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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若弱一邊甩著寫得酸痛的手,一面沒好聲氣地答道:「隸書和楷書我是寫不出來了,這幾個字你當行書或草書看好了。」

  杏兒信以為真:「原來這就是行草書體呀!聽人說這兩種書體寫出來如筆走龍蛇,靈動飄逸。小姐你寫得果然很有龍蛇之勢呀!」

  阮若弱看著自己一筆歪扭曲折的「龍蛇之勢」,幾乎沒笑出聲來,懶得再寫下去,信手把筆一擱,休息休息再說吧。突然想起來:「杏兒,你來,我留了點東西給你。」說完自枕頭下麵掏出一把珍珠來往杏兒手裡一塞,如塞一把銅錢般毫不在意。

  杏兒大大吃驚:「小姐,這……這麼貴重的賞賜,杏兒怎麼擔得起。」

  「什麼擔得起擔不起的,給你你就拿著吧。我反正有的是。」後面這句是大實話,若不是自己有琳琅珠玉滿盒,阮若弱是不會如此視錢財如糞土的。要大方首先得有大方的資本才行,若自己都才半斗米,是絕對不會拿出去先人後己的。阮若弱(蘇珊)或許活的不夠高尚,但她活的真實。

  杏兒自是感激涕零不已,收好東西後,她好奇來問:「小姐,那晚撞了你的那個小王爺,長什麼模樣呀?」

  想起那夜清華高貴的小王爺李略,在午夜街頭一亮相,好似皎皎明月般惹人注目,阮若弱馬上眉飛色舞地形容起來:「那個小王爺真是魅力四射的人物,有型有款,夠酷夠帥,典型的少女殺手一個。」她一時忘形,用現代評論影視明星的詞彙,評論起古代的靜安王世子來。

  杏兒聽得滿臉迷惑:「小姐,你的話什麼意思呀!我怎麼聽不明白。」

  阮若弱馬上換表達方式,化繁為簡的一句話說明:「這麼說吧,小王爺是個翩翩濁世佳公子般的人物。」

  「哦,如此說來,那小王爺是個貌似潘安的美男子。」

  「是呀是呀!所謂『龍章鳳質,俊爽好風姿』,當如是也!」阮若弱文縐縐地掉起書袋來。

  「那跟表少爺比,誰更風姿出眾呢?」

  杏兒一問接一問,問得阮若弱一怔:「表少爺什麼樣子呀!我記不得了。」

  「小姐,你倒真是忘得乾淨,連表少爺是什麼樣子都記不得了。」杏兒哭笑不得。

  「可不,我半點都想不起來他是何模樣了,他也是個美男子來著嗎?」這回換阮若弱發問了。

  「唉呀呀!我的小姐,什麼叫他也是個美男子來著,你知道你以前是怎麼形容表少爺的嗎?」杏兒想都不想便脫口而出,「你說旁人在你面前出現,個個皆晦暗如風雨,唯獨表少爺來,是軒軒然如朝霞舉。」

  什麼,這麼鮮明的對比,太誇張了吧。「這是我說的嗎?表少爺的風姿神貌,當真如此眩人眼目?或許是我以前對他有心,所以看他千般出色萬般好,格外與眾不同。實際上也不過泛泛之姿吧。」阮若弱不肯認前任的舊賬。

  杏兒不服氣:「小姐,你怎麼翻臉不認人了。表少爺可不是什麼泛泛之姿,他是長安城裡數一數二的美男子,他每次出行,身後往往都跟著一群女子效仿『擲果潘安』,不過不是擲水果,而是朝他身上撒鮮花,表少爺回回來府裡,都是一身的花香淡盈。」

  阮若弱聽得難以置信。擲果潘安,多麼遙遠的傳說呀!想不到竟在唐代演繹出一個新的版本來,長安城的麗人們追著一位姿儀秀逸的美男子撒鮮花。這簡直是一幕「傾城之戀」,無異於二十一世紀的女孩子追星,而且表達愛慕之情的方式還更勝一籌,唯美又浪漫。阮若弱只是遙想一下,便不禁心神俱蕩,這個古代的「萬人迷」倒真要見上一見才好,否則豈不枉入唐朝一番。

  「杏兒,表少爺什麼時候會來府裡呀?」阮若弱迫不及待地問。

  「這可不好說,他本就來的時候少,得看他自己想來不想來了。」杏兒一副若有所憾的語氣。

  阮若弱聽出來了,不由得打趣他:「咦?杏兒,你不會也對表少爺有心吧?」

  杏兒一張粉臉漲得通紅:「小姐,你怎麼拿我打趣起來,表少爺那樣的人物,豈是我們丫頭攀得上的,若動那般心思,不是自己苦自己嘛,我們不過是指望能多見上他幾次,也就心滿意足了。」

  「你們?你們是誰呀?」阮若弱聽出細枝末節來。

  杏兒微帶羞色地綻顏一笑:「府裡的丫頭們,哪個不是同樣的心思呀!」

  呵!阮若弱不由心中驚歎起來,這位表少爺,是不是傾城之貌還不可知,但這阮府上下的女子為他傾倒,已然是不爭的事實了。良人何在呀?真恨不能立時三刻就把他揪出來瞧上一瞧就好。突然想起來,阮若弱忙問道:「對了杏兒,表少爺的名字是什麼……什麼連城來著?」

  「玉、連、城。」杏兒吐字如珠,字字念的圓潤溫婉,「長安城中,那些愛慕他的女子喜歡稱他為—玉、郎。」

  「玉連城,玉郎。我非要見他一見不可。」阮若弱滿臉不勝心嚮往之的神情。

  費了好幾天功夫,阮若弱的腳傷都養好了,那《女誡》卻滿打滿算也才抄完三遍。不過百分之一的數量,阮若弱再也不想抄下去了,她決定罷寫,反正阮老爺也沒來監督過,抄不抄的,應該不打緊吧。

  只是不抄《女誡》了,也沒其他的事情可做,閨閣中的消遣,不外乎是琴棋書畫、針線活計,她一樣都不會。彈琴吧,那幾根琴弦她哪裡知道怎麼個撥弄法;下棋吧,那黑白棋子也不是她會的玩意兒,亦無興趣去學;看書吧,一本本線裝書滿紙古文實在看不下去;繪畫就更加不用提了,寫幾個字都這麼累了,勿論繪畫;至於刺繡,杏兒拿了一個未完工的繡活出來,說是她以前的繡品。一隻白緞荷包,上面繡的是百鳥朝鳳,色彩之絢麗如亂潑顏色,讓她眼花繚亂,真不敢相信是人一針一線繡上去的。欣賞欣賞倒也罷了,讓她接著繡下去,她寧可去抄《女誡》,好歹那個還可以胡亂塗幾筆過關,這個荷包讓她瞎繡一氣的話,沒的糟蹋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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