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穿越·宮闈 > 寒煙翠 | 上頁 下頁
六七


  她手腳不乾淨,偷了瑞香的東西,瑞香吵出來,紫宛責罰了她,她那幾天都沒說什麼,幾天後宋家來訪,她竟然暴起擊傷紫宛、刺中宋二老爺,差點要了他的命!在場人統統作證,那刀子是沖著宋二老爺心口去的,殺氣騰騰。官府審訊紋月,她只道自己當時不知為何就是想殺人,打死沒有第二句話,官府正在那兒頭疼,有人前來自首,說紋月的案子實是為了她。此人身著姑子的衣服,但纓帶剪得碎了些,道冠垂得較低,壓著白花白葉,是出身不乾淨的女人投身做姑子需做的打扮,問下來,果然是青樓出身,原來花名叫做田菁,束髮修道後,得個道號是致真。觀主錯將她花名當作本來姓字,錄為田致真 ,她也不分駁,當下堂上便問道:道人田致真,你說人犯為你而犯案,其中是何道理?

  田菁叩頭回道:罪女修道之前,淪在風塵,曾對一男子眷眷癡念,最後終是無緣,又兼一些人世無奈,這才投入道門。婢女紋月,曾貼身侍奉我,情同姐妹,因罪女在這件事上並未與她多言,她只當是有人負我,後來不知為何,大約是認定了這人是宋大人,所以做出這等事,卻不肯說緣委,只怕脫累罪女。罪女得知此案,心知必是為罪女而起無疑,因此前來投案,只求諸位大人歸罪在罪女一人,卻念紋月癡心,將她從寬發落。說罷,叩頭至出血。

  眾官員面面相覷,將紋月重新提上堂,問她是不是為了舊主子才行兇;至於行竊自汙聲名、且擊傷了紫宛,是不是想讓別人以為她因竊生恨、發狂傷人,從而不連累主子?紋月不承認,也是死命叩首,血至濡階。

  官員們問不准口供,只好在旁人這裡細細查訪,宋二老爺曾與田菁走得較近是實,他幾天前接痰的一塊帕子,還是田菁繡了送他的;而紋月之愚忠,也是出了名。因此訪下來,田菁的交代倒大致可信,就依此定了案情,但法條該怎麼用,卻起了很大爭議。以田菁來說,有人認為事情都因她而起,她又是個主子,該為婢子的行為責,故當為主犯,以明春秋大義;有人則以為她既未動手、也不曾起犯意,而且主動前來自首,不可責之以苛,否則有失寬仁政義。以紋月來說,有人道她以婢子之卑、為區區細故竟敢執刃行刺國家要人,罪不容赦,且堅不吐實,大是可惡,當判「具五刑」,午時三刻斬首,以敬效尤;有人則憐她行事全為「忠」之一字,就連投案後堅不吐實,也是為著護主,所謂「忠孝大義」為國家堅實之本,忠孝之人也萬萬不可輕易磨折了才是,不但不可斬首,反而要加以褒獎。

  這般爭執下去,人人引經據典,小小一個案件成了為政理念之爭,朝廷人人側目,但這明明是刑部的案子,禮部尚書葉締居然不辭辛勞也上了本摺子,道是:婢僕為主人所有,當服從主人、以主人的意願為自己意願,而主人也應照顧婢僕、並為他們的行為負責,這是乾坤的道理,因此,認為女妓田菁應為其婢紋月的行為負責的論點,很合乎大道。但應注意到:田菁被其主人賣出青樓,交由另一主人時,已由這更高一階主人的意願解除了其與其婢之間的主僕關係,田菁作為一項乾淨的契約對象,已轉入另一個家庭、承擔另一種責任,如果說紋月與她仍有關係,這對後一個主人是不公平的,也會造成社會的混亂。何況,田菁後來皈入道門,得號「致真」,持戒謹慎,與紅塵斷了聯繫。我國敬天禮神,若官府強行將人間的關係再加于道觀中的人,對神是一種不敬。然而,其出家前的行為確有不當之處,才引發後來紋月的惡行,這在人間禮法上是一種罪、在神的面前也是一種業。正是為此,道人田致真才覺得自己有義務前來自首,也正是為此,我刑部衙門有義務建言其觀監督田致真苦修贖業,如道觀怠於此職責,我禮部衙門有理由懷疑該觀對神犯下失禮懈怠的行為,並將進一步與其交涉。至於婢女紋月,無故擊傷其女主紫宛,並心懷殺意刺傷國家三品功名之臣、侯爵府子弟宋懷,其罪昭然,當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但念其犯案不為自身,只為其主,雖然對『忠』之一字理解有偏差、行為愚莽、不足為訓,故不宜加褒獎,但仍有『忠』字在,可殺之,不可辱之,當判一刀斬首之刑,且時辰宜定在午時,而非午時三刻。因午時三刻為陽氣最盛時,此刻處斬者魂魄消滅、不再入輪回,非大奸大惡之人不處此罰。念其一念之忠,准其以身償罪,餘者不妨恕之也。至於三品功名宋懷,因一己之故,使得家人不安、祖宗忐忑,雖于刑典無辜,於家禮卻分明有罪,俟其養好肌體後,當命入祖廟懺悔思過。云云。

