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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男人的用法)


  我有一個朋友在城裡當老闆,領著一支工程隊。我把魁元以及隨他同來的後生介紹過去,在那裡當小工,也算是混一碗飯吃。

  幾天以後,他們敲開我的房門,苦著兩張臉,說實在沒法幹。嗯啦,實在沒法幹了。

  「怎麼回事?」

  「也沒有什麼。」

  「暈街了?」

  「我倒是從來不暈街,就是……曬。」

  「你是說太陽曬?」

  「就是」

  「你沒戴個帽子?」

  「戴了還是曬呵。」

  「你在鄉下不曬太陽的?」

  「我……從來不做田裡的工夫。」

  「你成天做什麼?」

  「不做什麼,有時候幫鹽午哥收點谷,討點帳,大部分時候就耍一耍,打牌,坐人家。」魁元笑一笑,朝同來的那個後生遞了個眼色,後生正在瞟電視嗑瓜子,也適時地一笑。

  「你們年紀輕輕的,就這樣——懶?」我說出了一個很重的字。

  「是懶,確實是懶。」魁元很高興地接個話頭,「我在屋裡還懶一些,從來不打柴,從來不挑水,從小到現在,我還不曉得米是如何淘的潲是如何煮的。」

  嗑瓜子的後生說:「我也是,你要問我屋裡的彎刀釺擔在哪裡,問我屋裡的豬一餐要吃幾多,我肯定不曉得。」

  「我出去打牌,一打就是半個月。」

  「牌我不打,我到縣裡三舅舅屋裡去耍,騎摩托玩,看電視。」

  我有些吃驚。從他們不無自豪的口氣裡,從他們多少有些誇張的自我介紹裡。我發現了詞義的蛻變,一場語言的重新定義運動早已開始而我還蒙在鼓裡。我所憎惡的「懶」字,在他們那裡早已成為一枚勳章,被他們競相搶奪,爭著往自己胸前佩戴。我正在指責的惰性,在他們那裡早已成為瀟灑、舒適、有面子、有本事的同義語,被他們兩眼發亮地嚮往和追慕,我下一步如何同他們說話?

  當然,他們不一定完全取消了「懶」字的原義,比如說到談對象找媳婦的時候,他們說誰的婆娘懶,誰的姑娘不懶,倒是對做女人—一給予貶斥。從這一點來看,他們不過是新增了一本男人的詞典,對女性不適用的詞典,「懶」正是在這本新詞典裡獲得了在目的光輝。從以想見,懶是如此,那麼欺騙、剝削、強理、兇惡、奸詐、無賴、貪污、偷盜、投機、媚俗、腐敗、下流、拍馬尼等等,都可能或者已經成了男人最新詞典裡的贊辭和獎辭——至少在相當一部分男人那裡是這樣。在他們的眼裡,如果還有男人不承認這本詞典,並不能說明這本詞典不存在,只是說明這些男人是一些語言的異性,十足的可憐,被排除在詞義的革新潮流之外,落後於歷史的暗影裡。

  人們的對話,常常在兩種或多種詞典之間進行。詞義翻譯的困難,尤其是深層感覺裡詞義翻譯的一個個陷餅,並不是所有的人都隨時慎察的。一九八六年我參觀了美國弗吉尼亞洲的一個「藝術家殖民地」,也就是一個藝術家創作中心。

  colony(殖民地)一詞一直使我感到彆扭。我後來才知道,在西方諸多殖民地宗主國,在很多西方人那裡,colony並不具有殖民地人民記憶中殺人、放火、強姦、搶掠以及鴉片輸入之類的形象,相反,它詞義平和,只不過是僑居地,聚居地的別名;甚至還隱隱散發出開發者、開拓者的浪漫詩意,與帝國記憶裡援外開發、航海探險、文明傳括的種種法案和證詞相聯繫。殖民地是高尚者的驛地,英雄的營壘。西方人用這個詞指示藝術家艱難工作的處所,從來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合適。

