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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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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鴉肉的炸醬麵] 羿,傳說中古代的善射英雄;嫦娥,美女,盜用丈夫不死之藥而奔月,成為廣袖舒飄、裙帶如雲的月精。但魯迅卻不顧人們心中的習慣印象,一下將他倆放入了世俗化生活圖景中:天色已晚,「暮靄籠罩了大宅」,打獵的羿才 疲憊而歸,今日運氣依然不佳,還是只打了只烏鴉,嫦娥全無美人的舉止與心態,嘴中咕噥不已:「又是烏鴉的炸醬麵,又是烏鴉的炸醬麵!」炸醬,北方的一種平民化的調料;炸醬麵,北方的一種平民化的食品。這類食品一旦放到餐桌上,立即註定我們再也無法與貴族生活相遇,也再難高雅。而且糟糕的是,還是烏鴉肉的炸醬麵——不是草莓冰激淋,不是奶油蛋糕,不是普魯斯特筆下精美的「小馬特萊娜」點心,而是烏鴉肉的炸醬麵!當看到「烏鴉肉的炸醬麵」這樣的字眼以及這幾個字的聲音仿佛響起,再以及我們仿佛看到了這樣的食品並聞到了烏鴉肉的炸醬麵的氣味(儘管我們誰也沒有吃過烏鴉肉的炸醬麵)時,羿和嫦娥就永遠也不可能再是英雄與美人了。 我們發現了一個不可思議的現象:英雄、美人竟與食品有關。夏多布裡昂筆下的美人阿達拉以及文學作品中的其他全部的美人(自然包括林黛玉),是不可能讓她們吃炸醬麵的,尤其不能吃烏鴉炸醬麵或烏鴉炸醬麵之類的食品。這些人必須飲用瓊漿玉液,若無處覓得瓊漿玉液,文學作品就得巧妙回避,不談吃喝。紅樓四大家族中的美人們,倒是經常要吃的,但吃的都非尋常百姓家的食品,紅樓食譜,早已是學者與烹調專家們研究的對象。 我們無法設想林黛玉去吃烏鴉肉的炸醬麵,儘管這一點是毫無道理的——實際生活中的林黛玉興許就喜歡吃呢,但你就是不能從生活出發。其實,人們不僅如此看待文學作品中的人物,即便是生活中的人,你一旦將誰視為英雄與美人時,也會在潛意識裡忽略他們的吃喝拉撒之類的生活行為。記得小時讀書,父親的學校來了一位漂亮的女教師,圍一條白圍巾,並且會吹笛子,皮膚是城裡人的皮膚,頭髮很黑,眼睛細長,嘴角總有一絲微笑,愛羞澀,是我兒時心目中的美人,也是我們全體孩子——男孩子、女孩子心目中的美人。但有一天,當我們早晨正在課堂裡早讀時,一個女孩跑進教室,神秘而失望地小聲告訴大家:姜老師也上廁所,我看見了!從此,我們就不覺她美了——至少大打折扣。人會在心目中純化一個形象,就像他會在心目中醜化一個人物形象一樣。前者是省略,後者是增加。前者是將形象與俗眾分離,是一種提高式的分離,後者也是將形象與俗眾分離,但卻是一種打壓式的分離。人們看文學作品中的英雄與美人,比看生活中的英雄與美人更願意純化。文學家深諳此道,因此一寫到英雄與美人,往往都要避開那些俗人的日常行為和生物性行為。沈從文永遠也不會寫翠翠上廁所。其實,你可以設想:生活在鄉野、生活在大河邊的翠翠,很可能是要隨地大小便的——該掌嘴,因為你玷污了、毀掉了一個優美的形象。我們如此惡作劇,只是提示一個事實:文學中的高雅、雅致、高貴,是以犧牲(必須犧牲)粗鄙一面為代價的。 理論道:源于生活,高於生活。 然而,魯迅可以完全不忌諱這一切,因為魯迅心中無美人,也無英雄。非但如此,魯迅還要將那些已經在人們心目中定型的英雄與美人還原到庸常的生活情景中。 俗化——又是魯迅的筆法之一。 收在《呐喊》與《彷徨》中的作品自不必說,那些人物,大多本就是世俗中人,本就沒有什麼好忌諱的。而《故事新編》中的全部故事,幾乎涉及的都是傳說中或古代的英雄、大哲、聖人與美人。流傳幾千年,這些人物高大如山,都是我們必須仰視的。而魯迅大概是開天闢地第一遭,給他們撤掉了高高的臺階,使他們紛紛墜落到塵世中,墜落到芸芸眾生中間。他們仿佛來自一個驢喊馬叫的村莊,來自一個空氣渾濁、散發著煙草味的荒野客棧,一個個灰頭土臉,一個個都遮不住地露出一副迂腐與寒酸之相。