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虹影 > 好兒女花 | 上頁 下頁
一九


  那個下午,他要看我身體。我說,那就平等吧。我們彼此脫了衣服,他從後面抱住我。我把他帶到鏡子前,側過身去看他身體。他要與我做愛。我沒同意,說還沒有準備。他沒有不高興,只是理解地點點頭。

  之後我們到街上,到處找一家有空調的餐館。不負有心人,我們找到一家小餐館,乾淨清靜,服務員熱情,遞上冰水,遞上菜單,向我們推薦田螺,說是早上送來的,很新鮮,用薑爆炒。我們還點了一個木須肉和豆腐。沒一會兒,菜端上來,尤其是田螺做得非常可口。我們用冰水當酒慶賀我們終於相遇,他讓我說自己,隨便說什麼他都愛聽。吃完飯,他叫了一輛出租車,帶我到北大,見一個著名教授,她是他的好朋友。教授對我很親切,削梨給我吃,又說我的性格像她年輕時。看得出來,他明顯是請她做參謀。

  第二天傍晚,門房告訴我有人找我。我跑出去一看,是他。我沒想到,陪他到京順路走,那是通向機場的公路,種植著大量的花樹。他問我能不能陪他吃飯,我已吃過晚飯了,我還是爽快地答應了。他說那位老朋友給我打了幾乎滿分,讓他選我。在我之後,他又帶過一個漂亮的女畫家去,可是那位老朋友不給那女畫家高分。我告訴他,我要去廣州看在那兒做生意的梅惠子,第二天就走。

  我天天看著旅館對面騎樓下的鮮花店,那兒已換好幾種花,茉莉沒了,堆滿菊花,我想到了他,可我想不起他的樣子。有一天我接到一個電話,居然是他。他第一句話問我在哪裡?第二句話要我答應嫁給他。

  我說要好好想想。

  我回到上海,繼續上大學裡的作家班。他除了電話就是一封封長信,催我到英國。第二年春天我才辦好留學手續,飛到倫敦。他的家是一幢四家人合住各帶花園的套房,兩室一廳,廚房和浴室都小,放一個洗衣機都沒多餘的位置,不過兩人住倒是很舒服。附近就是一個公園,還有一條清澈透底的小溪、19世紀最著名的社會主義畫家詩人威廉·莫裡斯的手工場,溪水中古老的水磨轉動風車。周日有集市,售工藝品和南歐東亞食物,附近有一個全英國最大的超級市場,到地鐵則需要走20分鐘路。對我一個從未有過家的人來講,這兒簡直就是天堂。

  衣櫃裡是他從舊貨店裡買了兩件大衣和一些裙子內外衣給我,尺寸倒也合我身材。他燒好了土豆雞腿,蒸了米飯。那天晚上我們做愛。沒有想的那麼好,也許不熟悉,男女初次如此並不稀奇。春天了倫敦夜裡還冷得很,得點壁爐。他拍了好些裸體照片,因為夜晚光線不對,那些照片大多模糊,只有我拿著紅蘋果依靠床的一張最清晰,聳著眉頭,或許是因為蘋果象徵上帝不可寬恕的罪孽。

  他說在北京他見過十幾位各式女人,有幾位是文學圈裡人,我聽說過名字。他大撒網,想找一個做妻子的人。有的在見我之前,有的在見我之後。他和那位女畫家,在公園裡談終身大事,他在公園裡與她親熱。接下來發生的事,他像職業說書人,拍板叫一聲:「敬聽下回分解。」

  我談不上憤怒,他早就向我求婚,但不是結婚,即便是結婚,他也有權利改變主意,或許別人比我更適合做他下半生的伴侶。只是別的人都不如我,他才最後下定決心和我。難道不容許人服裝店裡挑來挑去,最後挑那看上去最愜意穿在身上最舒適的一件?後者更重要,冷暖自知。