  這個本子遞上去,王特意召他到面前,道:「宋二可是你夫人的二叔!」葉締答:「是。」「那你放了那個妓女,又判那婢子午時斬首、不加褒獎,不怕一些人說你對青樓女子高抬貴手,另一些人卻說你犧牲弱小丫頭為你親眷復仇?」葉締跪得直挺挺的,道:「臣只知,理之所至,內不避親,外不避仇!」王看了他半晌,大笑,揮手讓他下去,還對旁人道:「這個硬腦殼兒。」旁邊的史官趕緊記下來:賢君直臣,其樂融融。

  「現在是秋天,紋月已經斬了。」李鬥對你道。

  你默然良久,道:「現在媽媽那邊怎麼樣?」

  「還好,盤子小一點,不過還撐得下去。」李鬥道。

  「那末,還有人找我嗎?」你問。

  「當然!」李鬥笑了笑,「我看他們明裡暗裡快把京城一片土都翻了過來,心裡也疑惑:人能到哪裡去呢?細想想你的賭約,我略有點譜,你不要做她說的那種女人,那末差得最遠的,大抵就是和尚。連浪子和狀元都太俗點兒。」

  媽媽把賭約都告訴他了呵。你抿嘴道:「星爺這樣聰敏,自然早猜得了,怎麼現在才找來?」

  看著你,他,人胖了一點,目光沒有從前那麼鋒利,但是奇怪,反而亮了起來,就像大白天嘩嘩啦啦的陽光無可奈何黯下去,爐灶裡煤球一點紅光反而見得亮了,溫溫文文沒有聲音的,暖著,叫人心裡沒來由靜出一片,並不特別歡喜,但到底暖著。

  他道:「我不知道,你希不希望別人找到。猶豫很久,用這種最不會引起別人注意的方式,才來找你。」

  呵這樣細心體貼。

  「你以後怎麼打算呢?」他問。

  你笑笑:「折枝松枝給我好嗎?」

  這座山頭都是松樹,沒幾棵雜木,黑樹幹上一簇簇綠松針,綠得凜冽的樣子。

  他去折了一枝來,不粗,一臂那麼長。你把雜枝與針葉摘進深谷,回身向他,笑道:「劍舞。」

  你起舞。

  你依然是一個穿著僧袍的孩子,手裡的松枝依然是松枝,風依然吹著灰白的石崖。

  但你起舞時,這一切都是舞。松枝也成了劍。就像在李鬥的眼中,他見過所有持劍而舞的女子,手中之物反而同時都化為了松枝。

  (有一個神說,要有光,於是世界就有了光。)

  (只有純粹的宗教和純粹的藝術,可以這樣超越時空。)

  寺中人們都聚攏來,張著嘴巴、瞪著眼睛看你,像看見路上的石子,驟然間成了燦爛的舍利。

  直到你雙臂舞完收式而垂落,重新成了個安靜的孩子,觀者沒有一人能發出聲音,是李鬥先叫起來:「拿酒,拿筆紙!」

  書僮知道他的臭毛病,隨身是帶著酒壺、墨條、硯臺的,一聽吩咐,忙把酒先遞過去,邊催和尚們:「拿水、筆和紙來!」有的和尚跑開,有的和尚留在原地。你看見真性的眼睛。目光相交,只有一瞬。他回過頭,走開,卻不是回寺裡的,竟是往山下去,身上什麼都沒帶,僧袖一前一後的擺動,鼓著風,帶點兒瀟灑的意思。那時候你知道,他決定離寺而去,再不回頭。

  從這一天起他在行走中尋找他的佛。若干年後,有人會把他當作一個傳奇。而現在,他的離去除了你外沒有任何人留意。你的唇角只是輕輕勾了一下。李鬥「咕咚咚」灌下一肚子酒,等不及紙筆了,拿著壺「嘩」往硯臺倒下半硯酒水,叫書童就著研出墨來,李鬥解腰帶蘸了,「唰唰唰」于石地上寫下去,墨飛龍蛇,略不加點,書童不停的研,勉強算趕上李鬥的速度。「這樣發瘋,是要出事的喲。」他想著,心跳得很慌,看他少爺寫的是:「碧血當年卷雲去,長天至今不肯回。屏簇芳圍人世遠,可憐石骨凍成灰……」一路下去,卻是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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