這裡沒有崇敬,更無崇拜,只有嘲弄與嬉笑,他們與當代作家筆下的一個叫王老五的人或一個叫李有才的人別無兩樣,是俗人,而非哲人、聖人、美人。 禹的妻子(魯迅戲稱禹太太)竟大罵我們心中的禹:「這殺千刀的!奔什麼喪,走過自家的門口,看也不進來看一下,就奔你的喪!做官做官,做官有什麼好處,仔細像你的老子,做到充軍,還掉到池子裡變大忘八!這沒良心的殺千刀!……」(《理水》) 那位「三過家門而不入」的偉大的禹呢? 周文王伐紂,伯夷、叔齊兄弟憤憤然:「老子死了不葬,倒來動兵,說得上『孝』嗎?臣子想要殺主子,說得上『仁』嗎?……」不願再做周朝食客,「一徑走出善老堂的大門」,直往首陽山而去,然而這裡卻無茯苓,亦無蒼朮可供兄弟二人食用,饑不擇食,采松針研面而食,結果嘔吐不止,其狀慘不忍睹。後終於發現山中有「薇菜」可食,並漸漸摸索出若干薇菜的做法:薇湯、薇羹、薇醬、清燉薇、原湯燜薇芽、生曬嫩薇葉……烤薇菜時,伯夷以大哥自居,還比兄弟「多吃了兩撮」。(《采薇》) 「不食周粟」的義士呢? 墨子告別家人,帶上窩窩頭,穿過宋國,一路風塵來到楚國的郢城,此時「舊衣破裳,布包著的兩隻腳,真好像一個老牌的乞丐了」。找到了設計雲梯、欲慫恿楚王攻打宋國的公輸般,頗費心機地展開了他的話題。「北方有人侮辱了我」,墨子很沉靜地說,「想托你去殺掉他……」公輸般不高興了。墨子又接著說:「我送你十塊錢!」這一句話,使主人真的忍不住發怒了,沉著臉,冷冷的回答道:「我是義不殺人的!」墨子說:「那你為什麼要去無緣無故地攻打宋國呢?」公輸般終於被說服了,還將墨子介紹給楚王。去見楚王前,公輸般取了衣服讓墨子換上,墨子還死要面子:「我其實也並非愛穿破衣服的……只因為實在沒有工夫換……」還是換上了,但太短,顯得像「高腳鷺鷥似的」。墨子最終如願以償,以他的「非攻」思想勸阻了楚攻打宋的念頭,踏上了歸國之途,然而經過宋國時,卻被執矛的巡邏兵趕到雨地裡,「淋了一身濕,從此鼻子塞了十多天」。(《非攻》) 這便是創造了墨家學說而被後人頂禮膜拜的墨子。 而那位漆園的莊周、夢蝶的莊周又如何? 路過一墳場,欲在水溜中喝水,被鬼魂所纏,幸虧記得一套呼風喚雨的口訣,便念念有詞:天地玄黃,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張,趙錢孫李,周吳鄭王。馮秦褚衛,姜沈韓楊。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敕!敕!司命大神飄然而至,鬼魂不得不四處逃散,但司命見了莊周也老大不高興:「莊周,你找我,又要鬧什麼玩意兒?喝夠了水,不安分起來了嗎?」莊周與司命談起生死:生就是死,死就是生……又是莊周夢蝶、是莊周做夢成蝶還是蝶做夢成莊周那一套。司命不耐煩,決心想戲弄一番莊周,馬鞭朝草蓬中一點,一顆骷髏變成一個漢子跑了出來,而司命擱下莊週一人,自己隱去了。那漢子赤條條一絲不掛,見莊周竟一口咬定莊周偷了他的包裹和傘,無論莊周怎麼辯解,漢子就是不依,莊周說:「慢慢的,慢的,我的衣服舊了,很脆,拉不得。你且聽我說幾句:你先不要專想衣服罷,衣服是可有可無的,也許是有衣服對,也許是沒有衣服對。鳥有羽,獸有毛,然而王瓜茄子赤條條。……」云云,不知胡謅一些什麼。漢子根本不承認自己已死了數百年——這絕不可能,故當莊周說讓司命還他一個死時,他竟說:「好,你還我一個死罷。要不然,我就要你還我的衣服,傘子和包裹,裡面有五十二個圜錢,半斤白糖,二斤南棗……」莊子說:「你不後悔?」「小舅子才反悔!」——注意這一句,這大概是一句北方話,其世俗氣息、生活氣息濃郁到無以復加。(《起死》) 令我們仰止的精神之山、之父,只這一句話——雖還不是出自他口,但因他是與說這種語言的人(鬼)對話,也就一下被打落到平庸的日常情景中而頓時成了一大俗人,並且還是一個頗為可悲的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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