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冬文集                   古傑明傳

  

               一,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我考入外地的一所大學。同年秋天,我們家離開了下放九年的高良,
回到南京。搬家時我的四位中學同學前來幫忙,其中之一就是古傑明。他定然幹得
很賣力,草綠色的滌卡軍裝濕透了,風一吹,肩背上泛起一層白霜。

    當時我不在場,這景象卻有如親見。四位同學與我一般大小,齊刷刷的十七歲,
將一個三世同堂積攢了五六十年的家搬人一隻窄小的車鬥,不流汗行嗎?我父親生
病多年,外公外婆年事已高,媽媽也只能幫著從旁拾掇,除了我的四位同學,他們
竟然沒請別人!

    定然是古傑明大包大攬,認為沒有必要,他還擋在門口,不讓我父親出門。既
然他誇下海口,也只有拚死出力,只是苦了我的其他三位同學。假如他們和古傑明
一樣強壯,媽媽也不必心存憐憫,恰恰他們如我一樣,體質單薄,不過是尚未發育
完全的柔弱少年。想到此處,媽媽不禁淚水盈盈,她仿佛看見我在遠方受苦……

    給我們搬完家後古傑明也離開了高良,去部隊當了一名戰士。

    當時我們通信頻繁,古傑明給我寄來了照片。照片上他雙目圓睜,有如鋼珠,
嘴唇嘟得像上火起泡。他頭戴軍帽,身著軍裝(軍服只保留了衣領,其餘部分經過
暗房處理),原來這是一張頭像。照片的背面有圓珠筆寫著幾個我不認識的怪字,
古傑明告訴我:那是朝鮮文,他正在學習。他一面學習朝鮮文,一面在學開汽車,
顯然部隊把他當做人材,著意培養。古傑明的前途無量,至少作為朋友不用為他擔
憂,因此他的信是否每封必回也就無所謂了。主要原因還是:我有了新的朋友,新
的生活,不像剛來時,誰都不認識。古傑明比我晚一年離開高良,由於時差關係仍
需要舊日朋友。他對我不給他寫信十分惱火,並決定從此與我斷交。

    在我的私人相冊裡保存著古傑明的這張照片,他的碩碩大頭佔據了整整一頁。
如果古傑明親眼所見,必備受感動,此舉足以證明我把他視為朋友——想想一本相
冊能有幾頁?古傑明的照片十分靠前,幾張我光著屁股的童年裸照之後便是古傑明,
那人雙目炯炯,英氣勃勃,左右腮幫之上各有一塊堅定的咬肌,顯然不可能是我。
我對欣賞相冊的人說:「他是我小時候的朋友,特別會打架。」

    來人若是一位小姐,就會評論道:「他長得很帥。」

    我輕描淡寫地回答:「還行。」心裡卻委實高興。

    小姐問:「他現在在哪?能不能介紹給我?」

    我說:「完全不能,古傑明已被槍斃。」

    對方驚愕地啟開嘴巴,像等待一個熱吻一樣。

    無一例外。


              二,幾則逸事

    古傑明是我的中學同學,與我的關係十分友好。他家住黑大橋下,是進入高良
縣城的第一家,我家住食品公司內,離黑大橋也不算遠。有一陣,我天大約他一起
走,我們經過高聳的共水湖堤,來到東方紅中學。除了一道上學,我和古傑明來往
並不算多,但不可因此認為我們乃泛泛之交。

    說來沒人相信,我倆的天性大不相同。我性格內向,體弱多思,古傑明卻生龍
活虎,特別愛玩。由於如許差異,兩人很難玩到一起去,除了上學走路,再也找不
到其它項目。

    實際上我很想加入古傑明一夥。

    比如他們下河游泳,我不識水性,過橋東打獵,我又起不了大早。可古傑明仍
將我算作其中的一員,標誌是每次我都能分享「勝利果實」。

    說到古傑明「打獵」,所謂的獵物竟是農民家看門的草狗。古傑明身披他父親
的棉大衣,腋下夾著一支步槍,在雪地裡一埋伏就是兩小時。完全無此必要,這不
過是他的一種玩法。古傑明宣佈不要那中彈身亡的死狗,後者被饑餓的人四分五裂。
每次,我都能分到一條血淋淋的狗腿。為了表示對古傑明的敬意,我將狗腿拖回家
中。

    媽媽對我說:「這是違法犯罪!」指射殺農民家的狗,和使用公家的槍支。

    爸爸對我說:「慎重擇友!」

    當他們見到古傑明本人時,卻無限喜歡,連說:「狗肉好吃,很香片b 市場裡
買的強多了!」

    父母鼓勵我與古傑明交往,認為我有這樣一個朋友很是必要。一可免遭別人的
欺負,二,學習對方的勇敢品質,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他們希望我學游泳,
學放槍,即使稍捎出軌也無礙。而我只是站在馬路上,向每一個騎車過往的人喊:
「哎!哎!」

    騎車人不免回頭,以為掉下了什麼東西。我們的陰謀得逞,眼睛望著別處,繼
續喊道:「哎!哎!哎!哎!」接著轉為唱腔:「哎呀來哎——,哎呀來哎——」

    過路人罵道:「神經病!」

    這便是我向古傑明學習的成果,除了一道上學,我們還可以站在路邊喊:「哎!
哎!」

    「哎!哎!」我們齊聲大叫,樂此不疲,那喊聲的餘音至今仍繚繞在高良街頭。
要知道,這遊戲雖然簡單,卻是古傑明的偉大發明!

    希望不要給您錯誤的印象:古傑明不過是街頭的小混混,平庸的流氓。那時他
雖然年輕,卻已透露出人格的非同凡響,熱愛自由的天性便是表現之一。這人雖然
好動愛玩,有時也爭勇鬥狠,卻從不喜束縛。他的遊戲大都由自己發明,而在別人
的規則之內卻很少建樹。

    他從未參加過中學運動會——至今想起,我都好生奇怪。他不參與任何球類活
動,在田徑項目上也一無所長。接班主任王老師的話說:「古傑明空有一身蠻力!」

    二十多年前的秋天,天高雲淡,中學運動會在大操場舉行。百米決賽時本班選
手臨時缺陣,古傑明奉命頂替上場。王老師有言在先:「瞧這身漂亮的肌肉,舍你
其誰?」但見得青煙散處,早沒有古傑明的身影,並非已率先抵達,原來他兩眼一
黑,不禁就地臥倒。

