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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的學術


  一日,一個男人在某公共場所----比方說一個旅遊區較為僻靜的角落吧,強姦一個女人,被遊客或保安人員當場抓住,扭送派出所。照理說,這狀案子有目共睹,證據確鑿,事實清楚,法辦就是了,沒有什麼可說的。簡單如我這樣的凡人,即便把事情想過來又想過去,即便有十個腦袋把天下的學問研過來又究過去,恐怕也覺得不會有別的什麼結論。

  其實,這便是我等的無知。

  山外有山。天外有天,理外也有理。理非理,非理理也。誰說強姦者就必定無理呢?誰說強姦者就不可能獲得一些同情和辯解的說辭呢?

  如若不信,且往下看。

  「動機免罪」法:

  女士們,先生們,這位男人的行為從現象上看確實有過失,但看問題必須看本質,考察一個人的行為必須同時考慮他的動機。很明顯,他是要殺害這個女人嗎?不是。他是要搶奪這個女人的財產嗎?也不是。你們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個男人對這個女人有什麼惡意。恰恰相反,他不過是愛這個女人,一心想滿足這個女人,只不過是以一種可能不太恰當的方式表達了他的心願。而一個人的愛,無論怎樣說也是一種高尚的動機,是我們這個時代和這個社會彌足珍貴的精神財富。一個醫生也是有可能因為不慎而出現手術事故的,但這位醫生是懷著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人道主義信念走進手術室的,你們能依據偶然一次事故的後果,給這位醫生無情打擊和殘酷鬥爭嗎?

  「主流抵過」法:

  女士們,先生們,同志們,這位男人今天來旅遊,沒有買門票嗎?沒有買車票嗎?吃飯沒有給錢嗎?喝酒沒有付帳嗎?違犯了交通規則嗎?阻礙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嗎?他爬山,賞花,洗臉,買香煙,哼小調,上廁所,脫大衣,沒有一件事有錯,沒有什麼行為違法。他對這個女人的行為可以說確實不妥,但不可否認的事實是:就是對這位女士,他也給予了熱情的幫助,曾經為她趕走了可怕的狗,為她打開了汽水瓶蓋,等等。我們看問題要看主流,要分清一個指頭還是九個指頭的問題。他在二十四小時內的二十三小時零五十分鐘裡都是一個無可指責的優秀公民,你們為什麼無視主流抹煞主流而偏偏要揪住他那個不過十分鐘的小節不放呢?你們把局部當全部,這對於一個人來說豈不是有欠公正和寬容?

  「比上有理」法:

  毫無疑問,我也同你們一樣,極端厭惡和反對一切粗暴的行為,視公道和法律為自己的生命。但事情總要一分為二,就說強姦吧,當然不是好事,不過比較而言的話,強姦總比殺人好吧?(殺一個也比殺十個好吧?……。此類推論暫且不提。)強姦也比「文革」冤獄密佈冤案如山的政治恐怖要好吧?(「文革」的政治恐怖比日本傾略者的「三光」政策要好吧?……。此類推論也暫且不提。)我們首先應該弄清楚「延安」還是「西安」的問題,分清一個有錯誤的同志和敵人之間的界限,前進中的缺點和反動腐朽本質的界限。我感到奇怪的是,大敵當前,那麼多殺人在逃的罪犯你們不去抓不去管,那麼多一心想恢復「文革」的極「左」分子你們不去與之抗爭,你們的良知和勇氣,就是抓住一個既無權又無勢的小人物吵吵鬧鬧大做文章麼?你們這樣幹的同時,放過了那些身居高位手握鉅資而且比這個男人可惡得多的更大的流氓,這是何等勢利!竊國者侯,竊鉤者誅。你們是不是一心誅殺竊鉤者從而給普通勞動人民臉上抹黑?是不是要在公眾中造成這樣一種印象:那些權勢集團中的隱身流氓比小人物更有道德感?

  「曲解套敵」法:

  很明顯,這位男人剛才對那位女人親嘴、摸大腿、解衣扣一類確屬不雅動作,但是請注意:這不過是每一個成年男人都可能有過的行為,沒有什麼奇怪。他的所謂舉止粗暴,從另一個方面來看,卻正是坦率和真性情的體現,沒有偽君子和道學者們的人生假面。問題是,你們諸位先生如此道貌岸然,你們就沒有男女關係?就沒有摸過女人的大腿?我就是說你,你不要躲!你剛才慷慨激昂了老半天,你不是也結過婚麼?說不定還搞過婚外戀呢!你不摸女人的腿,你身邊的小孩是如何生出來的?你說呵!你到底摸過沒有?摸過?還是沒有摸過?好,既然你們一個個都不是耶酥,不是聖人,那你們還在這裡裝什麼孫子!這年頭誰不知道誰!你們自己心裡也明白,你們比起你們現在抓住的這位先生來說,同樣有一肚子不可告人的花花腸子,而這位先生不過是有勇氣把你們隱秘的一閃念變成了行動。如此而已。你們有什麼資格對他給以虛偽的指責?

