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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玉兒「啊」地慘叫了一聲,猛地醒了過來,睜眼一看,又是一聲驚叫,一下子把來永從身上推了下去,抓起襯衣和褲子跳下床,又朝門口跑去。來永欲火難耐,野性上來,咬牙切齒地說:「不給你個下馬威,看來你是不聽吆喝了!」他撲上去,一把揪住了玉兒的大辮子,把她拖到床前。他喘了口氣,左手托起她的臉,嘖地親了她的嘴一口,冷冷一笑:「小美人兒!我叫你跑!我看你還往哪兒跑!小娘子,乖乖地,今兒個,讓來少爺好好地嘗嘗你這個小媳婦!」

  在這一刹那,對男女之事一無所知的玉兒,只覺得身體像被一把鋒利的尖刀給剖開了,五臟六腑全都被掏了出來。嚇得魂不附體,渾身發抖的她淒厲地慘叫了一聲,淚從眼角流下去,流入了鬢髮裡,流進了耳朵裡。牙齒把嘴唇咬出了血。少女心中那對美好生活的憧憬,對來家安排了哥哥和自己的工作,挽救了哥哥婚姻的感恩之心,全在一刹那如一只晶瑩剔透的玉瓶掉在水泥地上,「咣啷」一聲摔成了無數塊碎片。

  後來,她回憶起這一情景時,老覺得自己當時是一頭豬,被一個屠夫綁在一個木架子上。屠夫拿一把鋒利的尖刀,一刀一刀剝自己的皮,一刀一刀割自己的肉。室外雷雨大作,閃電不時在室內亮起。玉兒眼裡的來永,就像閻王殿裡的一個發瘋的惡鬼。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來永拎起床頭上的褲子去口袋中摸煙時,房門鑰匙「噹啷」一聲掉在了水泥地上。他撿起那把鑰匙,扔在了古梨木太師椅上。掏出一支煙,「叭」地按著打火機,點著,深深地吸了一口,又慢悠悠地吐出一團團青煙來。那煙氣,就在玉兒的身子上方繚繞。他得意地望著躺在身邊的玉兒,像在欣賞一頭被征服了的小野牛。這時,玉兒卻跳下床,飛快地把古梨木太師椅上的那把鑰匙抓到手,擰開鎖,光著身子就朝門外雨中奔去。來永大驚,忙跳下床,撲上去追她,在漆黑的大雨滂沱的院子裡的積水中抱住了她。玉兒大聲哭喊:「我不活了!我要去死!我要去跳河!我要去找鳳子姐……」沒等她再喊,來永就捂住了她的嘴,把她拖回了房中。他們的身後是一串轟轟隆隆的驚雷。

  玉兒嗚咽不止:「我不活了!我要去死!我要去死!」

  來永生怕鄰居聽見,忙用枕巾堵住她的嘴。怕她再跑,把她反綁了起來。他摟住她,不住地吻她的臉腮,撫摸她的身子,勸慰她:「咱倆有了這第一回,就是兩口子了。玉兒你放心!以後我一定好好地待你。今兒個,我是太愛你了!太喜歡你了!我實在是忍不住了!玉兒,你聽我說,我一定會當你的好丈夫……」

  玉兒流著淚,僵硬的、淋滿雨水的身子漸漸癱軟了下去。

  第二天一早,玉兒出了門,只見窗前的一簇怒放的月季被暴風雨打得落花滿地,一片殘紅。吃了早飯,來永就讓玉兒去單身宿舍收拾東西,到家裡來住。玉兒雖一百個不願意。可又想自己已經這個樣子了,就答應了。打那,那把古梨木的太師椅,成了她的婚床。來永原先在小秀身上用過的法兒,也全用到了她的身上。他只要不出差,不喝多了酒,她的身體沒有特殊情況,幾乎每晚都要跟她做那個事。常常連中午都不放過。玉兒有時很驚異這個黑壯的漢子怎麼會有那麼旺盛的勁頭。但每次她一點兒快意都沒有,只覺得像一頭任人宰殺的豬。

  來永擔心玉兒再當售貨員樹大招風,就跟母親說得給她調調工作。來永媽去商場找孫經理磨了一番牙,孫經理把玉兒調到了財務室。

  第二年春節剛過,來永擺了一桌酒,和鐵哥兒們丘豹子請城關派出所所長和戶籍警員「撮」了一頓,改了玉兒戶口本上的年齡。這樣,20歲的玉兒就成了23歲。來永把假戶口本放在玉兒面前,又帶她去民政局領結婚證。看著那大紅的結婚證書,玉兒長長地歎了一口氣。