    古傑明的主要活動在學校以外,他不喜課堂學習,善於自我教育。

    物理課上,老師苦口婆心講解電工學,講直流電與交流電的不同、白熾燈的安
裝以及有關的危險。古傑明上課睡覺,下課去機房摸電。那傢伙無聲無息,長相纖
細(電線),哪來的那麼大的力氣?古傑明百思不得其解,一定要與之比個高低。

    電老兄的作用古傑明無可懷疑,家裡的電燈和眼前帶動輪軸飛旋的皮帶,都是
有力證明。只是他從未與它交過手,他倆從未肌膚相接,古傑明認死理,認為如此
不能算是認識。

    他對圍觀者說:「閃開!」一面紮好馬步,去挽袖子。

    機稻的老大爺勸阻道:「小夥子啊,有話好好說,何必尋短見?」

    眾人附和道:「是啊是啊,你年紀輕輕,死了豈不可惜?」

    無庸置疑,古傑明被立刻擊倒,他跌坐在一隻籮筐裡,模樣十分狼狽。但我敢
說,他站起來的時間比任何人都快——當然,根本就沒人會和他一樣去摸電。他站
起來如此之快,並不說明受傷輕微——古傑明的右手已被燒焦。他立刻站起,看樣
子免不了一場反撲——但是沒有。

    古傑明用發黑的雙手略略抱拳,對電閘刀說道:「佩服!佩服!」

    這便是古傑明的古俠風範,既不畏強敵,也絕不死纏爛打。

               三,中學列強

    上文說到古傑明的課外生活,他下河捉蟹,去鄉下打獵,或者站在馬路上無聊
地叫喊。若您根據這些,認為高良民淳俗厚,氣氛和平安閒,那就大錯特錯。當年
的高良,社會動盪,少年的生活更是兇險萬狀!

    若您閱讀留心,會注意到古傑明打獵的步槍。一個中學生竟能輕易地搞到槍支,
並帶有子彈,好在古傑明將它用來殺狗,而非對準仇人。然而東方紅中學能搞到槍
支的大有人在,遠遠不止古傑明一人。但古傑明以外,並無人愛好打獵。

    能搞到槍支的人一般有兩個特徵。一是體格高大,長相粗野。二,有家庭背景,
所以可能搞到槍支。簡言之,他們是一些孔武有力的幹部子弟,在學校裡恃強淩弱,
有時相互間也大打出手。

    強豪之中也有例外,平民出身,且沒有武器優勢,只因為上學較晚,或者發育
提前,身體強壯得令人生畏。他們的代表是林華子,當年他已經二十一歲。

    他家裡窮,上學晚,滿臉皆是青春痘,被性欲折磨得夜不能寐(據住校生描繪)。
他們說他與錢某某搞腐化,為遮人耳目,躲進學校食堂的大水缸。從此再無林華子
其人,有的只是「大水缸」。大水缸與錢某某的事在學校裡無人不知,可沒人敢在
大水缸面前提起半個字,因此大水缸不知道自己叫大水缸,還以為他仍是林華子。
他發達的二頭肌令我們的小腿發顫,當面叫他「大水缸」,並讓他知道是叫他,對
任何人都是一個勇氣的考驗。

    李國慶說:「這有何難!」他攔住大水缸的去路,對他說:「你知不知道你叫
大水缸?大水缸喊的就是你。大水缸啊大水缸!」

    兩人不免一場惡鬥,李國慶最終不是對手。他握著半顆折斷的牙,跑回家裡去
拿槍。拿來一長一短兩支槍,長槍並不希奇,短槍,說明李國慶的爸爸是首長。關
于這點沒有疑義,李國慶的爸爸豈止是首長?還是高良的父母官,縣委書記,一把
手。

    大水缸聞訊而逃,並且從此不敢上學。錢某某也因作風問題,被迫離校。

    這倒成全了這對狗男女,他們在學校後面的大堤上,支一間草房,種一壟菜地,
我們中學畢業時,他們的兒子已經半歲多。只是莊稼成熟時李國慶常去騷擾,在田
地裡來往奔突,像一頭野豬。農家小夫妻苦不堪言。

    列強中,最厲害的角色還數金秉龍,他有大水缸那樣雄健的體魄,同時家裡也
有槍。但他出名不因為這些。他的活動已越出學校範圍,參與了高良的黑社會,別
說弱小的同學,就是校長本人,也懼他三分。

    金秉龍殺過人,這是公開的秘密,金秉龍本人,也毫無隱諱。他們將被害人騙
至酒廠後門,抵在圍牆上,用棍棒打死為算。另兩名兇手被逮捕法辦,金秉龍年紀
尚小,還不到負刑事責任的年齡,加上有家庭背景,甚至都沒有被學校除名。

    有經驗的讀者心中有數,我不惜筆墨地描繪所謂的「列強」,只是一種鋪墊,
古傑明已很久沒有出現。當年的東方紅中學裡,他是否是列強之一?抑或是列強中
的強者?

    回答是否定的。古傑明雖然身強力壯,但與金秉龍之流有本質不同。

    我的眼前挨個浮現出他們的形象,大水缸、李國慶、金秉龍,長得都很像,人
高馬大,肌肉發達,皮膚都呈棕黃色,表面有一些遊移的光澤。相形之下,古傑明
可算矮小身材,當年身高不到一米七零。平時古傑明穿戴整齊,不喜敞胸露懷,偶
爾裸露(如下河游泳),每每引起震動和圍觀。他皮膚白皙,勝似女孩,使人不。
禁嘖嘖稱奇。古傑明從不欺負弱小同學,也沒人膽敢欺負他,包括金秉龍或大水缸。
這人曾經與電決鬥,無論是誰,與他動手之前都得仔細掂量。古傑明亦不參與列強
爭雄,他的主要活動在學校以外,但與金秉龍有別,不屬￿任何幫派,獨往獨來,
其目的也在於玩樂遊戲。

    且說金秉龍並非生來剽悍,幼兒園時代也很瘦弱,他常被另一個小朋友宋大偉
欺負。也許就是從那時起,金秉龍發奮圖強,在以後的歲月裡把自己鍛煉成一代流
氓。那宋大偉,當年不過一肥胖兒童,體重超標,如今就在我們班,早已停止了發
育,身材體貌正常。

    被金秉龍接過的同學無數,他唯獨繞過了宋大偉。他在等待一個特別的日子,
被宋大偉騎在身下喊爺爺的十周年。金秉龍事先發出通知:某月某日某時某地,宋
大偉將遭遇不可避免的打擊,頭破血流不說,至少也得落個半身不遂!

