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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我接下來的話會很殘酷,但是事實——我的工作是讓企業高效運轉。在此前提下,個人的感受必須被犧牲。」

  他怎麼能理直氣壯地說出這麼無情的話?鐘有初仍然低著頭,接著有種輕微的嗤嗤聲突然在空蕩蕩的會議室裡響起,慢慢地,那聲音由小變大,雷再暉才辨出是面前這女人在笑。

  「什麼這樣可笑?」

  「沒什麼。您請繼續。」

  「鐘小姐,你是否願意和公司重新簽訂工作合同?適當的壓力對你對公司都有好處。」

  詳細解釋來聽,就是要和她簽臨時工作合約,從此降成臨時工待遇。

  「當然,鐘小姐若是從此離開,會有更好發展。」雷再暉另有提議,「以鐘小姐才智,不需要在百家信畫地為牢。」

  雖然是橡皮個性,鐘有初也不由得想,士可殺,不可辱。

  她站起來,主動結束這次談話:「我明白了。我會走。走之前,我有一個問題想問雷先生。」

  雷再暉做了個請便的手勢。手勢非常豁達瀟灑,因他知道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長著標準鵝蛋臉的鐘美女便用她那微微斜視的眼睛貫注地看了他幾秒,突然親切問道:「你幾時知道自己是孤兒?」

  鐘有初不知雷再暉已經給了她多少例外。他一向認為越對稱的臉越美,但鐘有初例外;他從不接受個案的垂詢,但鐘有初例外;他從未隱瞞過自己的孤兒身份,但也沒有人這樣單刀直入地問候他,鐘有初例外。

  於是在這樣一種說不清楚的感覺裡,穿著深紅色襯衣的雙色瞳男人很平靜地,用一種玩味的眼神看著這個例外的女人:「我一直都知道。」

  按照格陵勞工法例,鐘有初即刻離職,賠了三個月工資。因為人事部也處於動盪不安,最後的交接都在丁時英監督下完成。

  「今天是第二天。他的薪水按天結。」丁時英豎起大拇指,「他一小時工資,抵我們一個月。但我沒有見過蒙總簽支票這樣痛快過。」

  不出意料之外,由懷孕初期的談曉月接替鐘有初的工作。

  「蒙總不需要四個秘書。」丁時英道,「鐘有初,我知道你曾寫過一個幕後程式用於檔案管理,一直運行得很好。」

  「這個程式是根據百家信特有規範編寫的,我帶走也沒有用。」鐘有初對談曉月道,「我教你,很簡單。」

  兩人交接用了一個小時。原本鐘有初可以立刻離開,但卻從匆匆跑來的何蓉處收到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整個企宣和行銷部都被精簡掉,百家信的廣告和宣傳將全部外包給專業人士來做,成本減少百分之六十。

  「雷再暉只和兩位主管談,再由主管傳達會議精神。」何蓉道,「大家心知肚明,企宣和行銷兩部只是照搬總部的部門規劃而設,在我們這樣一個小小的子公司裡,很容易成為冗餘部門。但是……唉!大家都在討論席主管何去何從。」

  席主管的兒子在德州讀經濟,每個月刷兩三千美元的生活費。附屬信用卡單寄到公司來,觸目驚心。這還不算每年的學費和才買的跑車。

  花錢太厲害,席主管這一失業,整個家庭都要垮。

  無論怎樣說雷再暉沒人性也於事無補。當你覺得自己好慘的時候,總有人比你更慘。這究竟是個人的福音,還是社會的不幸?

  難怪沒有人能清楚描繪雙色瞳男。他給每個人帶來的深刻震撼,是唯一的記憶。

  鐘有初懼怕他是無臉人不是沒有道理。她只記得無臉人說過的每一句話,而想不起雷再暉的模樣,也許現實真的已經和夢境交錯?是雷再暉在夢裡糾纏她多年?抑或是無臉人炒了她魷魚?

  有企宣和行銷做擋箭牌,鐘有初並沒有收到何蓉多少同情的眼光。五點半她抱著紙皮箱離開時,雷再暉還在會議室裡奮力發大信封。

  她談了十五分鐘,已經覺得身心俱損。連軸轉的雷再暉真是超人。超人拿超人的工資,超人打敗普通人,理所當然。

  何蓉依依不捨將鐘有初送至電梯口:「有初姐,你以後打算怎麼辦?」

  「先休息一段時間吧。」

  「也好哦,可以去旅遊放鬆!但你一定要和我保持聯繫,有初姐。」

  何蓉的腳扭得很厲害,鐘有初見她腳背上已經腫得不像話,還強撐著不請假。

  「你最好去看看醫生。」

  「過兩天不就好了嘛,不理它好得快!」

  像何蓉這樣用直線的思維來解決每一件事情,那該多好。

  鐘有初進電梯,下到底層,在大門口被保安攔住:「百家信的?」

  「是。」

  保安指指門禁:「刷卡,然後把員工卡交出來。剛才你們公司一個叫李歡的,一點規矩也不懂,大吵大鬧,真是煩人。」

  來來往往的白領們竊竊私語:「百家信是不是不行了?一天之內裁了好多人。我手裡還有董氏的股票呢。」

  「你知道什麼,人家請了雷再暉來做事。百家信要朝國際企業靠近了。」

  「雷再暉?哇,那個鼎鼎有名的雷再暉呀!聽說他是個駝背的老頭,養了十幾個男孩子……」

  鐘有初將員工卡上的一寸照片揭下來,刷卡,交卡,離開。

  現在距離六點半的下班時間還有一個小時,計程車鬆動得很,竟然有一輛主動停到她面前:「小姐,去哪裡?」

  鐘有初上車。去哪裡?

  當初離開雲澤時,好多街坊都說,雲澤人一旦離開家鄉,就是過河的卒子,永遠不能回頭。

  她這枚小卒子被車撞,被象踩,被馬踢都沒有回頭,最後還是被帥將死。

  司機又問了一句:「小姐,去哪裡?這個時間過海還不是很堵啦。」

  鐘有初說:「精衛街一百三十八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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