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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


  是的,鳳凰城是安穩的、悠閒的、寧靜的,沒有激烈生存競爭和壓力的,但它同時又是枯燥的,缺乏生機與活力,死水一潭。由於大山的阻隔,這裡依然有如與世隔絕的世外桃源,一切的風霜雪雨都侵蝕不到這裡,甚至連21世紀初令全球人談之色變的「非典」,到這裡也變成了笑談。人們該吃就吃,該喝就喝,任性妄為,如果有人戴個口罩上街,會被全城人笑死。

  也許是「夜郎自大」的歷史使然,這裡總是閉關自守,關起門來自得其樂。由於煙酒茶等天然物資的豐富,鳳凰城歷來是貴州的富庶之地,當地人也大都有些小富即安的心理,今朝有酒今朝醉。

  工作的壓力不大,娛樂便空前繁榮,吃喝玩樂是這個城市的主題。各種聲色場所繁榮興旺,盛況驚人,其檔次之高,花樣之多,令來此地的外鄉人瞠目結舌,大呼「這裡不是老區,是特區!」

  而最有特色也最普及的一項娛樂,是——麻將。

  麻將作為中國的「國粹」之一,在此地是欣欣向榮,蓬勃昌盛的。走到任何一個地方,不管是朋友家,咖啡館,還是婚喪嫁娶,紅白喜事,三言兩語聊完,便直奔主題,支起桌子,砌起四方城。

  在這裡,性別不分男女,職務不分高低,年齡不分大小,大家都為了一個共同的目的——麻將,走到一起來。本來彼此風馬牛不相及的人,因為麻將也親親熱熱湊成一桌,頗有些「祖國大家庭」的意味。唯一的區分便是賭注的大小,可以相差幾倍甚至數十倍。在這裡,賭注的大小幾乎界定了一個人的身份和地位,什麼檔次的收入進入什麼檔次賭注的麻將圈。從某種意義上說,以麻將會友,也是一種特殊的社交圈。中國人素來喜歡攀比,追求「至少比鄰居過得好」,而鳳凰城,則追求至少比鄰居麻將的賭注大。

  全民皆賭,在鳳凰城幾乎是蔚然成風。一到風和日麗的日子,鳳凰山上,公園河邊,四處是經營麻將的小餐館,「嘩嘩」聲不絕於耳。當地政府雖幾次花大力氣「清除賭害」,掃蕩一切公共場所的賭具,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每每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再愛吃醋的男女,聽說對方為了打麻將而夜未歸宿,也會釋然,不會追究。

  後來,當有人得知我到了北京後,竟一次也沒有打過麻將,又是同情又是驚異,困惑不解地問:「麻將都不打,那成天都幹些什麼呢?」

  對於很多鳳凰城人而言,不能打麻將是令人恐懼而不可思議的。

  父親在世時,我家是堅決杜絕麻將的。非但是麻將,所有「玩物喪志」的東西都被堅決取締。可說是清心寡欲,五毒不沾。當然,那時受政策及經濟因素的制約,打麻將還屬於一種地下的秘密行為,個別人在家中偶爾為之。而20世紀90年代之後,伴隨市場經濟的大潮,人們手中的「閒錢」越來越多,麻將也就大張旗鼓,日漸興盛起來。

  自從父親去世,「家教」漸漸放鬆,而桑是賭博的忠實愛好者,所有的賭博形式無所不愛,無所不精。我也就隨大流,跟著打起了麻將。

  在麻將桌上耗費了多少光陰,也細數不出來,大概寫上幾部長篇小說問題不大。平心而論,打個小麻將不能算作「惡習」,尤其在鳳凰城這樣的地方,生活節奏如此之緩慢,可以發展的空間如此之小,用麻將打發光陰也在情理之中。而且,如果不打麻將,便會被人視之為「另類」,宛如不可理喻的怪物。

  在形式上,我與大家打成一片,親親熱熱砌著四方城,可是,我的內心總是被什麼所牽扯,尤其是想起父親所說:平生鄙夷胸無大志,虛度光陰,碌碌無為之人,更是如芒在背,坐立不安。

  作為一個理想主義者,我們都把實現個人價值,對社會,對他人有所貢獻作為一生追求的目標,但是,這個城市有什麼土壤,可以孕育我的夢想,發芽開花結果?有什麼舞臺,可以施展天賦的一抹才情?

  手裡摸著「紅中」、「白板」,我心裡卻呐喊著:不!這不是我要的生活!絕不是!

  鳳凰城再美再好,不是我的舞臺。我必須要遠走他鄉,尋找我的夢想。所以,多年來,我一直孜孜不倦地尋找著一切外出發展的機會。這也是我和桑矛盾的癥結所在,我要走,他拼命地拖住我,他知我一去就不會回來。我無數次抗爭,無數次被鎮壓,想走的結果是換來他更深的怨恨和隔膜。走,走不了,就連在本地,也事事受他阻撓,好像從來也沒有理直氣壯地去做過一件自己喜歡做的事。

  婚姻猶如一襲千瘡百孔的袍子,明明已衣不蔽體,卻仍然要被逼穿在身上。

  是不是就這樣任由自己墜落下去,最終淪為一個庸常瑣碎的小婦人,一個祥林嫂一般絮絮叨叨喋喋不休的怨婦?

  一個夜晚我趴在視窗,看著滿目耀眼的星星,想著自己那些五光十色、絢麗斑斕的夢想 ,無限悵然。

  突然,一個念頭跳進腦海:能不能出一本書?

  是的,這是目前我唯一能做的身子既不離開鳳凰城,精神又可超脫於世俗之外的事。我眼睛一亮,猶如在無邊的黑暗裡看到了一束曙光。當時我並不知道出書對我的人生有什麼意義,只是想做一件實實在在的事,證明自己還活著,還沒有完全被世俗的塵沙所淹沒,還在靈魂深處為自己保留了一片淨土。就像一尾被困在沸水裡的魚,在沒被煮熟之前總不甘心,拼命掙扎著要浮出水面透上一口氣。

  回到鳳凰城,我整理了以前發表過的文字,因為疏於收整,早已七零八落。而且都是些幾千字的小文章,加起來不過五六萬字。翻翻書架上的書,出一本最少也要十幾萬字,僅就字數而言,我的文字都相差甚遠,還別提文章品質。

  我憋著一股勁兒,一定要做成!

  我迅速擬定了十幾個題目,決定在一個月以內完成,湊成一本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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