    宋大偉跑來找我,他一向與我同桌,並知道我與古傑明交好。後者看在我的面
子上,找金秉龍交涉。他對金秉龍說:「你先跟我打,過了我這關,要不然這事兒
就算完。宋大偉小時候不對,也應賠禮道歉,他在紅星擺了一桌,專門請你吃酒,
若不嫌棄於我,到時候向你敬酒!」

    金秉龍眨巴著小眼,臉龐憋得紫紅,後來卻嫣然一笑,對古傑明說道:「好說
好說,既然是你出面,我們就去吃酒。」

    對結果不滿的倒是古傑明,他一臉的不高興。酒桌上,他不斷挑起爭端,我和
宋大偉不由捏著一把汗,好在金秉龍那日特別恭順。醉眼朦朧中我偶爾瞥見他的目
光,不禁毛骨悚然。金秉龍的瞳孔裡有一小團仇恨的綠火,盯了古傑明良久,隨後
熄滅。

              四,吳貴殺人秦

    我的中學時代,課程毫不緊張,閒暇時間很多。我沒事就會盤算,誰能排「五
虎大將」?誰又是「四大金剛」?

    五虎大將當是:大水缸、李國慶、金秉龍、古傑明和宋大偉。其中,宋大偉十
分勉強。幼兒園時代,他是肥胖兒童,如今不再肥胖,一切正常,其自身的安全仍
需要置於古傑明的保護下。因此我情願將宋大偉剔除,只列四大金剛。餘下的問題
是:他們誰最厲害?我被這一問題折磨很久,真想讓四大金剛擇日登臺,公開比賽。

    從歷史記錄看,李國慶不敵大水缸,後來他拿來兩支槍,大水缸便敗下陣來。
但他們都不曾與金秉龍交手,不是沒有機會,而是不敢。古傑明又曾向金秉龍挑戰,
為了宋大偉。後者小時候擊敗過金秉龍,但那不算……綜合以上情況,我認為最厲
害的乃是金秉龍和古傑明。

    但他倆誰更勝一籌?我頗費躊躇,百思不得其解。這一問題的解決又十分必要,
誰更勝一籌,誰就是學校第一。學校第一,在我看來就是高良第一,在我少年狹隘
的視野裡,高良第一也就是天下第一。我多麼願意這一榮譽屬￿古傑明,因為他是
我的親密朋友。

    此時出了一樁殺人案,兇殘的吳貴讓四大金剛通通黯淡失色。

    此人原不見經傳,四大金剛開始展露頭角的年代裡,吳貴在新疆當兵。他更非
少年成名,大開殺戒以前,已娶妻生子,人到中年。

    他最先殺的那人是自己老婆,其次殺的是他的兒子。在老婆與兒子之間,另有
一無名胎兒,尚在母腹中。吳貴一刀捅死兩個,口中喃喃念道:「孽種!」吳貴殺
得性起,將第三個死亡名額贈與他的親兒。(關於三條或是兩條人命仍有分歧,爭
論的關鍵是:胎兒是否也算一命?)。

    話說吳貴手提血淋淋的刺刀,來到高良街頭,四處打聽他的婚姻介紹人顧主任。
追根窮源,他不幸的婚姻理應由介紹人負責。也活該顧主任大難不死,那天他正在
澡堂裡洗澡。吳貴沖進蒸氣繚繞的浴室,滿池都是光溜發紅的裸體,他無法確認誰
是顧主任,也無可能將四十條光腚的漢子片刻殺光——雖然他們手無寸鐵,或是寸
布。吳貴轉身去了顧主任家,將第四個,也是最後一個死亡名額送給主任夫人。

    我再也不想四大金剛,滿腦子都是「四條人命」。終有一天公審大會在高良縣
靶場舉行,東方紅中學的全體師生,也列隊入場。

    古傑明逃學,他騎車去了徐大彎。那傳統的法場,草深齊膝,外圍一截土堤。
古傑明安靜地守候,等著瞧精彩的殺人。

    與此同時我們站在靶場上,被太陽曬得頭暈眼花,人山人海,根本看不清吳貴
的模樣。後來他被押上一輛卡車,簇擁著他的公安高大非常。那天的高良縣城,萬
人空巷,熱鬧的場面,勝過趕集逢圩。我目送吳貴遠去,上了共水大堤(實際上是
那輛車)。在此之前,他已消失不見,後來再次出現,因為湖堤臨高。我踮腳昂首,
直到吳貴或者汽車化為一個黑點。

    我對吳貴並無好感,但感動於那前程茫茫的不歸路。它起自高良縣靶場,經過
縣城唯一的大街,向西上了共水湖堤。沿湖堤向南,經若干土路,便是命中註定的
徐大彎。多年以後,古傑明即是從同一條路上,奔赴黃泉。

    當時我在西安,不在高良,據說殺人的那天也舉行了萬人大會,也在高良縣靶
場,也萬人空巷。我只能借助歷史的場景,想像老友最後的一天。

    只有古傑明去過徐大彎,而且不止一次。共有兩次,一次是看殺人,一次被人
槍殺。

    劊子手面戴墨鏡,手提短槍,從背後噗的一聲,將那人撂倒。而前面的行刑隊
只是擺擺架子,或以防不測。最後來了一人,手持鐵扡,將其探入槍眼,縮回時帶
出紅白兩色,如同理髮店門前的標誌,在我眼前飛旋。

    我從未去過徐大彎,所有殺人的細節全憑古傑明激動的描繪。他不斷比劃,形
同身受,詳加注釋,不厭其煩:「戴著墨鏡,生怕被活人認出,從腦後開槍,是怕
死鬼糾纏。如此急急忙忙,慌裡慌張,極有可能射歪打偏,因此需要一人手持鐵扡,
檢查槍眼。如若需要,行刑隊將大步上前,他們的槍管上已安上刺刀。雖然沒戴墨
鏡,也沒從背後偷襲,但這是集體作業,責任由大家分擔。至於為何用刀不用槍?
乃是為了節約開支。那唯一的一槍,子彈費七毛五分錢,還得找罪犯家屬報銷。」

    我的老友,你為何如此熱衷於此事?瞭解得如此深入,解釋得又這樣圓滿!

