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虹影 > 上海之死 | 上頁 下頁 | |
十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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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本能地不喜歡聽別人對猶太人開錢財玩笑。「H先生,你不要逗弄我了。」他看著休伯特的眼睛,鄭重其事地說:「我用自己的生命保證于小姐的安全。」「你以為我的獎品太不值錢!」休伯特大笑起來:「想想,戰後三十年,這本書會拍賣出什麼天價!那時你的命,我的命,哪怕還在,都絕對不會比這本書值錢!你如果有這個想像力,你就會用一切辦法保證于小姐的安全。」夏皮羅也笑了,「我們猶太人,就是從來拒絕與美國人耍嘴皮。」休伯特與夏皮羅碰了一下酒杯,不過只是嘴唇沾了沾酒。「幽默是給失敗者的安慰劑――你為什麼老是把我稱為美國人,我是歐洲人――不過不說了。一言為定,我把《少年維特之煩惱》留給你。你幫我看好於堇。」休伯特的口氣很認真。 夏皮羅做事說話都穩,而且與他的外貌略顯拙樸相反,不僅腦子閃得快,工作效率也高,非常能幹。正是這點,深得休伯特的重用和信任。夏皮羅從來沒有聽休伯特說過自己的私人生活。他只知道這個怪老頭,在上海這冒險家樂園,竟然一輩子做開舊書店這種絕對無風險的小生意,其中必有隱情。但是他從來沒問過――在這個亂世,知道得越少,就越安全。 「我沒有親生子女,所以,沒法比較於堇對我是否比親生子女還親。但她是我惟一的親人。」休伯特握著酒杯。他看出如果他不說,夏皮羅就不會問為什麼於堇對他如此重要。 「H先生,我瞧得出來。」夏皮羅喝了一口酒,繼續說:「你放心,十七層以上,目前除了於堇外,只有我們的密室人員。這個飯店裡職員有三分之一是有特殊身份的,只有他們能上十七層。輪班有人日夜看守著幾條樓梯口的門:誰有資格上樓是有規定的。」他看看休伯特無表情的臉,似乎在專心品酒,沒有聽到他的話似的。他明白這個上司心裡在想什麼,於是他思考一下,加添了一句話。「這樣:從今天起,每次有人上樓,都要由我特別批准。」夏皮羅沒有多說話的習慣,他已經點清楚了,多說無益。休伯特老先生依然不作聲,但是臉色顯然平和了。 休伯特剛到上海時,還是個二十多歲的青年,香港上海滙豐銀行的小職員,帶著他新婚的妻子――他與那些到上海來的西方人一樣雄心勃勃。他的父親是法國人,母親是美國人,大學裡專攻德國文學,銀行看重他的語言才能,認為會使他在上海這個各國人混雜的都市大顯身手。 那還是十九世紀末,從中國皇帝到平民百姓,每個人腦袋後都掛著一條辮子的年代。 他一向溫順的妻子忍受不了僑居遠東,整日來往的只有幾個無法挑選強加給他們的朋友。她好不容易懷孕,對他們卻是折磨,她脾氣暴躁,整個變了一個人。晚上與他大吵,到了天亮,還是想不通,一個人爬下床,賭氣跑到早春二月的室外,在晨風裡奔跑,受了風寒。被送進醫院之後,開始出血,才三個月不到的孩子流產了。她整個人精神崩潰,朝窗而坐,從此拒絕和他說一句話。休伯特不得不同意讓她回到英國去。從此之後,她再也沒有回來。 他請假回英國去找到妻子娘家,丈母娘說女兒不知去向,反而向他要人。後來,倒是有一個律師尋到他住的旅館來,說是他妻子的代理人,要求他在離婚書上簽字。 他很痛苦,現在回憶起來,覺得生命其實比婚姻更枯燥無味,甚至不用簽個字就可以了斷。他的日子如同冰凍的大海,不再起任何波瀾。 