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遇見你是我宿命的審判 >


  文卿想不通,接受辯護是每個公民的權利。朱光塵的罪狀在沒查實之前也不是罪犯,他宋沙憑什麼放話把朱光塵接受辯護的權利都給剝奪了?而且還有那麼多的律所,真的屈服他的淫威嗎?可是,昨天晚上,文卿有點兒明白了。即使有強大的法律,但是孱弱的個體始終對暴力和野蠻存在著本能的屈服。

  在去看守所的路上,她有點兒後悔接了這個案子。

  朱光塵家裡很窮,父母雙亡,孤身一人在外打工,家裡只有一個已經成家的姐姐。這個法律援助的申請是他姐姐提出來的,符合屬於可能被判死刑人員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情況。資料顯示,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完成後是當場自殺的,只是自殺沒有成功而已。連證詞都很清楚地說明,他自己不想活了。在資料裡,有一個詞反復地被犯罪嫌疑人重複:殉情。

  應該說,只要構成完整的證據鏈,這個案子沒有什麼辯護的意義。

  文卿懶洋洋地點了點油門,到了高速路,車速飛快地提到一百二,兩側的農田慢慢地後撤著。城市的周邊已經不再種糧,土地被圈起來荒廢著,連鳥都不過了。

  被害人宋雨是本市人,職高畢業,在某五星級賓館做服務員。朱光塵曾經在該賓館做臨時工,與宋雨相識並相戀。兩人同居一年後,宋雨移情別戀某富商,導致二人分手。朱光塵認為宋雨是嫌棄他沒錢,兩人從大打出手,到最後在喪失理智的情況下對被害人實施強姦。因被害人威脅他要去告狀,就用被子捂死了被害人,後,自殺未遂。

  文卿想起卷宗裡的照片,很帥氣的一個小夥子,可惜了!

  天涯何處無芳草呢?

  猛地,文卿皺起了眉頭,一個細節落入她的腦海——強姦現場的照片顯示,衣服都是整整齊齊地疊好放在一邊的。也就是說,在脫衣服的階段,是否發生暴力行為有待商榷。而檢察院的其他證據裡,並沒有說嫌疑人存在任何脅迫行為,也就是說,在性行為發生的時候,有可能不存在暴力脅迫的情況。

  這個問題太關鍵了!

  文卿的胸口怦怦怦地跳著,以至於她不得不專注路面,暫時不去想這個案子。但是一個念頭已經在她腦海裡形成,朱光塵未必強姦了宋雨,所以因害怕宋雨報案殺了宋雨的說法也未必成立。

  在刑法裡,故意殺人和過失致人死亡之間,差的可是一條人命啊!

  快到看守所的時候,文卿接了嚴律師一個電話,告訴她,那個搶劫的案子已經破了。按照一般的破壞治安處理,沒有依搶劫立案。嚴律師有些遲疑,文卿知道,這裡面有文章。

  「有人保他?」隔著電話,文卿試著問了一句。

  嚴律師遲疑了一下說:「宋沙。」

  文卿「哦」了一聲,並不奇怪。昨天晚上,宋沙自己已經承認了。這只能說明,宋沙還在繼續插手,陰魂不散。

  嚴律師終於開口囑咐,讓她務必保持聯絡。文卿應下,心裡卻不以為然。如果像昨天晚上,嚴律師肯定不管。文卿甚至覺得,嚴律師的意思是說,不要惹急了宋沙給他帶來麻煩。

  看守所裡,朱光塵臉色蒼白浮腫,眼睛嚴重充血,幾乎看不到眼白,嘴唇泛著淡淡的粉色,精神委靡,似乎剛剛遭受了什麼虐待。

  按照常例,文卿請朱光塵把經過講了一遍。聽著聽著,她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你是說宋雨打電話約你的時候,你正準備坐火車回老家?」

  「是。我當時什麼都不想幹了,只想回家待著。」

  「你的車票呢?」

  「員警拿走了。」

  文卿想起證據裡的確有這個,繼續追問:「她電話裡說什麼?」

  「說那個富商不是東西,玩了她又想甩了她。現在她很後悔,想見我。」

  「你的行李呢?」

  「存在火車站了。」

  「你是兩手空空去見的宋雨?帶了多少錢?」

  「錢都匯給家裡了。只有一張公交卡,還有些零錢。」

  「現金呢?」

  「怕火車上被人偷,沒敢帶在身上。」

  文卿想起證據裡有一個避孕套,裡面有朱光塵的精液,「避孕套是誰的?」

  「宋雨下去買的。」朱光塵不知道文卿想做什麼,只是一五一十地回答,這是這幾天養成的良好習慣,「本來說是見見,但是我們……她怕懷孕,就下樓買了這個。然後我們——」

  說到這裡,朱光塵突然打住了,猛地睜大了浮腫的眼睛,大聲說:「她是自願的!文律師,我冤枉,我沒有強姦她!宋雨她是自願的!」

  文卿走出看守所,心驚膽戰,怎麼辦?辯,還是不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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