               五,二十年後

    二十多年後,也就是去年,一次中學同學小聚,我和宋大偉打車前往糧食學院,
那裡的一位同學榮升教務處長,在學院小餐廳請客。在此之前我從未去過糧食學院。
在大門口我們被一個女人接著,宋大偉管她叫「顧蕾」。

    顧蕾騎車在前為我們引路。當時天已經黑透了,車燈照在顧蕾的後背上,我發
現她的臀部很大,很性感。路的兩旁是看上去很陰森的樹木。

    燈光明亮的餐廳裡,賓主分別人座。那天雖然只有一桌,但擠得滿滿當當,有
十三四人之多。顧蕾坐在我的對面,我想:大約她是某同學的夫人。從她熟悉糧食
學院的路徑給我們帶路這一點看,很可能是劉全(就是做東的教務處長)的夫人。

    劉全對待顧蕾嬉皮笑臉的,有些輕浮,看看又不像。後來宋大偉提議舉杯,為
二十年前的同學情誼而幹,我注意到顧蕾也舉起杯子響應。也就是說,她是我們的
同學,可我怎麼一點印象都沒有呢?

    劉全說起當年顧蕾在大操場的主席臺上跳舞,舞姿是如何的優美婀娜。他說的
不是集體演出或者排練,而是在沒人督促的情況下顧蕾自發的練習。有很多人遠遠
地偷看,都知道一個小姑娘放學以後或中午休息時會來這裡跳舞。

    這些細節,我一概回想不起。於是我更加留心觀察對面的顧蕾了,目光中有了
某種探尋的意味。在這張中年婦女的臉上,我找到一條皺紋,深深的,直立在兩眉
之間。除此之外,這張臉並無特色,它有著一位中年婦女正常而大方的笑容,顴骨
附近頗為恰當的有一些羞赧之色—一顧蕾今天喝得不少。她與旁邊的同學聊起孩子,
其中一人是一家遊樂場的經理,告訴顧蕾以後可以帶小孩去他那溜冰,不要錢。顧
蕾顯得很有興趣,說她兒子最喜歡溜冰了,他有自己的溜冰鞋……

    回去的路上,我與宋大偉同行。當我問起顧蕾是誰的時候,他說:「你怎麼會
不記得了呢?還記得吳貴殺人案嗎?顧蕾的爸爸就是顧主任。」

    我感到十分驚訝,說:「顧主任的老婆是被吳貴殺死的……」

    「是啊,就是顧蕾她媽。」宋大偉說。

    吳貴殺人案我記憶猶新,可被害人的女兒曾與我同學,卻怎麼也想不起來了。
我的記憶瞬間出現了令人困惑的空白,可顧蕾眉心那深刻而直立的皺紋說明她的確
經過某種可怕的事情。

    還是讓我們言歸正傳,回到古傑明。

              六,群毆與單挑

    男人之間的交情,常表現於同桌吃喝,請客,或者被請,皆有某種成人的自我
感覺。小時候,我隨父母去親戚家吃飯,那不能算數。或將同學邀請回家,加入我
們的家宴,也不正規。必須是一個公共地點,一家煙霧繚繞的酒館,必須沒有家人
在場。

    古傑明曾經兩次請我吃飯,皆符合以上標準。他最先把我當成大人,邀我去紅
星飯館。那裡煙氣彌漫,痰跡遍地,蒼蠅紛飛,可在我心裡,卻是莊嚴殿堂。

    我指的是那次宋大偉與金秉龍講和,古傑明居中調停,由我作陪。如果將這說
成古傑明請我,也許有些勉強。但另一次,卻不折不扣,古傑明做東,單單請我,
其他人(包括宋大偉、劉全之類)都只是作陪。

    時間是中學畢業以後,我即將離開高良,地點在共水湖堤上,一家無名飯館。
不是因為天黑,那飯館的確沒掛招牌。也許只是一戶人家,被古傑明特意選中,在
此之前之後,它都不營業待客。並非是古傑明自己的家,伺候我們吃喝的老頭老太,
也不是古傑明的父母。

    漆黑一片的堂屋,油煙斑斑的桌子,四隻海碗裡,盛放不明究裡的菜肴,每人
前面,是一隻同樣的大碗,斟滿白酒。那酒是山芋幹釀造,出自高良酒廠。所在的
青磚平房,建在大堤的坡面之上,進門須拾級而下。門前支一口大鍋,火焰熊熊,
屋子裡卻油燈如豆,條件肯定還不如紅星飯館。但這卻是古傑明正式請我,亦是我
平生首次受到邀請(陪吃不算)。

    我當牢記,這被邀請的榮耀,當時便暗下決心:以後若是有錢,一定回請。古
傑明肯定會給我這個面子月p 做東的尊嚴與自豪,定然不亞於被人邀請。可惜再無
機會,無論是我請古傑明,或是古傑明請我。

    多年來,回請的想法變成一個恐怖的願望:我要切一刀草紙,攜幾樣酒菜,外
加一條高級香煙,去郊外祭奠老友的亡靈!

    那次聚餐以後,我和古傑明從此別過。我去山東讀書,古傑明繼續留在高良。
一年後他給我們家搬家,我並不在場,此事,小說的開頭已經說過。後來古傑明也
當兵走人,我與高良再無聯繫。又因為我疏于寫信,古傑明與我斷交。那時他活得
很好,年輕力壯,前程似錦,因此我也不以為意,總覺得來日方長,有機會和好。
況且我們並無原則分歧,況且我們曾親如兄弟。

    我上大學四年,後來畢業分配工作,我到了新地方,結交了新朋友。日月如流,
新的也變成舊的,最初的興奮和喜悅過去之後,我又開始想念老地方以及老朋友。
我又夢見高良、東方紅中學,還有通向它的那條痰跡斑斑的小路。我與古傑明勾肩
搭背上學去,路面上金光一閃一閃用D 是太陽照耀著我們的口痰。

    我開始聆聽來自高良的消息,部分恢復了與老同學的聯繫,這些都是為了古傑
明,為將來的和好進行鋪墊。不是說,我只關心古傑明,除他之外,其他人都不曾
與我斷交。比如宋大偉、劉全,我們時有機會相聚,交談的主要內容有關古傑明。
若我不首先與古傑明和好,怎可能前去高良?

    宋大偉、劉全,雖也離開高良,但可以隨時前往,高良有他們的生意,更有老
友古傑明。古傑明也不時會來南京,作短暫逗留。所有在南京的同學趨之若騖,唯
有沒受邀請的我,舉步惟艱。

    此時的古傑明,已離開部隊,他沒有工作,是一無業遊民。我在大學教書,乃
堂堂知識分子。此時跑來見我,古傑明覺得有攀附之嫌。若是他混得不錯,一定會
接受我的邀請,讓我體會做東的自豪和快樂。我自認為懂得古傑明的心理。

    當年他在部隊給我寫信,氣宇軒昂(照片為證),前途無量(信中近況),何
以三年不到,竟落得浪跡四方?

