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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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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現在想起此事,說當年的自己「其實是強詞奪理,就是我真的是對真實的人生缺少……我連敬畏都沒有,就是缺少大量的認識」。 與高曉松關在同一間牢室的人,有受賄的官員,行賄的老闆,打人的貴公子,黑社會,偷摩托車的……從前沒交集、不理解的人,現在關在一塊,睡在一個大通鋪上,每天輪著擦牢室裡的廁所,擦得明光鋥淨。 他原來覺得自己夠文,也夠痞,可以寫「白衣飄飄的年代」,也能混大街,後來才發現,「你也就混混清華附近的五道口,那些混西客站的根本不知道你寫的歌,也不認識你是誰。跟坐牢比起來,什麼都是浮雲,真的就是」。 他用塑膠水瓶,在蓋子上扎眼做一個滴漏,刻下道子,整夜滴著,「有個響動,有個盼頭」,用蘸湯的紙糊著圓珠筆芯當筆,趴在被子上寫字,生病時有人把攢下的一塊豆腐乳給他吃。「就是世間最大的情義」。 看守所裡,一隻不知從哪裡來的小貓,每天會從補充熱水的小視窗裡露出頭來,人人都省下饅頭爭相喂它,「那個貓是個特別大的安慰,你覺得自己還是個人,還能喂別人。你會聽到,隔壁的那個黑社會本來特別厲害,能聽著在隔壁罵人,特別凶。就那貓一去了,他也叫,『喵』,特別那個。」 都是人,也只是人。 在看守所的電視裡,他看到另一起英菲尼迪車撞人案,長安街上,有人醉酒駕駛撞死四人,被判了無期徒刑,那個人也被輿論形容為「惡魔」,他認識那個人,是一個曾經與他合作過的舞蹈師,他知道那人生活裡怎麼說話,婚禮上什麼樣子,對職業的態度是什麼。他看著這個新聞,後怕,也難受,第一次想,「那人也有可能是我。」 採訪完藥家鑫和高曉松。編導和我都討論過,要不要把輿論對他們的各種疑問都積累出來,再一一回答。 我說:「我覺得還是只陳述,不解釋吧。」 老老實實地說出知道的那一點就可以了。 何況我們知道的並不完整,不敢說這就是結論,我只知道他倆身上攜帶的病菌,人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 王開嶺是我的同事,他說過:「把一個人送回到他的生活位置和肇事起點,才能瞭解和理解,只有不把這個人孤立和開除出去,才能看清這個事件對時代生活的意義。」 他還說了一句我印象很深的話:「做新聞,就是和這個時代的疾病打交道,我們都是時代的患者,採訪在很大程度是病友之間的相互探問。」 五年前,我和老郝曾在江西調查私放嫌疑人的公安局長,採訪結束後我少年意氣,曾發短信給她說「贏了」。之後這位局長被捕,三年後,老郝與公安部的同志一起去深圳拍攝,在監獄裡見到他。 他被判了十六年刑,剃了光頭,穿著囚服坐在鏡頭前懺悔。 老郝回來後對我說:「他沒有認出我,他就是崩潰了,看著他號啕大哭,我心裡特別複雜。」我沒說話。 這位前局長因為當過員警,在牢裡受了不少苦。老郝向監管部門反映了這個問題,給他調換了一間囚室。 我理解她。 何帆曾是一名刑事法官。他說,自己剛進法院時,血氣方剛,豪情萬丈,認為刑事司法的真諦就是主持正義、蕩滌邪惡。但是,他第一次親臨刑場,觀看死刑執行時,臨刑前,死囚突然對法警提出請求:「我可不可以挪一下位置,我面前有塊石頭,如果倒下,這石頭正好磕著我的臉。」法警滿臉迷惑地看了看在場監刑的法院副院長,副院長點一下頭:「給他挪挪。」對在場所有人說了一句:「即使在這一刻,他們也是人,也有尊嚴。」 日後處理死刑案件時,只要在判決前稍有一點法理、情理乃至證據認定上的猶豫,何帆說他都不會作出死刑判決。 他讀書時,抄寫過民國法學家吳經熊一段話。 上世紀三十年代,吳經熊曾是上海特區法院的脘長,簽署過不少死刑判決。他在自傳中寫道:「我當法官時,常認真地履行我的職責,實際上我也是如此做的。但在我內心深處,潛伏著這麼一種意識:我只是在人生的舞臺上扮演著一個法官的角色。每當我判一個人死刑,都秘密地向他的靈魂祈求,要他原諒我這麼做,我判他的刑只因為這是我的角色,而非因為這是我的意願。我覺得像彼拉多一樣,並且希望洗乾淨我的手,免得沾上人的血,儘管他也許有罪。唯有完人才夠資格向罪人扔石頭,但是,完人是沒有的。」 在這段話邊上,學生時代的何帆給的批註是:「偽善。」 如今,他拿出筆,劃去那兩個字,在旁邊寫上:「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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