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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小孔就這樣來到了南京。對父母,她撒了一個謊,說自己要到香港去。這還是小孔第一次對自己的父母親撒謊,內心裡其實愧疚得厲害。但是,「這種事」不撒謊又能怎麼樣?小孔不相信自己能有這樣的膽量,色膽包天哪。想起來都害怕。可是話又得反過來說,要是有人把事情的真相告訴了父母,小孔的父母一定是不信的。他們的女兒在「這上頭」是多麼的本分、多麼的安穩。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又本分又安穩的姑娘,一錘子,硬是把所有的買賣全做了。

  小孔膽大了。小孔願意。小孔愛。如果能回過頭來,小孔還是願意做出這樣的選擇。在戀愛這個問題上,說到底,父母親都是用來欺騙的。小孔的「眼裡」只有新郎了。小孔喜歡他的脖子,喜歡他的胸膛,還有,喜歡他蠻不講理的胳膊。他是火爐。他多暖和啊。他的溫度取之不盡。她要他的身體,她要他的體重,他的懷抱是多麼的安全。只要他把她箍進來,她就進了保險箱了。這些都還不是全部。最要緊的是,他愛她。她知道他愛她。她有完全的、十足的把握。他不會讓她有一點點的危險。即使面對的是刀,是火,是釘子,是玻璃,是電線杆子,是建築物的拐角,是飛行的摩托,是莽撞的滑輪,是滾燙的三鮮肉絲湯,他都會用他的身軀替她擋住這一切。其實她不需要。她能對付。但是,他願意去做。愛真好。比渾身長滿了眼睛都要好。

  小孔真正喜歡的還是他的脾性。他穩當,勤勉,在任何_個地方都受到人們的尊敬。當然,他的「小弟弟」調皮得很,沒日沒夜地「要」。小孔也「要」。可是,和「要」比較起來,小孔更熱愛的是事後。她已經把「香奈爾五號」穿在身上了,她「只穿」香奈爾五號。兩個人風平浪靜的,她就躺在他的懷裡,他撫摸著她,她也撫摸著他。即使外面都是風,都是雨,都是雪,都是冰,都是狼,都是虎,和他們又有什麼關係呢?他們安安穩穩的,暖暖和和的。這樣的時分小孔捨不得睡,在許多時候,她在裝睡。他以為她睡著了,還在親她,小聲地喊她「寶貝」。她怎麼捨得把這種蓬鬆的時光用來睡覺呢。她就熬。實在熬不住了,那麼好吧,鼻孔裡出一口粗氣,兩個肩頭一松,就在他的懷裡睡著了。

  即使兩個人都睡著了,她的手也要堅持放在他的胸脯上。她不放心。不願意撒手。四處摸。不小心的時候也有,一摸,摸到他的「小弟弟」上了。他的「小弟弟」機警得很,小孔的指頭一過來,立即就醒了。它一醒小孔就醒了。他也醒了。醒過來了他就「要」。夜深人靜的,小孔真的不「要」了,她累得都不行了。但是,小孔認准了一個死理,她是他的,只要他要,她就給。「小弟弟」壞。才壞。這個小小的冤家,他可不像他的「哥哥」那樣本分。

  小孔幸福。不過,即使在最幸福的時候,她都沒有放鬆對手機的戒備。這裡所說的手機是「深圳的手機」。她已經在南京配備了新手機了,可是,她必須依靠「深圳的手機」來撒謊,號碼不一樣的。謊言使她的幸福打了折扣,有了不潔的痕跡。一想起父母漫長而又過分的付出,她每一次都覺得被欺騙的不是父母,而是她自己。然而,謊言是一種強迫性的行走,只要你邁出左腿,你就必然會邁出右腿,然後,又是左腿,又是右腿。可謊言終究是不可靠的,它經不起重複。重複到一定的時候,謊言的力量不僅沒有得到加強,而是削弱,直至暴露出它本來的面目。

  就在小孔和王大夫冷戰的關頭,母親到底起了疑心。她不相信了:「你到底在哪裡?」

  「在深圳哪。」

  母親的語氣斬釘截鐵了:「你不在深圳。」

  小孔的語氣更加地斬釘截鐵:「我不在深圳還能在哪裡?」

  是深圳,還是南京,這是一個問題。小孔不能把「南京」暴露出去。一旦暴露,接下來必然是下一個更大的問題:好好的你為什麼要去南京?

  說謊話的人都是盲目的,他們永遠低估了聽謊話的人。其實母親已經聽出來了,她的女兒不在深圳。女兒手機的背景音突然沒有以往那樣嘈雜了,最關鍵的是,沒有了拖聲拖氣的廣東腔。他們的寶貝女兒肯定不在深圳。

  母親急了,父親也急了。女兒的生活裡究竟發生了什麼?她到底在哪裡?

  小孔把深圳的手機設定成了振動。每一次震動,小孔的心都一凜——又要撒謊了。小孔只能走到推拿房的外面,做賊一樣,和父親與母親打一番關於「人在何處」的狗頭官司。當著其他人的面,當著王大夫的面,她說不出「我在深圳」這樣的話。撒謊本來就已經很難了,當眾撒謊則難上加難。

  還有一件事情是小孔必須小心的,她不能讓王大夫知道「父母不同意」。這會傷害他的。所以,她在撒謊的時候必須瞞著王大夫。

  第六章 金嫣和泰來

  推拿中心並不只有小孔和王大夫這一對戀人,還有一對,那就是金嫣和徐泰來。同樣是戀愛,與小孔和王大夫比較起來,金嫣和泰來不一樣了。首先是開頭不一樣,小孔和王大夫在來之前就已經是一對戀人,而金嫣和泰來呢,卻是來了之後才發展起來的。還有一點,那就戀愛的風格。小孔和王大夫雖說是資深的戀人,卻收著,斂著,控制著,看上去和一般的朋友也沒什麼兩樣。金嫣和泰來不一樣了,動靜特別地大。尤其是金嫣的這一頭,這丫頭把她的戀愛搞得嘩啦啦、嘩啦啦的,就差敲鑼打鼓了。

  一般來說,戀愛的開局大多是這樣的,男方對女方有了心得,找一個合適的機會,悄悄地給女方表達出來。當然,女追男的也有。女追男總要直接得多,反而不願意像男方那樣隱蔽。金嫣和泰來正是這樣。但是,金嫣有金嫣獨特的地方,認識徐泰來還沒有兩天。金嫣發飆了。一切都明火執仗。她是扛著炸藥包上去的。泰來那頭還沒有回話,金嫣在推拿中心已經造成了這樣一種態勢:其他人就別摻和了,徐泰來這個人歸我了。金嫣我勢在必得。

  金嫣的舉動實在是誇張了,泰來又不是什麼稀罕的寶貝,誰會和你搶?泰來真的是一個一般人,幾乎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就說長相吧,四個字就可以概括了,其貌不揚。盲人們相互之間看不見,但是,到底生活在健全人的眼皮子底下,通過健全人的言談,彼此的長相其實還是有一個大致瞭解的——泰來和金嫣根本就配不上。金嫣這樣不要命地追他,不可理喻了。一定要尋找原因的話,不外乎兩個,徐泰來呆人有呆福——這沒什麼道理好說,對上了唄;要不就是金嫣的腦袋搭錯了筋。

  其實,金嫣和泰來之間的事情複雜了。是有淵源的。這口井真的很深,一般人不知情罷了。不要說一般的人不知情,甚至連泰來本人也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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