    因為打架。

    部隊一向老鄉觀念很強,江蘇人柔弱,常遭欺負,當然,那是因為沒有古傑明。
古傑明一來,事情立即改觀。他白天在教導隊受訓,晚上,如水的月光下,教授同
連隊的老鄉。但見營房前黑影憧憧,江蘇人成雙著對,相鬥猶酣。由於禁止發聲,
看上去就像一些皮影。

    部隊不是高良街頭,較量的方式也非單打獨鬥,須做到訓練有素,團結齊心。
隨後的一場大仗,使江蘇人聲名大震,古傑明更是脫穎而出。這空前絕後的一架將
留名軍史,直打得全團徹底解散。古傑明攜同仁倆戰友,復員回到高良。

    他雖未受任何處分,也沒有被安排工作,就這樣不倫不類,不城不鄉,甚至也
沒有戶口。古傑明幽靈一般,倘祥在高良街頭,在此落腳休整,活動範圍卻輻射整
個華東。古傑明絲毫沒有委靡之相,四處奔走,日程安排得滿滿當當。去某戰友家
赴宴,或踢一場足球,無非是遊戲玩樂,古傑明做起來總是滿懷激情,一絲不苟。

    他有一個鬆散的團夥,組成者主要是當年的同學和部隊裡結識的戰友,以及比
他小三歲的弟弟。以古傑明的聲望,完全可以自立為王,獨霸一方,但由於他自由
的天性,不喜束縛,在團夥裡勉強做了老二。比較集體鬥毆,他更喜歡單挑,據說
古傑明平生幾乎未逢對手。

    且說金秉尤其時已是高良一霸,無惡不作,手下嘍羅眾多,古傑明與他相約在
高良縣靶場,一決雌雄。這是等待已久的時刻,我少年時代曾反復琢磨,即便此時
我早已成年,聽聞這事仍怦然心動。我迫不及待地問宋大偉:「到底誰輸誰贏?」

    大偉故弄玄虛,又是點煙又是喝水,完了才輕描淡寫地說:「一拳,古傑明就
把金秉龍打飄起來了。」

    他說得如此輕巧,但也不及古傑明解決金秉龍,不費吹灰之力。宋大偉有幸在
場,而我只能根據他的描繪想像。

    我看見月光照耀空曠的靶場,兩條黑影,越過潮濕的草地相互走近。金秉龍依
然比古傑明高大粗壯,但在此景色中,不必為弱小者擔心。兩人稍一接觸,一方便
被彈走,有如疾風中的落葉,頓時無影無蹤。留下來的那人,是影子分明的古傑明。

    請您務必不要介意我的誇張,古傑明滿足了我多年的好奇和夢想。他戰勝金秉
龍是不爭的事實,雖未經三百回合的惡鬥,一招致勝也同樣過癮。

              七,被捕和坐監

    一九八三年夏天,古傑明在高良被捕,大約在同一年深秋,被拉至徐大彎槍決。
我之所以記得大致時間,是因為歷史有案可稽,首次「嚴打」鬥爭在當時的中國,
正如火如茶地進行。

    我的一個詩人朋友,素來風流,因搞女人名聲顯赫,其時也因流氓罪被捕。本
著「從重從快」的原則,詩人險些被處以極刑—一聽說上了第一批槍斃名單。第二
批槍斃名單中他已位居末尾,處於可殺可不殺之列。到第三輪殺人開始,我們的詩
人已信步走出牢房,在屈原酒家擺酒,慶賀他劫後餘生。

    當時,我完全被詩人的事所吸引,為他擔心受怕,以至四處奔走,為疏通關係
努力。未曾想到,我的另一個朋友也同時人獄,需要幫助。早在古傑明人獄之前,
他就與我斷絕往來,監獄的高牆,使彼此隔絕更深。況且他遠在高良,我鞭長莫及。
而詩人朋友,與我有共同的文學追求,又同在南京,平時往來頻繁。再者,他的案
子也聲色俱全,好玩有趣。詩人交代了與之發生性關係的女性七十餘名,在八十年
代的中國,可謂石破天驚。這七十人中不乏名人妻女,也有部分影視明星,因此就
越發過癮帶勁了。

    整個事態都這樣,讓我感到是一場遊戲。既然詩人能從被槍斃的首要人選瞬間
變成守法公民(無罪釋放),古傑明的問題看來也沒什麼。他從不淫人妻子,只不
過喜歡打架,但他從未打死過人,打傷對方倒是司空見慣。不過也沒有重傷,落得
半身不遂,肢體癱瘓,成為植物人。與古傑明交手的一概輕傷,最多斷幾根肋骨,
至少也是這樣。古傑明的技藝即體現於準確,不可太輕,亦不必過重—一讓你瞬間
喪失戰鬥能力,而又不會落下終身殘疾。

    據說當時他們在薑壩吃飯,酒後與臨桌發生爭執,古傑明將對方一人拎起,一
拳斷其肋骨兩根。無冤無仇,古傑明下手未免太狠,觀者無不動容。大家覺得古傑
明變了,認為他恃強淩弱,毫無必要。即使他後來沒被捕拘留,發展下去也會成為
一個壞人。古傑明被及時逮捕,倒是一樁好事,誰知趕上「嚴打」鬥爭,古傑明只
有死路一條。一方面是他運氣不好,一方面也有自找的成分。被捕前他已不尋思好
好度日,行為囂張乖謬,失去了往日穩健的風度。

    另有一種解釋,古傑明是出於戰術考慮。對方是當地姜壩人,若不能讓他們感
到害怕,必然後患無窮。脫身自不是一件難事,然而要多傷無辜。果然古傑明將那
人打倒,餘者不敢再動。直到派出所來人,提著裝備不久的電警棍。

    警察有恃無恐,舉棒兜頭砸下。好一個古傑明,手腕一抖,撈住電棍。警察啟
動開關,那人居然不倒。事後得知,是裝反了電池,並非電擊對古傑明無效。

    後者早已是酪配大醉,否則也不會去抓電棍(對電的威力古傑明有充分認識)。
警察見狀大驚,古傑明趁機將其負起。正因為醉得利害,警察才沒有腦袋著地——
看架勢不是斷幾根肋骨就完事的。待到了背上,那警察突然沉重如山,古傑明在對
方體重的壓力下就地臥倒,竟然睡著了,還打起了呼嚕。