  也就是在美國,我遇到一個叫漢森的,懂中文,娶了個中國老婆,在一家大報社當亞洲版的記者。聽我談到中國人的苦難以後,他深表同情,對苦難的製造者深表憤怒。但我突然發現他在同情之後,憤怒之後,有一個奇怪的動作:眼鏡片裡閃爍著笑目,一條食指在餐桌上的某個位置不停地來回劃著,像在空中寫一個什麼字,或者在指揮心中一支激動人心的樂。他按捺不住內心的亢奮,終於用英文給朋友打電話時,邀請朋友也來認識我,說我帶來的一些故事大動人了,太可貴了!他相信這是全世界最精彩的故事!我覺得「精彩」這個詞刺耳。我的父親自殺了,他沉人河底的時候感到「精彩」麼?我一位朋友的弟弟在一樁錯案中被槍斃了,他臨刑前在人群中找不到父母來送別的面孔而嚎陶大哭的時候覺得「精彩」麼?我一位朋友的兒子被流氓團夥誤殺了,父親從大學裡領回了兒子的遺物並且做夢也沒有想到是自己而不是別人為兒子寫墓誌碑文的時候是否感覺到任何「精彩」?……我不想懷疑漢森的同情心,不,他一直在他的報紙上呼喚正義,一直在盡可能幫助中國人,包括幫助我獲得訪問學者的待遇和資助。但他的「精彩」出自一本我不理解的詞典。顯然,在那本詞典裡,苦難不僅僅是苦難,也是寫作或演講的素材,是激發反抗和革命的必備條件,因此苦難越深重就越好,越能放射精——彩——的光芒。那本詞典暗含了一種法則:為了消滅苦難的製造者,必須有更多的苦難作證,讓更多的人明白這場鬥爭的必要性、緊迫性和崇高性。這就是說,為了消滅苦難,必須先有苦難。他人的苦難,是救難者的悲憫所在,也是他們的喜悅和欣慰所在,是他們英雄成績單上一次次重要的得分。

  我不想再說下去,並且突然改變主意,堅決不讓對方為我的皮紮餅付費,弄得他有些迷惑不解。

  我經常不無惶恐地發現,說話不容易,我的話一旦飛出去,經常播種著誤解。

  我還發現,即便是強有力的宣傳機器,也從來沒有理解的控制權,同樣一次次陷入歧義的泥沼。我需要提到隨同魁元來到我家的後生。我後來知道,他姓張,曾經是縣電影公司的職工,因為超生一胎,被開除公職。他不是不明白超生的後果,國家關於計劃生育獎懲條令的宣傳,可以說是連篇累牘車載斗量,在他的耳膜上磨出了繭子。他也不喜小孩,事實上,他已經有的兩個兒子都極少看見他的影子,很難得到他的笑臉,一直是他打算離婚的障礙和負擔。他沒有任何理由再生下一個。在我與他談話以後,在我百思不得其解以後,我只能得出一個結論;他有另外一套詞匯體系。在那個體系裡,很多詞義超出了常人的想像。比方說「違法亂紀」吧,這不一定是壞事,不一定是醜事,恰恰相反,違法亂紀常常是強者的證明,是強者的特權,是榮耀和享樂最重要的源泉。如果說「違法亂紀」的詞條下包括了貪污、走私、官倒、嫖娼、撞紅燈、隨地吐痰、公款吃喝等一些內容的話,那麼沒有一條不是令這位後生心嚮往之的美事他沒有完全做到這些,只是因為眼的能力還不夠。

  不難理解,當超生也列人「違法亂紀」的所指之一時,當這個行為尚未超出他的能力範圍時,他會不假思索地決定什麼。

  他的超生完全不合常理,完全不是出自利益的權衡,而是出自他某種理解的慣性,出自對一切特權行為的追求衝動。也許,他曾經認識一個局長或者大經理,那人就是因為堂堂皇皇生下三胎兩旁人莫可奈何,一直受到了他暗中的羨。因此,一旦他也做了常人不敢做也不可以做的事,這件事本身就給了他不同凡響出人頭地的自我感覺,一種局長或大經理的感覺。他向有關方面掩蓋超生事實的努力,就像人不知鬼不覺地窩了一百萬元贓款,足以讓他偷偷地自鳴得意,不斷回味自己膽大妄為的戰績。

  對於像他這樣的人來說,宣傳有什麼用呢?法紀的宣傳有什麼用呢?當然有:那就是強化他鋌而走險的激情,日復一日給予他誘惑。

  我找不到其它的解釋。

  如果我的上述解釋大致不錯,那麼整個事情不過是一次語言事件,是一次詞義傳接和詞義短路的荒唐作業。違法者最終使自己丟掉了飯碗。為一個或幾個極普通的詞付出了代價。而執政者們對他的宣傳,差不多是緣木求魚,南轅北轍,在一本完全陌生的詞典裡,在一位完全不可捉摸的聽著這裡,催生了一個毛頭毛腦大哭大叫的女嬰。這個女嬰其實是任何一方都不需要的。但這個錯誤無法永遠藏匿,也不可用改正濃塗,不可用橡皮頭擦掉。

  她越長越大並且將要活生生地進人未來。

  她是一句有血有肉的錯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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