  玉兒和來永的婚禮是1987年的五一節舉行的。來永的爹媽早給他用不多的錢買下了一個小院。院子東南角有一棵苦楝子樹,枝葉間開滿了一簇簇白中透紫的小花。這天恰好是農曆四月四日,雙月雙日。因縣紀委年初發了通令,婚喪嫁娶一律不許大操大辦,對縣直機關幹部要求更嚴。每逢星期天、節假日青年人結婚的日子,縣紀委還派出人員扛著錄影機在各路口、飯店門口設卡檢查,發現動用公車結婚者,或在飯店大擺酒席者,一律記下車號、錄下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用公車者,罰司機和司機所在單位及用車結婚者各三千元。擺酒席超過三桌者,罰喝喜酒者每人一千元,每桌罰結婚者三千元。這樣一來,用公車結婚者與大擺酒席者大大減少。縣紀委的經驗還在全地區推廣,上了省電視臺。來永父親雖不敢違反縣紀委的通令,但想到獨生兒子結婚是件人生大事,也不能辦得太寒酸了。來永父母手下的人聽說局長的獨生兒子要結婚,還是悄悄地送了不少用紅紙包著的「份子」。最後,據來永媽統計有八百多元。這在20世紀80年代末的一個小窮縣城,已是個不小的數位了。如按當地過去的結婚風俗辦,那程式就更複雜了,又坐花轎,又坐花船的。現今有些風俗已經簡化了。一般是結婚的頭一天中午12點,由女方的娘家把嫁妝送到新郎家。結婚的這天早上6點,由男方把新娘接到新郎家。在新郎家門口,燃放鞭炮,由主婚人宣佈婚禮開始,新郎新娘向新郎父母鞠躬,向親友來賓鞠躬,再互相鞠躬。眾人送新娘入新房。上午10點把新娘的父母接來,中午舉行酒宴,由新郎新娘挨個敬酒。一般喝到下午三四點就沒什麼事了。古老的婚俗基本上都現代化了,唯有晚上新郎入洞房之前的「拴新娘」即拴媳婦這一習俗成了「保留節目」。

  據縣史志辦公室69歲的吳老先生考證,說「拴新娘」在幾百年前或上千年前是「拴新郎」。即由兩個兒女雙全的大嫂用一條長長的紅綢子或紅布把新郎橫三豎四綁得如粽子一般。綁新郎的大嫂叫喜嫂。有的調皮喜嫂還專門在新郎的那個寶貝上拴六個結或八個結,讓新娘子含羞去解時費點兒勁。然後用一塊紅綢蒙住新郎的雙眼,再用一塊大紅綢把新郎罩住。最後把新娘送進新房,讓一個結一個結地解新郎身上的綢帶。只許用手解或用牙幫忙,不能用剪子剪或刀子割。剪斷了,緣分就盡了。解一個結,象徵解一個疙瘩。夫妻倆一輩子的矛盾在洞房花燭之夜就全解開了。

  人們的願望是無比美好的,但在這黃河故道白茫茫的鹽鹼地上,等待新婚夫妻的卻經常是兵荒馬亂、天災人禍。新娘子沒料想嫁到這麼個兔子不拉屎的地方來,有的剛過門幾天就跑回了娘家,再也不回去了。還有的勉強跟男人過了幾年,也熬不住吃了上頓沒下頓的苦日子,趁男人不在家的工夫,抱了娃娃或扔下孩子跑到了外地。那時候,故道這地方出漂亮女子就挺有名,說「苦水河邊野花香」。外鄉人來拐媳婦的特別多,有時拿只玉米麵餑餑就能拐走一個。

  有一天,一個莊戶小夥要結婚時,專門「拴新郎」的喜嫂突然明白了什麼,說:「咱們這『拴新郎』的風俗得改改了,改成『拴新娘』。拴了新娘就跑不了了!」並創造了「拴三天」的技法,即打新娘子入洞房起,要連續拴三個晚上。紅綢帶的綁法三夜三個樣式。之後,喜嫂還不斷改進「拴媳婦」的方法,據說有十二種。但「拴媳婦」只限于初婚的,再婚再嫁的就不拴了。這習俗解放後還一直沿襲著,但已漸漸簡化,只留下了「入洞房,拴新娘」,即只拴一次。這些年縣城農村的生活都好了許多,不是怕新娘子跑了,而是成了人們慶賀婚禮鬧房取樂的一種方式。新郎倌對此更感興趣,都當做是人生的一次最美妙的記憶。不少成了家的小夥子常私下互相交流「拴媳婦」的精彩情節,回味無窮。玉兒已跟來永同居了近一年,按說算不上「新」了。但要結婚,還是免不了要走下這些儀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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