    薑壩被捕,發生在「嚴打」前半年,古傑明被關了幾天,便被釋放出來。他一
次性付清折斷肋骨者的全部醫藥費用,此案本已了結。後來「嚴打」開始,古傑明
再次被捕,這次是在宋大偉的住處,執行單位高良縣公安局,乃是有備而來。他們
封鎖了院子,派人將大偉調出,證實古傑明確已入睡,這才一擁而上,將其擒獲於
夢中。

    宋大偉以為古傑明犯了新案,其實不然,被捕還是因為那次薑壩打人。據說各
地都下達了抓人指標,將古傑明拘捕,開始是為了湊數。古傑明朋友眾多,且都喜
歡打架,惹事生非,抓住古傑明一人,就可拉出一串。後來定性為流氓集團,古傑
明當仁不讓地成為首犯。同時被捕的還有古傑明的弟弟,他的幾位戰友。宋大偉與
古傑明來往密切,險些也入牢房。他是如何為自己開脫的?我不得而知,至少大偉
報告說:古傑明睡得正香。

    我絲毫也沒有譴責大偉的意思,也不暗示什麼。只想說明人正常的軟弱,在暴
力面前必要的屈服。那與古傑明一起被捕的戰友和他弟弟,無不屈打成招,將不曾
有的罪行加于古傑明身上,以減緩片刻肉體的痛苦。古傑明的弟弟後來成了精神病
患者,瘋子,這是後話。所有的這些,在我看來都屬正常。唯一不正常的倒是古傑
明,他的勇敢堅強聽上去就像小說,其表現也與銀幕英雄過分相像。

    古傑明的獄中生活不禁成為民間傳說,既老又新,遺臭流芳。

    他如何將罪責攬於一身,不牽累他人,無論怎樣拷打,拒絕交代同夥。因此被
打斷了雙腿。

    為防止一時軟弱,或意志昏沉時胡言亂語,古傑明咬斷了自己舌頭。那時他已
有死亡的預感:這張嘴不再用來吃飯!

    他留下最後的遺言,用尖銳的指甲,在一小塊肥皂上雕刻些許文字。意思是他
清白無辜,至死不悔。收件人是他的弟弟,古傑明囑咐那一母同胞:替他在年邁的
父母前盡孝!

    我仿佛看見古傑明吊在高高的房梁之上,渾身鮮血流淌。仿佛看見,油燈下,
一隻肮髒的包袱傳來(乃是古傑明的獄中遺物),並被漸次打開,半塊黃黃的肥皂
金子一樣,放射出眩目的光芒。所有的這些場景和情節,令我神魂顛倒,甚至不敢
正視。可有時夜深入靜,萬籟俱寂,我不禁悲從中來,不明白古傑明他這是為了哪
樁!

    他死得像個英雄,不過是流氓集團的首犯。既不是革命事業的需要,也非為了
祖國榮譽,甚至不是為了搶救一名落水兒童。古傑明生不逢時,英雄末路,要是生
在戰爭年月動亂之秋,此人必將金戈鐵馬,一顯身手。環境愈艱苦殘酷意將顯示其
無畏的英雄本色。可如今死法雖然與英烈大差不離,卻像是在表演作戲。

    除此之外,我還有一事不明:他英勇赴死的動力何來?難道僅僅是為了朋友義
氣、個人尊嚴,就甘於捨下性命一條?高良的天空血腥又虛無,遍體鱗傷頻死的古
傑明曾向誰呼籲?他信鬼神嗎?認為靈魂不死嗎?是否相信投胎轉世,認為二十年
後又是一條好漢?

    他的宗教信仰如何?信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抑或任何邪教?他是無神論者
嗎?或者相信氣功?

    這些都不得而知。

    十二年以後,也就是三年前,一位在我們家做過保姆的小姑娘(現在是小媳婦)
來南京旅遊,當我問起高良鄉下的情況,小媳婦說:「不少人信牙素,牙素能治病,
信牙素病就好了。」

    我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牙素」為何方神聖。後來我恍然大悟,「牙素」乃
耶酥也,高良鄉音如此,離開多年,溝通竟然有了語言障礙。

    不知為什麼我想起了古傑明,他死于八十年代初,那時高良並沒有牙素或者耶
酥,基督上帝還來不及粉墨登場。

               八,項曉紅

    我不願相信,古傑明死於可怕的孤寂中,在灰暗恐怖的色調中有一束冬日的淡
漠的陽光將他嘴角的一絲笑紋照亮。這是愛情,呈現了某種柔軟、溫熱的可能性。
雖說並非神聖之愛,說到底不過男女私情,但在高良的土地上和世界各地一樣,自
然生長,易於理解,不可或缺,尤其是對古傑明這個可憐的死囚而言。

    我努力尋找古傑明的愛情證據。我盤問宋大偉,串連起一些情節和片斷。我推
理、想像、描繪,古傑明的愛情故事確鑿無疑。

    古傑明雖被定為流氓集團的首犯,但他從不淫人妻女,以不近女色著稱,因此
關於他戀愛方面的事蹟,不免撲朔迷離。有人懷疑他至死還是童男。

    但考慮到他身強力壯,血氣方剛,而且不是同性戀,也從不嘗試手淫(據稱),
生前沒接觸過女人,似乎也無可能。

    我們的中學時代,男女授受不親,除了大水缸和錢某某,男女同學從不說話。
除非是工作關係,比如團支書(女的)為發展團員找男同學談話,即便如此,也被
視為很不正當。因此班上的團員都是女生。男生要想人團,務須申請調班或留級—
一那兒的團支書由男生擔任。

    現在想來,並不是我們蒙昧,十五六的年紀尚不明白男女事理。恰恰相反,我
們都很早熟,敏感的心靈對異性的出現過於緊張。我們都曾記得那叫項曉紅的女孩,
生得高大白皙,顴骨突出(說明成熟,並非娃娃臉),操場上做著原地高抬腿,她
是學校籃球隊隊員。但見兩條雪白的大腿上下翻飛,頻率極快,項曉紅的一雙單薄
的手掌不停地拍擊,那響亮的聲音如同猛抽我的耳光,讓本人血脈賁張,羞愧不已。
我偏過頭去,不敢再看。