在他一個人等船回遠東的那期間,他整天泡在書店裡。忽然他發現,每天看別人的悲歡離合的故事,不管是虛構還是傳記,倒是忘掉自己的失敗的最好辦法。他買了不少舊書,跟查林十字街的幾家著名舊書店老闆聊上了友情。當他回到上海時,心裡就清楚了:當銀行職員雖然賺大錢,遠遠不如開一家舊書店有趣。隔了一段時間,他便盤下了別人離開上海準備放棄的四馬路上一家舊書店,他自己積存的書,也已夠作開店的墊底。 西方人離開上海時,與其千里迢迢把藏書運回去,不如賤賣給他。他的生意雖然清淡,貨源倒真不愁。 開店之後,他養了一條小狗。這條狗是用書從一個客人那兒換來的,純種的英國西班牙獵犬。黑白兩色,長耳朵如垂下的卷髮,像個西班牙女郎,她寸步不離他身邊。他給了狗取名珂賽特,是少年時讀的第一本法文小說《悲慘世界》裡的女主人公。他想或許能如書中說的那樣,與狗終生為伴。 每日白天坐店,很晚才關門,然後他晚上帶著狗,在上海街頭走一遭,就回來安枕。這樣,日子過得很快。 有一天晚上,他在上海街頭溜狗時,借著黯淡的路燈,看到街對面,一個女人牽了個孩子,在杳無一人的街頭匆匆奔跑,孩子跑不快,被半拖半拽地拉著。當那個女人看到他時,把孩子一把抱起,穿過馬路,朝他身邊一推,急急忙忙說:「有人追殺我們,她爸爸已經死了,我也逃不過,求你救救孩子一命!」也不等他同意,女人似乎聽到什麼,就繼續狂奔。路燈下,他注意到女人穿的旗袍,已經被撕開了。一個人到了緊要關頭,穿高跟鞋也能跑得飛快,讓他驚奇萬分。孩子躲在他身後,嚇得不敢作聲,珂賽特倒是親熱地朝女孩甩著尾巴,嗅孩子的腿。 就在他腦子這麼一分神時,沿街追來三個兇狠狠的男人,其中一個身上還有血跡。狗沖著他們狂吠。這幾個人朝街對面的這個帶著孩子和狗的西方人看了一眼,繼續朝路口狂追下去。 不久,他就聽到遠遠的街角,有女人的慘叫。他把孩子抱在一起,嚇壞了,不敢作聲。狗懂事地望著主人,警惕地注視黑暗,卻不再吠叫。 等到街上又杳無人聲,他才蹲下來細看這個緊緊拉著他衣角的孩子:是個女孩,約摸五六歲,大大的眼睛驚恐無助地看著他,很是讓人憐惜。他想了想,抱起孩子,招呼著狗,回到書店。 那個傍晚,好像還是昨天的事。他記得一清二楚,已經二十三年了,愛犬珂賽特老死都已經十二年了。這個奇怪的城市,總有人想要殺人,每天有人被殺,有的年月則是成批被殺。而且常是滿門殺絕,絕不留禍根。 他不知道這女孩的父母惹上什麼麻煩,不知是青幫殺洪幫,還是青幫殺自己的叛徒,還是這個軍閥殺那個政客,還是強盜見財起歹心,也可能只是報個人仇雪他人之恨。反正,他當時決定,最明智的辦法是帶著孩子快走,避開那遭難的女子,也不去尋找孩子的家裡是否還留下什麼人,那無疑是去送她回死路。 孩子很奇怪,居然也不哭鬧,跟著他回家,對命運的恐懼似乎是本能的。他問孩子叫什麼名字,孩子脆生生地說:「於堇。」孩子蹲在地上,藍燈芯絨裙子下是一雙黑牛皮鞋。她順手寫下自己的名字,字寫得很好,明顯父母注意她的教育。 他要把於堇送進天主教會辦的女子寄宿學校,只好先去行洗禮。神父為于堇洗禮前說,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教堂那天洗禮的孩子並不多。她靜靜的,卻一步不離休伯特。 此世如花,難以存留,因為飛去如影。神父沒有這麼說,他沾了聖水,灑幾滴在於堇的臉上,轉身對上帝祈禱:「這個孩子若是砍下的樹枝,得了你的水氣,就會發芽長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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