在一戶人家的院子裡吃晚飯,村口有人喊:「狼來了!」院子裡的人全都扔下碗站了起來,院門哐啷關了,一人多高的山牆上的窗子也下了橫杠。當全家人都進了堂屋,主人疑惑道:「真的狼來了?好多年狼沒有進過村呀?!」掮了一把明晃晃的柴刀走了出去,果然最後落實到狼並沒有來到村裡。雖然那是一場虛驚,卻如同在城市裡誰突然呼叫地震了一樣,必然就出現人群的混亂。而至今在所有的人家,孩子哭鬧,大人們依然在嘿唬:再哭,狼就來了!哭聲立即戛然而止,雖然這孩子沒有見過狼,長大到老,一輩子也可能再難看到狼。 那個婦人,繼續補充故事的材料吧:婦人到底是氣絕了,但她的女兒和兒子卻艱難地活了下來。女兒是被在寺廟裡遇見的那個鄰居收養的,不久就隨養父做生意去了省城,這女兒是真正享了福了。兒子是沒人管的,但在流浪中一天天野長,最終竟成了一名獵人。商州的獵人春夏秋冬都要頭剃得精光,紮著裹腿,蹬著麻鞋,黑粗布的對襟襖雖有紐扣偏是不扣,用一條腰帶勒著,腰帶是丈二長的白絨線織的。背著獵槍,牽著獵狗。狗當然是土狗,頭要小,腰要細,腿特別地長,自幼就割斷了尾巴,模樣黑醜如鬼。這獵人打了一輩子野物,在兒子出生的時候,他用一百隻狼的前胸皮毛連綴成了一張特大的褥子,把五尺寬八尺長的土炕鋪滿又一直鋪到炕地。兒子五歲起,他就帶著出獵了,教小傢伙親自剝狼皮,一雙嫩手伸進熱騰騰的被剝開的狼腔子裡往外掏腸子,讓血桃花一般地濺落在臉上。兒子見風似長,已經比父親更為英武,成了商州捕狼隊的隊長。捕狼隊最多時上百人,他們經年累月,走州過縣,身上有一種凶煞之氣,所到之處,野物要麼聞風而逃,要麼糾集報復,演出了一幕幕壯烈又有趣的故事在民間傳頌。地方政府從未投資給過捕狼隊,捕狼隊卻有吃有喝,各個富有,且應運出現了許多熟皮貨店,養活了眾多的人,甚至於商州城裡還開辦了一家狼毫毛筆廠,別處的狼毫筆廠都用的是黃鼠狼的毛,而他們絕對是真正的狼毫,生意自然更為興旺。 但是,英武的獵手在他四十二歲的時候,狼是越來越少了,捕狼隊一次次削減人員,以至於連他們也很難再見到狼了。翌年的冬天,州行署頒佈了關於保護野生動物禁止捕殺狼的條例,捕狼隊自然而然解散,據說狼毫筆廠也隨之關門。捕狼隊的隊長,最後接受的任務是協助收繳散落在全商州的獵戶的獵槍,普查全商州還存在的狼數。在收繳獵槍的過程中,差不多他和所有的獵戶都發生過口角。收繳最後的一杆槍是在七裡峽溝,天下著雨,石板房上丁丁當當響了一夜,他在燒熱的石板炕上做了一個夢:數百隻狼圍住了他,與他謀皮,語氣溫柔,喋喋不休,而且都愛嗔似的在他的手背上點一下趾頭,但數百次在一個部位點,他手背的肉就爛了,白生生的骨頭露出來,他驚醒了,出了一身汗。奇怪的是也就在他做夢的時候,這家被收繳了獵槍的主人黎明去泉裡舀水,泉後的崖畔上坐著一隻狼,這是一隻年輕美麗的母狼,把泉水當成了一面鏡子,用爪子梳理著身上的毛。主人立即俯趴在地,做出端槍的姿勢,但主人的手裡已沒有了槍,是挑水的扁擔,狼就撲了過來。狼的想法是張開血盆大口將人的腦袋囫圇吞下,但腦袋卻只抵到口腔的深處,最後獵戶將狼擁擠在了崖根,直到狼窒息而死,人也因失血過多死去。他含淚下葬了這個獵戶人,將那張狼皮剝下背在身上普查了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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