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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他今晚像剛學會說話似的,一直不停地重複,把我都傳染了,我笑著問他:「那你連贏了十二場吧?發財了啊,大哥,請客,請客。」

  「我贏了十二場,十二場,贏了一百二十元,輸了一場……」這時他把臉轉了過來,我才發現他的眼睛不大對勁,紅得跟漆過一樣,暗暗地閃著光,看起來十分嚇人。

  「輸了多少?」這才是我最關心的。

  「一千七百萬。」

  「多少?!」

  「一千七百萬,一千七百萬。」

  我的天啊。我一下子僵住了,在那兒站了半天,人走光了我都沒發現。他還是老樣子坐著,身體一動不動,兩眼直勾勾的,直望向虛無之外。我過去握了握他的手,說大哥你是不是被人騙了,要不咱們報案吧。

  「不是,不是被騙了,是我自己,我自己……」

  「你自己找人打賭,然後才輸的?」

  「不是,不是,」他又搖頭,「我讓他摔倒,他就摔倒,我讓他不摔倒,……不摔倒。」

  「你自己找這麼個人來,你自己安排他摔倒或者不摔倒,你自己明知道結果還跟人打賭,——還輸了一千七百萬?!」

  他點點頭。

  我一跳三萬英尺高:「你瘋了!你……」好容易才把後面的話憋了回去,心想你怎麼不把那一千七百萬輸給我呢。

  「瘋了,」他喃喃地說,「瘋了……」

  神秘客傾城一賭,流浪漢坐擁千萬

  《發達報》獨家消息六個月前,他是個一文不名的流浪漢,衣不蔽體,食不裹腹,靠紙箱禦寒,以公園長椅為家;六個月後,他身家千萬,住的是五星級酒店的高級套房,吃的是燕窩魚翅,喝的是軒尼詩XO,坐的是專職司機駕駛的賓士轎車。這個比傳奇更像傳奇的故事就發生在我們身邊,起因僅僅是一個小小的賭。

  在香格里拉酒店二十六層的餐廳裡,記者有幸見到了這位傳奇的主人公。除了手上略顯粗糙的皮膚還能顯示出一點他過去的生活,出現在記者面前的已經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富人。根據主人公自己介紹,他身上的一套西裝價值兩萬八千元,一條領帶一千六百元,聯手裡的煙斗都是極品,「登喜路牌的百年石楠根煙斗,」他邊抽邊說,「中國的煙絲品質不行,水分大,也不香,我現在只抽古巴的。」

  談起那天的經歷,主人公十分坦誠:「我那時就是一個乞丐,白天要飯,晚上睡在世紀牆公園的長椅上。」他記得很清楚,那天是去年的十二月二十七日,他撿了幾個紙箱,在公園裡到處尋找可以擋風的角落,「零下四度,我還發著低燒,真害怕就這麼凍死了。」

  在公園中心的樹叢下,他遇見了那個被他稱作「救命恩人」的神秘客。根據他的描述,這位男士極瘦,中等身材,相貌五官並無特別之處。「他站在那兒看了我很久,我問他能不能給我幾塊錢,他什麼也不說,就那麼看著我。」

  記者走訪過幾位元附近的居民,他們都對公園裡的寄居者表示反感,「他們隨地大小便,見人就伸手要錢,」一位錢姓市民說,「市政府早該管管了。」一位晨練的男士也表示,他從來不敢讓自己的孩子單獨走進公園,「乞丐太多了,誰知道他們能幹出什麼來。」

  我們的主人公這樣描述當時的心情:「我覺得他肯定有毛病,不給錢就不給唄,老盯著我看是什麼意思?」他走回樹叢,把紙箱撕開鋪在地上,身體蜷縮著躲進一件破舊的軍大衣裡。這時神秘客向他走了過來。

  「那天他一共說了不到十句話,」主人公回憶著說,「第一句就問我為什麼不回家。我有點生氣,說我哪來的家啊,這就是我的家!他好像是笑了笑,不知道從哪裡掏出一張紙,說我們打個賭吧,你這個沒家的傢伙,賭什麼都可以,你贏了這個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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