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2)
讀者大概注意到了,這部小說排斥任何水平面的描寫,以及通常那種情節邏輯的操縱。在同類小說中,它在這方面或許是最為走極端的。雖然我寫的小說都可稱之為垂直的小說,但是作為短篇來說,這種寫法可能更容易為讀者接受。一個這麼長的作品,卻要將每一處的描述都紮進地心深處,確實顯得過於離奇。我當然不是為了標新立異而這樣做的。我就如同小說中的那位喬一樣,懷著一種不可能實現的野心——我要將陳腐不堪的表面事物通通消滅,創造一個獨立不倚的、全新的世界,一個我隨時可以進入的、廣闊的場所,那裡頭幾乎人所有的它都具有。這樣的野心當然是不可能實現的,但在這部小說中應當可以看出這種努力。深入、再深入,這就是我的創作姿態。這樣做的結果是一個個人物的行動和遭遇全成了寓言。為什麼要這樣做,而不是那樣做;為什麼要去那些古怪的、有著相似特徵的地方;每個人物終日裡到底在尋覓一些什麼事物;衝動的原因到底是什麼,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沒有表面的線索。我希望讀者在讀到這些地方時,將自己擺進去,像一位老人那樣來回憶自己一生中的那些情感的死結(哪怕你自己還年輕)。也許在這樣做時,你們的時間就會同我的時間交叉,我們將一同重返人類的過去,將自身變成那種開放的可能性。
在我看來,幾乎每一位有精神追求的讀者,他的內心都會有一個終生解不開的情感死結。我的小說不會給人以任何撫慰,它是一種對痛苦的分析,也是將矛盾層層深入地加以演繹,簡言之,就是為認識人的痛苦做出榜樣。只要精神上存活一天,認識就是不可避免的。所以馬麗亞去了一個叫「北島」的、隱沒在竹林中的村子,在那裡看到人們所進行的不三不四的交合的內幕;文森特則跑到麗莎的出身地去「尋根」;而喬,來到位於高山半腰的小屋,經歷了可怕的夜晚……我們要有追溯到極限的氣魄,只有這樣,才不會拘泥於那些非本質的東西,而將我們的眼光轉向迷霧中的久遠的過去(亦即未來),竭盡全力去辨認,辨認,直到某個事物的輪廓出現。我在小說中講的是自己的故事,我是一個始終只講自己的故事的寫作者。但是我渴望同讀者交流,因為我的特殊的故事只能通過交流而存在。也就是說,我的時間體驗必須由讀者的時間體驗來證實,這樣,我的作品才會得到延伸,否則便不存在。
在我的小說裡,有一位名叫埃達的女子,她從毀滅她全家的泥石流中逃生,來到人間流浪。也許我的作品同那些有過毀滅性的經歷(不是指外部經歷)的讀者更為親近,她(他)們會更理解作品中的決絕:那種在吞沒一切的虛幻感中的堅持,那種即使是死也要死個明白的氣概。今天離我寫完小說已經有3個月了,我終於明白了埃達追求、尋覓的到底是什麼——她要重返已經消失了的過去,因為那是她的精神支柱。世俗的愛給她帶來的是巨大的不安,但她又無法割捨,也不會割捨(否則她的軀體就會消失)。為了兩全,她只能時時刻刻重返痛苦,刷新痛苦,在痛苦中去愛。
最後,我要說說這本書的書名——《最後的情人》。書中有好幾個情人,這些人既美又深沉。那麼,最後的情人是誰呢?我想將這個謎留給讀者去猜,我覺得,這是值得一猜的。
最後,我要說說這本書的書名——《最後的情人》。書中有好幾個情人,這些人既美又深沉。那麼,最後的情人是誰呢?我想將這個謎留給讀者去猜,我覺得,這是值得一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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