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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我再也不會那麼傻,我成熟了。」豬信誓旦旦,「我要結婚。」

  最好的結婚物件應該是個無知的姑娘,不會讓人水深火熱的陷進去——那時候的豬打定了主意要更愛自己一些。

  豬邀我逛街,是為了給他挑全套的衣服鞋襪。「這是為了試練你對我是否有耐心。」豬說。

  豬從香港給我帶回的禮物是一件藍色的無袖棉T恤,價值九港幣。他要考察我是否安貧樂道。

  豬要給我買部新手機,只是因為「現在談戀愛都送女朋友手機」。

  我的文章他從來不看,我遲到了幾分鐘他都要抱怨。

  一切都是按照計畫進行的。

  按照計畫找一個姑娘,按照計畫考察,如果通過考察的話,按照計畫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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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接吻也是按照計畫進行的。

  送我回去的時候,我轉身走進黑洞洞的院子。他用胳膊攔住我,我面對他,他的嘴唇儀式化的落在我的額頭上。

  很濕。

  我很詫異,此時此地並沒有適合接吻的情緒。

  豬在賣弄。他以為自己的年齡優勢與性別優勢在戀愛中佔據主導。為此,他沾沾自喜。

  一個吻表明我們的關係更進一步,儘管我們在一起的時間加起來還沒超過二十四小時。

  此後我們的約會變得非常簡單:見面,找個僻靜場所,然後他抓住我的手塞進他的褲子。

  在這方面我知之甚少。

  我以為這是最正常的男女關係。

  我們每天通電話,有時候寫電子檔。每週大概約會三至四次,每次的節目是吃飯、看電影、散步』把手塞進褲子裡。不約會的時候他發來Flash,比如一隻考拉舉著橫幅出現,橫幅上寫著「I love you」。

  「哦」我想,「他愛我」,心裡會跳一下。

  我想我們應該算是戀愛著了。儘管豬因為生病不能赴約的時候我很快樂的打著羽毛球。

  「男朋友病了都不去看看麼?」同事提醒。

  「哦!應該去麼?」我很疑惑。

  同事疑惑而責備的看著我,我也疑惑而責備的看著他。

  他大概是怪我冷血,而我則怪他多事。

  我坐上公車去探望豬,既然人們說男友生病就應該如此。

  「男友」這個詞聽起來很陌生。

  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

  探望的結果還不是坐在他逼悶的小屋裡把手塞進褲子,而豬的父母就在一牆之隔的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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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為了結婚才和你交往的,如果不想結婚,那我們就不要再浪費彼此的時間。」豬的語氣像一把小錘子,像敲釘子一樣確鑿的敲著每一個字,敲得我太陽穴生疼。

  仿佛是我的魂附了他的體,借他的嘴說出了我心裡的話。

  我突然暴怒,摔門而出。

  心裡想是一回事,說出來是另一回事;從自己嘴裡說出來是一回事,從別人嘴裡說出來是另一回事。

  我暗地裡希望他有另外的理由,比如:他愛我,愛得發瘋,不結婚毋寧死。

  後來我道了歉,我不能無理取鬧。

  兩個想結婚的人湊到一起不好麼?事半功倍,志同道合。

  我說服了自己。

  想要「達成」的欲望不斷促使我們說服著自己。

  木夏說為了廣告費她甚至能在四十分鐘之內愛上任何一個客戶。

  「你必須努力發掘對方的優點,放大優點,你就會喜歡這個人。」

  木夏德生意做得很出色。

  喜歡誰都不太難,如果你打定主意喜歡他。

  愛上誰都不太難,如果你打定主意愛上他。

  我們努力地相愛,為了將來要結婚。

  結婚之前當然要先相愛,這難道有錯麼?

  我們都是規規矩矩的好人,我們按照好人的標準要求著自己。

  下雨的時候我提醒他記得帶傘,天冷的時候他把衣服脫下來披在我身上。

  看上去也像情侶的樣子。

  但一切都是例行公事,因為心裡的感受是兩樣的。

  就像小說或者電影,戀人們應該這麼做。我們像盟國一樣恪守著戀愛的各種準則,對於一切都給予正向的解釋。

  麻木是老實,壓抑是深沉,懦弱是謹慎,貪婪是上進,幼稚是單純,浮躁是活潑,刻薄是幽默,邋遢是不拘小節,虛張聲勢是充滿自信,毫無審美是樸實無華……

  到最後我們相信,再也找不到比對方更完美的人。

  我們確定我們是相愛著的了。

  我們確定我們當然應該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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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鑽戒是有的,玫瑰也是有的,甚至送到了辦公室。同事圍住我鼓掌說好浪漫。

  我很滿意,但也僅僅是得意。

  「不管是跳槽還是升遷,左手無名指上戴上戒指就有說服力得多,外企老闆們很看重這點的。」豬說。

  「我們不必再常常到外面吃飯,我可以省下一大筆打車費,現在光是送你回去每天都至少要花三十塊。」他繼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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