    我記得農村分校收工以後,項曉紅坐在水渠邊,一隻腳浸在河水裡,她抱著另
一隻腳仔細翻看。撩起點點水花洗淨赤腳上的污泥,或手持彎彎鐮刀,刮去足底老
繭。我以為這刺激的景象只有我一人看見,因此心裡不安,對別人也絕口不提。

    然而我錯了。多年以後我宣佈解密,發現純屬多此一舉。當年的高良同學無人
不記得項曉紅,她在操場跳躍,在河邊洗腳,這樣的記憶無人不有,平均每人兩到
三個,可見人同此心。

    「你也注意到了項曉紅?」我問宋大偉。

    「那當然,她很突出,吸引了全體男生。」

    「也包括古傑明?」我問。

    「太包括了……」大偉欲言又止,一副神秘。「他和她……他們倆……」

    顯然他知道內情,掌握底細。大偉也有他的難處,將項曉紅與其他人相聯繫,
通通無妨,唯有與古傑明並提,須慎重再三。後者是個死刑犯,在高良當地斃命身
亡,如果與之有染,叫項曉紅日後如何嫁人?倘若她真是古傑明的遺孀,朋友如何
又能不考慮她的處境?

    我不便多問,就此認定古傑明曾愛過項曉紅。既然當年的男同學人人有此心願,
古傑明如何沒有?我相信項曉紅也愛古傑明。雖說人人都有追求項曉紅的願望,但
從未聽說有誰得手。古傑明一表人材,英特邁往,如果挑選一人與項曉紅配對,當
是古傑明無疑。或者這麼說:當年的東方紅中學,女有項曉紅,男有古傑明。

    我認定他們相愛,古傑明不應是無欲沒心的聖徒,他理應享受人世間美好的饋
贈,理應享受女人。

    我想起另一個悲慘的故事。此次「嚴打」鬥爭中,一無知少年因彌天大罪被處
以極刑。臨刑前少年流下兩行熱淚,呼號道:「我還沒有結婚!」

           九,通往徐大彎之幽冥的路上

    此刻,古傑明正行進在共水湖堤上,行刑的卡車將他帶往徐大彎。在他的右邊,
是浩瀚的共水湖面,波光粼粼,刺人眼目,古傑明將他的臉轉向右邊。那兒是一排
低矮的平房,建在湖堤的坡面之上,大多數屋頂,還高不過湖堤。我曾在其中的一
戶人家吃飯,是古傑明請客。看來他與此地居民的淵源,由來已久。

    那時他是否已與項曉紅暗中來往?那照應我們吃喝的老頭老太,難道是古傑明
認定的岳父岳母?無論怎樣,項曉紅乃是這帶人家的女兒,祖先是湖中的漁民,父
輩定居岸邊,開一家旅社或者飯館,在公路沿線,做司機和旅人的生意。這樣的人
家,有四五十戶,聚集一處,已初具規模,宛若一個村莊或是集鎮。人們到此停車
吃飯,乃是約定俗成的一站。

    這樣的人家,習慣於送往迎來,優待回頭客。若誰一去不返,不僅荒唐,也不
可原諒。如果此去的前程是徐大彎,就更加混帳,除了殺人狂吳貴,誰會落得如此
下場?如果那人的結局不僅和吳貴一樣,且從小在此間生長,並一度有望成為鄰人
家的女婿,所引起的震動,自非同一般。

    他們紛紛關門打烊,丟下手邊的工作,湧上公路或湖堤,等著看行刑的車隊通
過。與從四鄉八裡大老遠趕來圍觀的群眾相比,深感近水樓臺,條件得天獨厚,只
要往家門口一站,便看得清清爽爽。實在不行,拖出一張條凳,往上面一站,一切
盡收眼底。雖說如此,也得抬頭仰視,因為古傑明站在高高的車鬥之上。他的臉白
得就像一張報紙,眉眼猶如粗黑的標題,誰又能讀得懂上面深奧的文字?好在道路
擁塞,車行緩緩,那死回一再將他的面孔扭轉。「他再三回顧,依依不捨,直到走
出很遠以後。

    人們順著他的目光,將地方讓出,古傑明視野的盡頭,出現了項曉紅家的木門。
風吹術門,吱嘎吱嘎,就像古傑明的目光,把門輕叩。那目光時而兇狠,要將木門
洞穿,時而悲哀,將門前的空無撫摸。目光越拉越長,突然繃斷,古傑明收回尺許,
所餘部分,一頭釘人項曉紅家的木門,一頭冉冉升起,在高良的湖水田地間飄蕩。

    那天項曉紅並不在木門之後,也不在她家的房屋之前。她跨過公路,來到對面,
事先將位置選好。其時正是下午兩點,微波的湖面上金光四射。項曉紅家的房子朝
西,如果站在自家門前,便覺湖水晃眼。因此她來到對面,將臉蛋兒藏人陰影,另
外還準備了四條手絹、一把椅子,她的父兄和家人,同時陪伴在側。因此當古傑明
的目光搜尋之時,她家的門前空無一人。或者說,她家門前熙熙攘攘,但無一是古
傑明熟悉和要找之人,乃是熱情的圍觀群眾。

    如果當時項曉紅站在門前,不免會被指指點點,這也是她的家人為何將觀察地
點挪至對面,不說全部,至少也是原因之一。沒想到,古傑明只認地方,不認人,
他一再回頭,瞧那該死的木門,居然不知道掉轉臉來,將正主兒看上一眼。項曉紅
哭得死去活來,聲嘶力竭。她大呼小叫:「我在這邊!我在這邊!」

    項曉紅的哥哥跟著大喊:「我妹妹在這邊!我妹妹在這邊!」

    他們共同的老父也吼聲連連:「我女兒在這邊!我女兒在這邊!」

    在場的父老鄉親以及無關路人,無不動容,通通加入聲援。他們沖古傑明一陣
呐喊,其聲震天動地,猶如暴民劫持法場。

    「她在那邊!她在那邊!在馬路對面!」

    「她在對面!她在對面!不在這邊!」

    「你女朋友在對面!你老婆……你媳婦……」

    「你這個笨蛋!傻瓜!……挨槍子的!……你這該死的囚犯!」

    古傑明聽而不聞。他心無二用,此刻已將全部的精力集中於雙眼的目光。就這
樣他將項曉紅撇下,人們的同情不禁向後者轉移。她是那樣的美麗、蒼白,悲痛欲
絕,她是那樣的年輕,這是她與情郎的最後一面,而他竟然傲慢地置至不理。

    由於對項曉紅的注意,人們忘記了各自的悲傷,比如宋大偉,他為項曉紅感到
難過,那情侶的訣別,其狀也淒慘無比。何曾想這件事同時也發生在自己身上,他
將永遠失去一位多年的好友。甚至古傑明的家人,也滿懷內疚,他們一再說:「這
姑娘真可憐,我們的孩子連累了人家!」

    消息傳到南京,我的反應也完全一樣,先問候項曉紅的近況,再把古傑明的亡
靈哀悼。憑藉宋大偉的隻言片語,展開無盡的想像。我的老友已然遠去,在那條通
往徐大彎之幽冥的路上,何須旁人指點迷津!

