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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


  他說:「忘記了,只是憑感覺去找。」他把那一天也忘記了,可我卻始終忘不掉。如果可以我多想時間就停在那一天,暖屋裡只有我們兩個人,沒有起伏的聊著天南海北的天。可是,時間從來不等人,等不及我愛上別人,等不得他愛上我,就迅速的過往,開來。

  十八歲時念了國內的大學讀醫科,我這輩子恐怕也只會做這麼一件叛家的事情了。一讀就讀了七年,一等也等了七年。

  二十五歲時又見了他,越發沉穩內斂。已經一步步從寡言的男孩清瘦的少年蛻變成了出色的男人。可是在他眼裡我仍只是林家的長孫女,周仲微的青梅竹馬。那時的仲微像是束不住的野馬,雖收了玩心,卻不改特立獨行,離家創業,起初不是在B市的。所以,見到清修時他也很茫然,問我:「仲微還好麼。」我說:「挺好的,只是四處奔波。」

  他就淡淡的笑著。七年沒見,開口只問我別人。

  然後事情發生的很戲劇,一日回家,媽媽告訴我爺爺決定讓我和清修結婚,我嚇了一驚。那年爺爺的身體垮得厲害,視力和聽力都已是不行。可是,他一個人在書房時是摘了助聽器的,卻在我每每輕步站在房間門口時他都能抬起頭對我笑,說:「妍妍回家了。」仿佛只是憑感覺沖著我站的位置露著微笑。我再說些放假了或者回來拿東西,他就聽不見了,只點點頭含糊的說著好,讓我走近些。爺爺那樣的身體狀況,我怎麼會狠心再去惹他生氣,於是跟爸爸商量先訂婚。那時哥哥也回國在打理公司了,他說話有了份量又一向寵我,所以事情還是順利的。先訂婚。雖然是訂婚,卻也有旅行,只是我不知道該不該叫做蜜月,或者只是心灰意冷的兩個星期。清修很誠實,。他坦白告訴我,他有喜歡的人。訂婚總是婚禮的預演,可我知道,我們的正式演出,將會遙遙無期。因為他連騙我都不肯,讓我不得不恨,如果他騙我,我也能騙自己,然而他選擇傷害我。我本來想就那樣麻木下去,他偏又在我打算逃到天涯海角時將我找到。我已經在其他的城市找到了工作,他只說了一句:「還記得你奶奶走時你哥哭得有多傷心麼,在跟前總比忽然聽到噩耗要能接受一些。」是的,他再次找到了我。我想我因此發了瘋,找到薑非淺跟她交代了一切,見到她我才知道,原來他愛的是那麼簡單的女人,像他當年送我的梨花。那年的冬天冷得厲害,一連下了很多場雪,那年我的心也冷得厲害。他要帶著薑非淺回家過年,要征得他父母的同意到我家退婚。他要娶她。他要娶他的油畫美人。我知道,他在三十的那一天在他家的大門口一直站在深夜,我對他徹底的死了心。開玩笑,我是林家的女兒,還有嫁不出去的道理?

  可是初一的下午哥哥急匆匆出門,我有預感和他有關,只是憑著第六感。便跟著哥哥的車到了他的家,才知道,薑非淺走了,而他病了。後來他高燒了三天三夜,我沒有照顧他,因為哥哥替我不值得,帶我回家不准我去看他。

  我問哥哥:「那為什麼聽到他病了你不顧一切的奔過去送他去醫院。」

  哥哥說:「認識了十幾年,在國外又相互照顧了那麼多年,兄弟感情不是說沒就沒的。」

  我冷靜的說:「我也認識了他十幾年,訂婚也將近一年,退婚前我就是他的未婚妻,那樣的感情也不是說沒就沒的。」

  哥哥還是不肯,索性我是學醫,有很多的眼線每日向我發消息,報告他的康復情況。他大病了三天,我也煎熬了三天。

  後來,他痊癒出院,來我家退婚,被我攔在門外,沒有為什麼,我怕爺爺受不起。他要娶別人的消息可以堵住不讓爺爺知道,他要退婚又怎麼能瞞得住。所以,我不准。再後來,聽說他花天酒地,可是我知道,他只是逢場做樂而已,不是真心。那一個低著頭把物理題目拆得見骨頭見肉的少年是只有一顆真心的,沒有給我,也不會亂給出去。再再後來,我也變得坦然,愛不上別人也就不去強求,愛他就是愛他,不犯法也不違背道德,我是他的未婚妻。所以,我開始跟他做朋友,很好的朋友,無話不談。因為我讀了醫,他也羡慕我。在他的羡慕裡,我可憐自己,我為什麼要去讀醫,他難道不知道麼。他有多麼的忽視我才能注意不到這樣明顯的心意。說到底,他心裡從來就沒有裝過我。這樣一過又是四年,薑非淺回來了,成了周仲微的女朋友,我不知道是她和清修孽緣太深還是和我的緣分不淺。薑非淺回來了,他又開始輾轉難眠。而他的輾轉和四年前的我沒什麼不同,都是看著愛的人在別人的旁邊露著幸福微笑。那種痛都一樣,只是誰先誰後而已。我因為能夠理解他,所以也能安慰他。我不知道這樣的關係什麼時候才是個頭,所以當仲微來向我打聽的時候,我便告訴了他一切,我已經是這樣了,不能再看著仲微也往火坑裡挑。可是他到底比我勇敢,他總是能做出讓我看不透的事情。因為爺爺身體實在是不行了,哥哥又趕不及找個人來跟他結婚,只得靠我添些喜色,匆忙著跟清修商量了一下,他便點了頭。他點頭的時候,我忽然覺得我們兩個人都很痛,很痛,我懷疑自己是不是不止有一顆心臟,否則那麼拳頭大小的東西怎麼可以痛到如此的深刻如此的難熬如此的遍體傷疼。儘管哥哥百般阻攔,我仍是成功的說服了他。我的哥哥有時候很傻,我說嫁給清修會好過一點,他就相信了。

  然後我們終於結婚。

  每天他如果沒事都是按時回家的,如果不忙都是會在週末帶我出去玩的。在外人眼裡他的好無可挑剔,在我眼裡他的好也是無可挑剔,除了不愛我,什麼都是好的。他做飯很好吃,我便不去插手,只負責買菜洗碗。他喜歡穿藍色的襯衫我就幫他買很多件。我喜歡聽交響樂,但凡有大型演出他都會弄到vip票然後陪我去。其實我們過得很好,很安然。有一天很突然,他事先也沒有跟我打過招呼卻回來得出奇的晚,回來時臉上脖子上還帶著傷,我一看就知道是仲微打的,又不是沒看過他們倆打架,能把他打成這樣子的也只有仲微了。我猜到了大概,只是心疼。幫他處理傷口,在給他貼膠布時,他忽然拉著我的手說不肯說話,過了好久才慢慢抱住我。對我說:「暢妍,謝謝你。」我的淚又莫名流出來,和當年一樣,流了很久才知道自己哭了。只是這一次哭的時候是在他的懷裡,不是面對他乾淨的手絹。我認識了他很多年,以未婚妻的身份做了他的朋友很多年,才知道,這世界上有比「我愛你」還要讓我歡喜的三個字。

  其實,清修,「謝謝你」該是我對你說的三個字,在你當年找到我的時候,在你當年給我講題的時候,在你當年送我梨花的時候。也許我們之間不會有愛情,但是我們之間有感激。也許我所謂的愛情,不過是一場等待。我等到了那個找到我的人,所以我感激。也許感激是愛情的另一種方式,只是我們才剛剛發現而已。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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