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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第二種曾經滄海,他們之前有過婚姻史甚至孩子,深知婚姻是什麼樣子,不想再被牽絆,而關於下一代,他們也沒有太多遺憾。之後的感情生活只談此時感情無關日後計畫。」

  「第三種天生戀愛,他們生來為了戀愛,多從事藝術行業,追求重視個人感受,容易戀愛,容易一次又一次的戀愛。

  結婚意味著生生地綁住他們的翅膀。你讓他們怎麼結婚?頭腦發熱結了一次也會離掉。第二次,這個錯誤不會再犯了。」

  閱人無數的麗薩接上去,她總是遇上不能與之修成正果的已婚男士,關於婚姻愛情頗有心得。「對於有心無力結婚的第一種,如果你財力精力都夠,你大可以去愛,只要你不介意成為家庭的中流砥柱,你們還是有結婚的可能。」

  「曾經滄海的第二種你大可以享受現在的美好戀情現在美好的他,但是如果你把後半身終身計畫都和他掛鉤,要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無論你怎麼努力,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都已經和別人分享,他亦沒有後半生穩定關係打算,請三思而後行。」

  「第三種為戀愛而生的男人對我們來說更清楚,如今13歲的中學女生都可以分清楚情人和老公的不同。這種男人天生情人命,你想讓他們做老公,不是求你放過他們,是求你放過你自己吧。註定一路提心吊膽,辛苦鏟花鋤草。除非你也是天生戀愛命,你們旗鼓相當,半斤八兩,互不約束,天生一對。 」

  安妮穿印度綠上裝,微笑發言:「其實不要結婚的男人也沒有想像得那麼可怕。他們畏懼婚姻,是因為大多數女人索求婚姻。如果他們愛的這個女人,物質上和精神上都非常富足,追求的只是戀愛,決口不提婚姻。然後比較容易愛上別人,比較容易先離開。我相信那個時候,比較不安的,會是這些男人。」

  男人運頗好的露絲點頭贊同:「多數情況下,女人靠男人的愛贏得婚姻。男人靠婚姻留住女人。」

  「但是,一定記住。男人永遠比他們的外表虛弱,女人永遠比她們的外表無情。」麗薩總結性地來了一句,然後很自我認可的喝完了杯中的酒,「我說的這句話一定要寫進去。」

  三個抱定不婚的男人,和四個都市女俠,開心熱情地照了集體照。拍照時候的我,一點點神思恍惚:結婚真的那麼重要嗎?

  巴黎的時候,Lim總是說:「蘇珊,下一輩子,我會好好愛你。」

  其實,這一輩子,在巴黎的時候,他不是很好很好地愛著我嗎?

  只是因為定義中的完美愛情,就是兩個人不離不棄,結婚生子。兩個人,愛得多深多濃,戴上結婚戒指的那刻,才擁有神的祝福和法律的保護。這才是大眾意義上的Happy ending。就像童話裡,王子必須和公主婚禮三天三夜,故事才肯結束一樣。

  如果一切可以重來,早知道我離開我們不會再見面,早知道最早說要離開的我,其實還留在原地,我肯不肯,把這些形式化的東西看成空氣,神的祝福和法律的保護又有什麼用,相愛的人,醒來側過臉頰就可以看見對方的臉,才是最珍貴。

  口口聲聲現代摩登,無所顧忌,很小就受西方教育,曾經那麼輕佻肆意和各個國家男生約會的時髦女郎,突然意識到另外一個自己,張揚的行為之下,實際謹小慎微,傳統保守的一面。

  原來,我如此平凡,平凡到和所有的女人一樣,想要一個穩定的公開的被祝福被保護的婚姻。而穩定,以及他人的看法,不是我一直以為自己完全不在乎的東西嗎?

  我又如此自愛和驕傲,發現事情的真相在我的能力之外,我唯一會做的事情就是一走了之。我甚至求都不肯去求。

  我又如此愚蠢,如果不是一走了之,事情不一定完全沒有轉機。

  而我,卻把一切,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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