               十,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我離開高良,至今只回去過一次。古傑明生前,因無機會和好,每次
都是繞道而行。古傑明死後,更無此必要,我不忍睹物思人,何況我留有遺恨。我
總是夢見與古傑明和好如初。在夢中他活得很好,與我分享重逢的喜悅。醒來時不
禁淚水盈眶,本人披衣下床,在窗前抽煙,直至良久。這個夢反復再現,說不定何
時就會襲擊我,那一年的秋天我變得尤其傷感。

    過去的幾年,高良的往事漸漸淡忘,我也不再做夢。後來,我終於去了高良,
那唯一的一次,已是二十年以後。我不再猶豫,也沒有畏懼,二十年的時間,在我
看來比二十年更為久遠,虛無得有如前世。去高良的具體原因是我的女友,她年紀
尚小,生長在另一世界(相對于高良)。她從未見過星河,這簡直不可思議。後來
一想也有可能:城市高樓林立,遮去了半邊天空,剩下的半邊,也因燈火反射星星
隱匿。此次前去高良,專門是為看星星。

    當天晚上,我們被安排在糧食局招待所內,那糧食局的會計也是我的中學同學。
酒飽飯足後一干人在房間裡閒談,夜半更深時分,聽見有人敲打糧食局的大門。會
計趕緊閉了燈,我們通過窗戶向外瞭望,只見一人又哭又喊,很不正常,身影卻很
熟悉。會計告訴我:那是古傑明的弟弟,如今是有名的瘋子,流浪高良街頭。我情
緒激動,要將他接入房間,會計連忙把我阻擋。意思是不要給他惹麻煩,要不我就
將此人帶回南京?當時我瞟了女友一眼,發現她滿臉厭惡。因此我只好眼睜睜地看
著外面的那人掙扎,與鐵門和空氣搏鬥。不知過了多久,會計和宋大偉他們都走了,
房間裡的燈仍然關著,女友也已發出輕柔的鼾聲。我仍然站在窗前,吸著煙,猶如
在幾年前的夢中。

    後來我推醒女友,騙她說去看星星。我們沿著瘋子消失的方向,一路小跑,來
到共水湖堤。我又看見漁火點點牆桅林立的港灣,燈火的倒影曲折又細長,這景色
是我的女友見所未見。傾斜的星河,有力的湖風,是我獻給伊人最好的禮物。她咯
咯地笑著,將我依偎得更緊了。面對這良辰美景,我不禁生疑:難道此處的道路不
通向徐大彎?難道那可憐的囚犯不是從這裡經過,並一再回頭?我終於找到了那爿
房屋,古傑明曾在此宴請我……

    第二天上午宋大偉和糧食局會計領我們去了黑大橋。那橋已完全變樣,又寬又
平,是如今的交通要道,我差一點沒被疾駛而過的車輛撞倒。本人趕緊回避,手握
金屬欄杆,眼望河水,以鎮定心神。這一望幾乎使我魂飛魄散,橋下波濤洶湧,夾
帶旋渦,哪裡還是我熟悉的小河?明明是一條大江。我猶如站在家鄉的南京長江大
橋上,憑欄遠眺:江面有巨船列隊而行,兩岸不見絲毫田野的綠色。各類奇形怪狀
的建築物中,我再也找不到古傑明的家,當年橋下的第一棟青磚瓦房。

    我想起那屋後的竹林以及屋前的泡桐,緊靠河邊有一條狹長的田地,古傑明的
母親每日耕種。她是農業戶口,但不必去生產隊勞動,因為古傑明的父親在縣城工
作。除了忙活自留地,還飼養了大量家禽,喂了豬,當年的河邊人家雞飛狗跳,一
派繁榮景象。那條小河也不是現在的大江,水質清澈,淙淙流過,古傑明在此紮猛
子,掏螃蟹,項曉紅在此洗腳(此去上游五百米是農村分校),我有時也下到河中,
體驗安全的危險。

    我想起古傑明家位置的特殊,以著名的黑大橋為界,古傑明提著步槍去橋東打
獵,或者背著書包約我上學。我們搭著肩膀,走過縣城唯一的大街……。那時我家
在此去不遠的食品公司內,如今也無跡可尋。

    我想起某年春節,大年三十,我曾陪古傑明去過醫院。他手提一隻巨大的籃子,
碗盞疊摞,內裝乾果菜肴,還有饅頭花卷。籃子之沉,即使是古傑明這般健壯的人
也要我從旁搭手。原來是古傑明父親的一位老友開刀住院,估計他的家屬無心準備
過年。古傑明的父親命妻子傾其所有,裝人籃中。若不是親眼所見,實在難以相信,
矮小黝黑的碗櫃內過年的食物之少,而裝人籃中的又如此之多……

    宋大偉告訴我:那河重新拓寬了(這還用說?),現在看到的黑大橋也是後來
建的(明擺著的事實)。他說:「古傑明家的房子早扒了,河道取直了,他家的位
置在如今河床的中央。」

    糧食局會計說:「如今黑大橋下第一家是一公共廁所,此公廁非同一般,值得
一看。」

    我們來到橋下的豪華樣板廁所小解。據說此廁所耗資七十萬,分上下兩層,外
鑲五彩馬賽克,內點印度衛生香,乃是從東方進入高良的第一座建築。縣裡的門面,
難怪如此講究了。

    我拒絕了大偉他們去徐大彎的建議,也不打算去古傑明的墳前。就在這黑大橋
橋頭,燃起自己抽的香煙。雖然一切皆變,那「黑大橋」三個字仍被鐫刻在欄杆中
間的一塊水泥上,就權且將它當成古傑明的墓碑吧。我對著「黑大橋」三字三鞠躬,
一面朗聲誦道:「親愛的老友啊,你已家破人亡!」

    1998.12.1 —1999.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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