  「假戲真做」法:

  女士們,先生們,同志們,我同意你們把他帶走,但還有一個問題必須弄清楚,不能這樣是非不分。剛才是誰說的:以後要禁止單身男人旅遊,要禁止單身女人抛頭露面,起碼也要禁止公園裡一男一女的可疑接近。這是什麼話?我要再問一句:這是什麼話?那位先生你不要狡辯,這就是你剛才說的,這就是你們這一夥的意思!我不是傻子,不會聽不懂。你們大家想一想,已經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了,還有人居然如此無視人權,居然要剝奪所有單身男人和女人的旅遊權以及戀愛權,這種對人性的殘暴扼殺,不是比一、兩件性騷擾案件更可惡而且更具有危險性麼?說這種話的人,到底要把我們的民族和社會帶到一個什麼地方去?他們是在打擊什麼強姦嗎?不,事實很清楚,他們動不動就要告官的最真實目的,就是要召回專制封建主義的幽靈,重建一個禁錮人性的社會,取消我們每一個人最基本也是最神聖的自由。我們能答應嗎?對,你們說得對:我們一千個一萬個不答應!

  「構陷封口」法:

  當然,我還要指出一點,這位被你們視為受害者的女人,很有意思的是,為什麼今天一個人出現在這裡?旅遊區的女人這麼多,為什麼這件事不發生在張三的身上,不發生在李四的身上,不發生在你們這麼多可敬的女士們的頭上,就偏偏發生在她的頭上?你們看看,他濃裝豔抹,花枝招展,特別是還長得這麼豐滿,不,這麼性感,這一切還不意味深長耐人尋味嗎?她幾乎天天來這裡一個人遊蕩----這不是我說的,是剛才兩位先生說的。她幾乎總是對所有的單身男人都目送秋波,拉拉扯扯----這也不是我說的,是剛才這兩位女士說的。你們不信的話就去問他們(可惜他們已經走了)。我們大家也可以對這些事情展開調查和討論。事情只有深入調查和討論才會真相大白。這位女士,你有膽量接受大家的調查嗎?你為什麼一個人來到這裡?你結婚沒有?在你婚前和婚後你同多少男人有過親密的關係?大家不要笑?我在問她呢!你為什麼總是在這一帶對所有的男人都……真是奇怪,你做的事剛才大家都一目了然你為什麼沒有勇氣承認?(已經走了的「他們」現在已經變成了「大家」。)你如果不是心裡有鬼的話,怎麼可以回避事實呢?

  「君子無爭」法:

  女士們,先生們,同志們,事情到了這一步,當然已經真相大白了。我並沒有袒護誰的意思,不,我對任何女人和任何男人的一切違法的行為都極其反感,包括反感你們抓住的這個男人。也許他確實象你們證實的那樣無恥、下流,既然如此,那他就是一個十足的小人。不過我還是覺得:同小人糾纏有什麼勁?是不是太把他當回事了?太抬高他了?這件事很無聊,參乎無聊的事本身就是無聊。這件事很惡劣,對惡劣的事情興致勃勃窮追不捨,本身也是一種惡劣。只有的小人什麼時候都會有,但他們從來不在正人君子的視野,不會讓正人君子過分認真。你們什麼時候見過李叔同先生與小人糾纏呢?什麼時候見過錢鐘書先生、朱光潛先生、沈從文先生與小人糾纏呢?真正得道的人無念無為,六根清靜。有知識、有教養、有闊大胸懷的人,不會花費功夫去同世界上數不勝數的小人們斤斤計較以致吵吵鬧鬧推推搡搡地惡相百出。這實在太沒意思了。群眾的眼睛從來都是雪亮的,歷史從來都是公正的。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公道自在人心。任何小人最終都要被拋進歷史的垃圾堆。如果我們有自信心的話,如果我們相信歷史的話,那麼就不必依靠派出所而讓歷史來做出應有的結論吧。

  …………

  這「法」那「法」都用過以後,事情會怎麼樣?強姦嫌疑人會不會送到派出所給予法辦呢?我難以預料,也可暫且按下不表。我要說的是:如果一樁簡簡單單的強姦案都可以說出個翻雲覆雨天昏地暗,那麼真碰上一些大問題或者大學問的時候,比方什麼「人文」呵,什麼「存在」呵,什麼「美學」呵,什麼「現代」呵,什麼姓「社」還是姓「資」呵……道理還簡單得了嗎?「共識」和「公論」一類美妙的東西還可以通過大交流、大討論、大辯論來獲得嗎?即使這個世界上統統成了文憑赫赫職稱閃閃並且學富五車滿嘴格言的智識階級,即使我們可以天天夾著精裝書學術來學術去的,我們就離真理更近了嗎?

  依我看:難。

  實在太難。

  現代前難後亦難,

  話語爭霸百家殘。

  死的說活言無盡,

  圓的說扁舌未幹。

  學問易改性難改,

  掩卷應覺人境寒。

  書山此去多歧路,

  世間悲喜從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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