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逃犯 /海男 著

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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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訴訟筆錄開始之前,李水珠和方姨已經分開了。她們坐在一個用玻璃隔開的空間裡,李水珠很慶倖自己沒有被戴上手銬,從她在22層樓看到警察時,她就已經準備好了伸出雙手讓警察戴上手銬,在一刹那間,發生了多少事,當燈光師朝後退去,化成一種噓聲時,她驟然將時空倒退著,回到李水苗的墜樓的那一刹那裡去,她的手揚起來,李水苗朝後退著,直到化成了同樣的一片噓聲。

  這噓聲仿佛一個生命的泣聲,從此離她而去,接下來是警車的轟鳴和方姨的顫音。而此刻是訴訟的開始,很長時間以來,她一直在想著這樣的時刻,然而她卻一次又一次地回避著,她已經逃過了一場應該有的詢問筆錄,她扇動著翅膀,不停地朝前撲動,即使受傷了仍然朝前撲動。因為已經到了最後時刻,所以,她撲動著。然而,她沒有想到她所期待中的最後一刻會是這樣:方姨揚起了巴掌,就像不久之前自己一樣,從她人的詛咒中浸溢出來的不是淚水,而是巴掌的力量,這巴掌揚起來時,也是另一個女人逃跑之時,那女人無論她是李水珠也好,還是燈光理由也好,竟然選擇了同樣的命運,朝後退去,她為什麼不朝前奔逃,而是朝後逃去。

  如果朝前奔跑,出現的將是樓梯、電梯,出現的將是穿越深淵的橋樑和彼岸地區的陽光。然而朝後奔逃的結局卻慘不忍睹,它們是絕境中發出一片噓聲的漫漫塵埃之地;它們潮濕、冰冷、窒息了一個生命溫熱的肢體語言之後,從而把這個生命變成了灰。兩種極端都呈現出來,可悲的是她們選擇了同樣的一種極端。

  此刻,她們是嫌疑人,當然也是證人,訴訟筆錄開端並不像李水珠想像的那樣簡單,在想像中,她只在重述著頂樓所發生的一切就已經足夠了。然而,筆錄員卻像已經摘下了帽子的筆尖必須從原初開始劃動圓圈。她們所謂的原初在哪裡,此刻,李水珠的肩膀顫慄了一下,她是那種容易受驚嚇的女人,也是容易自己捆綁自己的女 ,她不願意出賣原初,如果那樣,那些已經折磨了她很長時間的恐怖將再一次回來。所以,她尋找到了一種簡單的理由,省略了她和方姨之間所有因傀儡關係而發生的一系列的交易的事件。她想省略這一切,最為重要的省略那致命的嫌疑人身份。她把與方姨之間的關係稱之朋友關係,在她的訴訟之中,她繞開了筆錄員的提問,並把審訊員引入了現場。現在,她需在在她的思維中重新審視方姨和燈光師之間所發生的一切。她必須如實地承述她們所看見的一切,主姨的手掌很重要,那手掌到底是如何揚起來的,那手掌有沒有準確無誤地擊在燈光師的臉上,這個細節很重要。在這一刻,忽視細節就意味著使人命案置入迷霧之中,這是生與死的一團迷霧。

  手掌揚起來了,並沒有落下去,因為手掌剛揚起來,燈光師就已經後退了。這是一個不能忽視的也不容顛倒的細節。在這樣一個時刻,李水珠突然想起了自己的手掌,她開始正視了一個事實:她的命運同方姨的命運完全一樣。她們的手掌因詛咒而揚了起來,然而,還沒有落下去,李水苗和燈光師就已經朝後退去,她們並沒有殺人,她們只是想借助一下手掌的力量引發一種詛咒而已。

  審訊員對這樣一個時刻當然很感興趣,他如實地根據李水珠的描述記錄下了這樣一個時刻。然後,第一次筆錄結束了。李水珠感到釋然了,因為她省略了她和方姨之間的關係,同時也就意味道著她已經聰明地省略她的嫌疑人的身份。她希望快快地從拘留所中出去,而且,她希望方姨也解脫出來,然而,拘留所的門卻朝她關閉著。

