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如果遇見下一秒的你 | 上頁 下頁 |
七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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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亦好站在衛生間,轉過身去,對著坐在客廳的他,「說吧。」 陳明然突然沒詞兒了,說什麼?三拳全落空,人家不接招,火發不出來,可心裡明明憋得難受。 「說呀。」蘇亦好仍舊站在衛生間,心想不就是想吵架嗎? 「算了吧。」陳明然突然有些灰心,起身回到自己臥室,和她說個話,怎麼那麼難?似乎是兩軍對陣,要準備好防禦、進攻——不該是這樣子的。唉,越來越不知該和她說什麼,可是不和她說,他的心裡又覺得空落落的。 日子不鹹不淡地過,依舊是各加各的班,各生各的氣,各平衡各的利益,各打算各的計畫,相互之間絕少交集。結婚幾個月了,他倆過的還是一加一等二的生活。既然努力失敗,動力一直得不到供給,蘇亦好也找不到新方向,索性這麼蒙著頭,腳踩西瓜皮,滑到哪裡是哪裡了。 自從結了婚,林海薇的電話就多了起來,鈴鈴一響,十有八九就是蘇亦好。 「好好,最近怎麼樣?」 「還那樣——聽著你這聲音裡透著膨脹,又有什麼好事?」 「沒,今天剛去交了申買兩限房的表,大寶做assistant賺了幾萬塊錢。」 「可憐的馬大寶啊,讀博還要養你。」 「切,我是他的領導,要是不主動上交收入,他還想不想活啦?」蘇亦好剛要說什麼,林海薇又說:「難道你們不是?」 「我們是一切AA,自己賺自己花。」 「這可不對,錢不錢是一回事,這體現出兩人的共同。你忘了,《婚姻法》關於夫妻財產的分割,可是參照共同合夥來的……」 「得得得,你都轉行八百年了,這個記得倒清楚。」這個是蘇亦好先發現的,當時還和林海薇討論過,覺得《民法》挺有意思,轉來轉去,《民法》的基本原理在身份法上同樣可以適用,夫妻是共同合夥?哈哈,有意思。 林海薇笑了一會兒,繼續說:「和自己有關的,可得好好記著。再說了,這體現出一個價值理念,表明夫妻是一個共同體,不是一個二元體……」 「最近是不是總在看《聯合早報》的政治評論?」 「你怎麼知道?太神奇了,好好,我幹嗎你都知道。」 蘇亦好想:不看這個,你怎麼會有那麼多名詞?還「共同體」、「二元體」,擺明瞭是政治評論上愛用的「術語文化」。 「好好,你得掌握財政大權,掌握了才像個家。兩口子就像滾湯圓,一滾,中間的那個餡,就是財產。你們這老跟捏不合的餃子似的,有什麼勁兒呀。」林海薇意識到說溜了嘴,趕緊賠不是,「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 「行了,聽著就紮耳,不用說了。」 「好好,你也別老一副隔山看打牛的樣子,也主動點兒。現如今不都說嘛,大款靠不住,沒准弄個一二三奶的,咱也是有知識有文化的知識女性,哪裡受得了那個?白金版的鑽石王老五早換了新標準,是'二環以內,有車有房……'」 「都四環了,沒戲了。」 「四環比二環還好呢,要我,我將來就去四環住,二環破,三環吵,還是四環好。」林海薇說得跟順口溜似的。 「車有,固定資產,除了計提折舊,到年限報廢外,不會有什麼增值。房是貸款的,要我們一起還,而且是人家的婚前個人財產,將來離了婚,可沒我的份兒。」 「呸,你淨說這不吉利的。好好,人不要太脫離紅塵了,稍稍高一點兒就得了。我繼續說啊,不准打斷我。」蘇亦好笑了,林海薇真執著,肯定是從哪裡新學來的,要顯擺一下。 「'二環以內,有車有房,父母雙亡',對照來看,他還算不錯吧?」 「完了?」 「我是說你要珍惜。」 「我看他全不符合。人家的父母好像好著呢,沒雙亡,單亡都沒有。」 林海薇在那邊尖著喉嚨說:「好好,不是吧?結婚這麼久,你對他們家的瞭解居然才是'好像'?」 蘇亦好有些尷尬,平日一般不主動說這些事,今天竟然說漏嘴了。 「好好,你無論如何要認真地對待這件事,」林海薇的聲音很嚴肅,「真的,他不帶你回家,他想幹什麼?太猥瑣了!」 蘇亦好無語,猥瑣?好像自己也不大想去,進而想到,這也算是婚姻? 「好好,你看啊,現在都是什麼呀。父母不帶你見,錢賺了不給你,這不是典型的光有權利沒有義務嗎?不行,帶你見父母可以緩緩,但錢一定要兩個人賺兩個人花,真是,哪有這樣的?他還想不想要家了,馬大寶敢這樣,我早就把他踹了!你是什麼人,一向伶牙俐齒,怕過誰?現在怎麼窩囊成這樣了?」 「刺兒薇,不是……」 「不是什麼不是?你老這樣,該和別人說清時拉不下臉,兩口子,像現在這樣算什麼?」 林海薇又說了一堆,總而言之,就是教育蘇亦好認識財權的重要性,吵得蘇亦好頭昏腦漲。錢,這事兒她不是沒想過,可也只是想想,到目前為止,她對這個婚姻還十分理智,好像這是一項投資,儘量把雙方的權利義務劃分清楚。她不想問他的錢,怕他會難堪,如果遭到拒絕自己會更難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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