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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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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週末,表姐突然神秘兮兮地要請她吃飯。 哪知到了目的地,等著她的不是表姐,而是一個男人。 「何今夕?」男人坐在沙發上,沒有起身,而是念著她的名字微笑。 「是我。」 「我是詹東圳。」 「這是第幾號啊?」她哭笑不得。 「如假包換。」他又笑了,隨後叫來服務生點單。 何今夕倒是懶得和他客氣,指著那些最貴的、平時很好奇卻捨不得點的稀奇玩意兒全部點了一遍。 待吃得半飽之後,她才放下刀叉說:「謝謝您親自來見我。」她故意將「親自」二字說得咬牙切齒,隨即又補充,「好了,我們可以兩清了。」 詹東圳卻問:「聽說你是作家?」 「雜誌寫手。」何今夕糾正。 「哪種類型的雜誌?」 「夢幻類小說。」 「夢幻小說?」他不太明白。 「就是全世界的女人都為他癲狂,而他只愛我一人這種故事。」她一邊嚼著嘴裡的東西一邊說。 聽到這個解釋,他不禁又笑了。 何今夕這才發現,這男人好愛笑,瘦瘦高高的,眉色略濃,但是整個五官卻顯得十分雋秀乾淨。 這時,詹東圳的電話響了,他看了一眼號碼,對何今夕說了聲抱歉,起身到外面接電話。何今夕不以為意,繼續對付跟前的甜品。 過了幾分鐘,他回到座位,突然問何今夕明天晚上有沒有時間一起去看演唱會。 何今夕愣了一下,反問:「你這個意思是對我很滿意,覺得可以繼續約會?」 詹東圳側了下頭說:「你這麼理解?」 「是的,但是我拒絕。」她答。 幹嗎?她又不是三陪,招之即來揮之即去?本來他騙了她一次,她罵了他解恨,然後又重新吃了頓飯,已經互不相欠了。 他得到這個答案,竟然只是輕輕「哦——」了一下,絲毫看不出情緒。 飯後他送她回家。 路上,何今夕突然問他:「追你的女人應該很多啊,為什麼還要相親?」 「菲姐比較著急。」他說。 菲姐便是他的那個下屬,何今夕表姐的老同學,介紹她和詹東圳相親的紅娘。 「他們說你一直喜歡菲姐,奈何她是有夫之婦,所以你只好終生不娶。」何今夕終於沒有戰勝職業本能,八卦了起來。 詹東圳聞言搖頭淺笑,隨後居然問:「有沒有別的版本?」 「或者你對女人壓根沒興趣。」 「你繼續。」 她想起自己那個坑人的小說大綱,「或者是你永失真愛,成了男主角的炮灰。」 一路上,她說了很多話,變著花樣捉弄他,他卻不以為意,脾氣好極了。道別的時候,她突然問:「明天晚上幾點的演唱會?」 他暫態明白過來,在車內微微一笑,「我七點來接你。」 番外四:寂寥報冬心(2) 何今夕一個早上都在笑,她覺得她開始有點喜歡他了,於是又讓表姐跟那位同學打聽了很多關於這個男人的事情。 例如他本來是詹家的私生子,因為嫡子們個個不爭氣,最後由他繼承了詹家的家業,也難怪他身上沒有那種有錢人不可一世的嬌貴。 出門前,她將家裡所有當季的衣服都拿出來在鏡子面前試了一遍,好不容易配成了一身最滿意的,然後才歡天喜地地出了門。 來接她的詹東圳和昨天一樣,安靜平和,可是何今夕隱隱又覺得有一些不一樣。 他們的座位在內場的前面,這場演唱會裡面詹氏投了大手筆的廣告和贊助,所以拿到了最好的位置。 何今夕看到那些看板,不禁問:「你喜歡這個歌手?」 「還好。」他答,「只是訂了些票送客戶。」 開場後,他們旁邊的兩個座位始終沒有人,詹東圳時不時側目一望,眼中神色複雜。善於在文字間演繹纏綿愛情的何今夕是個何其敏感的人,現下已經明白大半。 演唱會的末尾,女歌手唱了一首她自己的成名曲,也是最讓人耳熟能詳的歌,在音樂的帶動下,全場幾萬人陪著歌手一起同唱了一首卡拉OK。 何今夕情不自禁地跟著哼了起來,一曲唱罷,想起那些年少時光,不禁唏噓。 謝幕後,他送她回家。 「我旁邊空著的地方,本來會坐什麼人?」她從來不是遮遮掩掩的人,直截了當就問了他。 詹東圳怔了下,回答說:「我以前的未婚妻和她現在的丈夫。」 「她喜歡這歌星?」 「大概吧,剛才最後唱的那首歌,是她以前在車裡經常放的。」 「你急著約我來,就是做你的擋箭牌?」何今夕問。 「也……不是。」詹東圳有些窘迫。 何今夕說:「你知不知道,我現在很想做什麼?」 「扇我一巴掌?」他哭笑不得。 「算你有自知之明。」 說完這句話何今夕立馬下車,走人。 她踩著高跟鞋急匆匆地朝前沖,那聲音在這夜路上異常清脆。 詹東圳卻沒走,已經快十二點了,哪怕她真的給他一掌,他也不敢把她一個人扔在半路上。 於是,她在前面怒氣衝衝地走,他在後面遠遠地跟著。走了不一會兒,她的腳便受不了,回頭又看見詹東圳的豪車還在後面。她頓時覺得自己為了自尊,真是找虐,於是一轉身,折回到他的車跟前。 她說:「你下來。」 詹東圳不知道她究竟要幹嗎,只覺得心中有愧,只能照做。哪知他剛走到她跟前,只見她一步上前,猝不及防地拎起拳頭給了他肚子一拳。 事情太突然,他只能生生地受著,疼得他好半天才回過神來。 「女人一般不都喜歡打臉嗎?」他蹙著眉,吃痛地說。 「誰說我是一般女人?」何今夕答。 「消氣了?」 「消了。」她說,「麻煩你繼續送我回家。」 過了些時日,詹東圳去同一家餐廳吃飯,別人點菜的時候,他突然想起上次坐在對面的何今夕。第二天,詹東圳叫秘書去找來何今夕供稿的那幾家雜誌,午休的時候他隨手翻了翻,居然在其中一本上面赫然看到自己的名字。耐著性子,他將那篇小說從頭到尾讀了一遍。每次看到自己的名字在文中出現的時候,他幾乎就能聯想起她那副快把牙咬碎的樣子,不禁莞爾。 下班途中,他打了她的電話。 「何小姐,有沒有空賞臉吃頓晚飯?」 「吃什麼?」 「隨你挑。」 「我只吃最貴的。」 「沒問題。」他笑。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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