  好幾個晚上我都和他說到自己的身世,說到1989年那個夏天的事。他眼睛濕潤地說:「可憐的你,一次次撿了一條命,相信我,我會對你好的,永遠愛你。」

  他有興趣看我寫的小說和詩,給出很好的指導和編輯。我對他又提到80年代那些事,說得停不下來。他問我:「為何不把它們寫下來?」

  我開始寫第一個長篇,那個全世界著名的廣場不是遠了,而是近了,每個人都在那兒盼望命運改變。我也在那兒盼望。因為盼不到,我才那麼熱切地希望見他,盼望他可以帶我遠離北京,遠離中國,我對這個世界失望透了。

  除了寫東西,他說我應該在上學之餘找工作,他不可能養我。我英文不好,絕沒有好工作等我。他說你身段如此好,何不做攝影時裝模特兒,賺錢又多,又不需花太多時間。

  有時他陪我,有時我一個人去。有一家時裝雜誌要求嚴格,說我腰上有贅肉,必須減去。有一個星期我就只喝水和吃水果,做仰臥起坐,立竿見影,身材尺寸合格了。我能賺錢了,他的興趣大起來,在電話簿黃頁上找電話找公司。有一天他說拍私人電影更好,找到一家公司,按小時付酬。第一個顧客,一個頭髮微卷的英國中年男人,拿著錄相機,要我先拍情愛戲,脫得一絲不掛。我很生氣,拉開門走了。

  回家後他很失望。他讓我看性愛場面的錄像,那段時間我夢裡全是黃的陰莖白的陰莖,粉紅深紅的陰道,光身子的人堆疊在一塊,集體性交,感覺不到性感,相反覺得他們是性機器。時間過得非常快,三個月過去,若是結婚,可隨英國籍的他拿到綠卡,或是重新申請學生簽證。對此,他猶豫不決。

  結婚或是不結?他躺在地毯上,痛苦地想,像苦惱萬分的哈姆雷特。

  他愁眉苦臉,最後是他的一個英國女朋友給他下了決心,結婚並不會給你帶來災難,你怕什麼?

  怕什麼?不必怕。他想通了,馬上開車帶我去選結婚戒指。

  我們去當地教堂見神父,按規定得有兩周做禮拜我們必須在場,神父要問在場人:這兩人願意結為終身伴侶,有人反對嗎?兩周下來,沒人反對,才可結婚。我們第二次做完禮拜後,去附近公園走走。下雨了,兩人躲在一棵老橡樹後,神父打著雨傘經過,他朝我們笑笑。神父走後,天上出現了一道彩虹。

  他望著彩虹良久,然後說:「這是吉祥之兆!」他緊緊地擁抱我。

  舉行婚禮的那天上午,我們去附近一個黑人和藝術家喜歡的居住地,幾乎每天那兒都有集市。我挑到一件粉白鑲銀片的像旗袍又不是旗袍的禮服,沒中式旗袍慣有打結的領口,一試,非常合身。攤主只要5鎊。又到另一家選了一頂白網眼的帽子,這個帽子倒要3鎊。我在帽檐系上一根紫色的綢帶,這帽子馬上有了自己的靈魂。

  下午在教堂,來的都是他的學生和大學裡的同事。神父看見那麼多英國人會說中文,嚇了一跳,才說以前以為他是唐人街的老闆,弄了一個年輕的中國姑娘來假結婚。我和他面面相覷,對神父之說,抱以理解之笑容。

  參加婚禮的女客都問我,這身婚禮禮服在什麼地方買的,真漂亮!多少錢?我該怎麼回答呢?

  若我說在二手攤上,只花8鎊錢,相當於人民幣一百多塊,就把這一生最重要的儀式度過。她們即使不嗤之以鼻,也會覺得我太沒本事,女人一生最重要的儀式能如此過?!不能讓男人付出血本,操辦像樣的婚禮,不要說鑽戒,起碼得有身新禮服。

  我只能笑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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