  於是,第二次訴訟筆錄又開始了。在一個細雨朦朦的上午。李水珠已經有好幾天沒見到方姨了,作為一樁人命案的嫌疑人,她們必須隔離審查。而此刻,她,李水珠又進入了訴訟筆錄員的審問之中,提審人開始讓她進入強逼似的回憶之中,這是一個茫然的開端,她必須按照提審人的提問逐一回答。

  她回答了提審人的第一個問題;她到底是因為什麼關係與方姨認識的。她果斷地說因為 鄰居關係。她以為這樣的巧妙回答務必會省略許多枝蔓。提審人的眼睛盯著她,這是一個富有經驗的提審人,他問道:「在之前,你在哪裡,任什麼職?」她想起了浸溢在剛剛逝去的時光中的輾轉,由此,她混淆似的聲音把時間完全顛倒了。她說她居無定所,到處在尋找發展和職業,到處在尋找希望和個人存在的空間,然而,直到現在,她依然在流浪,她屬￿社會群體在那一類正正尋找生存目標和價值的年輕一代。提審員開始涉入正題,她一陣竊喜,在這裡,在目視她眼底的雲翳,力圖想把她的個人歷史深掘出來的提審員已正視她胡亂混淆的個人片斷。她的一切在這個時代已經很普遍。

  所謂正題當然是與墜樓案有關的事,不過,她已經逃過了一劫,她害怕回到有關李水苗事件中去,只要逃過這一劫,似乎她就再也不害怕什麼了。她必須從此刻開始省略,因為在她看來,哲學的任何一種思想都在暗示她說:越是簡潔的東西越能解釋清楚。所以,她繞開了一切,回到了22層樓,她說她完全是很竟外地進入這個世界。這時,提審人問她很意外是什麼意思,她說她並不想跟她上樓來,當時,她們上樓時她也在跑著上樓,三個人都沒有乘電梯,自從她們三個人相遇以後,世界就變了成了仇恨,而她是目擊證人,因為方姨同燈光師的關係,在這裡,她不得不真實地再現出方姨給她講述出的那段婚姻史,提審人對這段歷史很感興趣,不斷地詢問細節,所有她能回答的細節她似乎都已經回答了。包括燈光師的車禍等等。接下來,提審人再一次讓她回到了22層樓,在上面,在一片看上去平坦卻布暗礁的平臺上,她真實地證實了兩個女人因為情敵關係而導致的一場人命案,提審人讓她簽了字,然後對她說:「你可以走了,請你回到你生活的地方去,如果我們需要,請隨時聽從我們的傳訊。」

  她噓了一口氣,現在,她真正地鬆弛開了四肢,她似乎已經很長時間失去肢體語言了。她走出拘留所往後看去,她想方姨也應該被釋放出來,不錯,方姨肯定會被釋放出來的。她在門口等了半個小時,並沒有見到方姨的影子。她突然感覺到愚蠢,這是一個多好的時刻啊,為什麼還要等方姨呢?為什麼要等下去。於是,她回到了她和方姨住的房間,她的東西還在那裡,她想收拾好東西儘快地離開,或者先到旅館住下來再說。後一個方案更合適她。所以,她收拾好東西,那不過是一隻箱子而已,箱子中裝著的永遠是衣服,方姨送給她的全部衣服。

  她住進了一家旅館,她並不想逗留時間太長,她只想好好閉上眼睛睡一覺,然後審視一下自己的處境,決定自己何去何從,黑夜像一項帳篷般地把她罩了起來,她睡得很香甜,醒來得也很晚。她拉開了窗簾,陽光明媚,天地溶為一體,她第一次感覺到自己肩負的替身已經從身體中剝離出去了。再也用不著與她的傀儡者方姨並肩作戰了。儘管如此,她不想即刻離開這座城市,她還是想等待方姨出來以後,與她告別以後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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