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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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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老店,文卿沒來的時候它就在這裡。二十四小時開著,晚班不用店員,就是他和唐嫂有一搭沒一搭地輪換著來。 據說唐哥當年也是風雲一時的人物,後來不知什麼原因收山不幹,跟著丈母爹賣起了羊湯,一賣便是十年。這一帶都知道他懼內,而且毫不避諱。 頭幾年,文卿親眼見他在外面喝酒,然後被老婆掀了桌子拎著耳朵,一邊齜牙咧嘴,一邊還賠著笑,高大的身子彎成蝦米,配合著老婆的身高。明明只要動一動手指頭就可以把老婆掀開,他卻只是張著十指,叉開著,護在被老婆死勁擰著的耳朵旁邊,從菜市場一直被拖回店裡。 文卿當時在馬路對面,一下就喜歡上這對夫妻。 不過,人們說他是個江湖人。 傳說曾經有個逃犯到他這裡喝了碗湯,不僅拿不出錢,還鬧出刀子要搶錢。那時還有兩三個喝湯的人,說他鎮定自若,打開櫃子讓那人拿錢,然後說,兄弟,你現在拿錢走人,將來去哪裡?那人凶巴巴的不要他管。老闆說,在裡面好歹有個盼頭,出來雖然艱難,好歹算是開始的機會。現在走了,以後連機會都沒有了。聽說那人沒有走,和老闆聊了一夜,第二日投案自首。 這是人們口中的傳奇,文卿知道的是,那個投案的逃犯被判了死刑,再也沒機會重新開始,因為那時候正是嚴打…… 文卿不知道老闆接待了多少這樣的深夜來客,但是類似的故事再也沒有了。 等了半天,門口的行人越來越少,連路上的車都要好半天才過一輛。文卿遲疑著不想付錢。恐懼是可以積累的,也許一兩天不會怕,過上一段日子,來陣風都能讓人崩潰。 今天晚上,文卿覺得如果不搞清楚後面那個東西是什麼,她一定會發瘋。腦子迅速地盤算,一會兒是不是來個突然回頭?哪怕滅掉神燈,至少死得明白。 「文律師,怎麼了?」唐哥走過來問,大大的肚子很明顯地發福,身上散發著經年不散的羊湯味兒。 文卿經常晚上來加點兒夜宵,以前也和伍兵一起來過。一碗羊湯一隻燒餅,填飽肚子暖暖胃。伍兵每次都要喝三碗,被文卿說了一頓才改成兩碗。想起伍兵每次意猶未盡地吧嗒嘴兒,文卿的心裡暖和起來,隨即又被抹平。 「呃……」文卿猶豫了一下,「沒什麼,最近太累了。」 「是啊,我看你最近經常後半夜才回來,雖然這裡靠著馬路,可也要小心。」老闆接過錢,笑呵呵地說,「謝謝你送的那條圍巾,我媳婦很喜歡。她說這輩子總算戴件貴的,呵呵!」 文卿臉上一紅,那是她衝動購物的結果。開司米的羊毛圍巾,兩折,買了才發現顏色太老氣,放在家裡怕蟲子蛀了,便給了老闆娘。 老闆順著文卿張望的目光看向外面,說:「早點兒回去吧,放心,沒事的。」 那一瞬間,文卿甚至以為店主知道什麼。看著他笑眯眯胖乎乎的臉,又好像什麼都不知道。唐嫂說,這張臉以前都是橫肉,現在全是肥肉,怎麼都是醜八怪! 文卿胡亂地點點頭,站起來正要走,唐嫂突然打著哈欠走出來,說:「啊呀,我讓你等小文來了叫我一聲,你怎麼不吭聲呢?」 老闆嘿嘿一笑,脖子一歪,右邊的肉立刻堆疊起來,嘴巴大大地張開,也不說話。老闆娘推了推他,「去,把他叫進來!我可看不下去了!」伸手拉住文卿說,「文丫頭,大姐說一句實話你別不愛聽,好男人碰上了可就要抓緊,千萬別拿喬,隨隨便便就分手耍脾氣,到頭來吃虧後悔的是自己。」 話音剛落,老闆已經拽著一個人走進店裡——雖然他扒拉不開老婆的手,但是隨便一個男人落進他的手掌,一般都很難掙脫。 文卿看見那個被拽進來有些害羞、有些惱火、窘得臉黑黑的男人,目瞪口呆。 「大姐!」伍兵不滿地喊了一句。 老闆立刻鬆開他的手,站到一邊,看老婆瞪眼,立刻擺手憨笑,表明和自己無關,然後識趣地踱到鍋子邊,繼續托著腮幫打盹。 老闆娘拖著文卿的手拽到伍兵面前,抓起伍兵的手,啪的一聲拍在文卿手上。伍兵哎哎著往回讓,老闆娘說:「心疼就得讓她知道,天天跟在後面有什麼用?」 伍兵的手就在文卿的手背上,若是相握必得翻轉,若是拒絕,只需離開。老闆娘說完,鬆開了手——文卿沒動,沒有翻轉亦未離開。伍兵輕輕抖了一下,收緊了五指。 老闆娘抿嘴一笑,「小文啊,有話攤開了講,打一頓罵一頓,我和你大哥在這裡,管保這個傻小子不敢還手!坐吧,慢慢聊。他爸,又睡!盛碗湯,多加點兒羊肉!傻小子站了一晚上,還不餓死!」 兩人誰也沒動,伍兵握緊文卿的手背,五指落進掌心。老闆娘話音甫落,文卿的拇指指尖碰了碰他的手指,「原來是你。」 抬眼,清臒的臉上沒有笑容,就那麼深深地看著她,烏黑的瞳人定定地在眼前,好像一個巨大的旋渦讓人頭暈目眩。 文卿不敢再看,低下頭,很委屈地說:「對、對不起……」又是一連串的哭聲。 伍兵歎了口氣,把她抱在懷裡,「別哭了,愛哭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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