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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我陡然從床上坐起身,第一反應是想翻身伏在床下,立刻覺得沒有任何用,便僵在床上,舌笞都是幹的。我打電話給小項,他穩穩當當說了聲「我去看看」,核實她安全之後,我嘴裡的乾燥還久久不去。

  這個節目挫磨得很。小項後來為了省經費,向領導要求自己花錢出差。有一天下雨,他濕淋淋地來台裡,問他才知道,連坐公共汽車的錢都不捨得了,就這樣他還帶樓下來反映情況的老人去食堂吃碗餃子,又買了十幾張大餅讓人家帶在路上吃,說:「調查這樣的節目,不能做得讓人汗顏。」

  我偶爾路過機房,看見三十多盤帶子堆在床上,小項一臉濃鬍子,一杯殘茶,已經不眠不休熬了幾個通宵。那時候用的還是編輯機,螢幕上是採訪的畫面,為了把一句採訪剪輯好,得反復用旋鈕擰來擰去,定位很多次,人的臉和話就這麼前前後後,快退快進,很長時間才能剪好一句話。我正問到「那你認為哪裡安全」,坐我對面的知情人說:「你們的鏡頭前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

  我看著這段採訪,能不能採訪準確,不是能不能完成工作,或者能不能有樂趣這麼簡單,這事關人的性命,我要是問得不準確,不配坐在這椅子上。

  我的新偶像是義大利記者法拉奇,她的採訪錄被我翻得軟塌塌,在我看來她是史達琳的現實版——一個從不害怕的女人。

  二戰,美國飛機轟炸佛羅倫斯時,她還是個小孩子,蜷縮在一個煤箱裡,因為恐懼而放聲大哭。父親狠狠地摑了她一耳光,說:「女孩子是不哭的。」她日後寫:「生活就是嚴峻的歷險,學得越快越好,我永遠忘不了那記耳光,對我來說,它就像一個吻。」

  採訪伊朗宗教領袖霍梅尼,談到婦女不能像男人一樣上學、工作,不能去海灘,不能穿泳衣時,她問:「順便問一句,您怎麼能穿著浴袍游泳呢?」

  「這不關您的事,我們的風俗習慣與您無關,如果您不喜歡伊斯蘭服裝您可以不穿,因為這是為正當的年輕婦女準備的。」

  「您真是太好了,既然您這麼說了,那麼我馬上就把這愚蠢的中世紀破布脫下來。」她扯掉為示尊重而穿上的披風,把它扔在他的腳下。

  他勃然大怒,沖出房間。

  她還不肯甘休:「您要去哪兒?您要去方便嗎?」她長坐不走,連霍梅尼的兒子乞求也沒用,直到霍梅尼以《可蘭經》的名義發誓他第二天會再次接見她,她才同意離去。

  真帶勁。

  她採訪以色列的沙龍,指控他轟炸平民:「我親身經歷了咱們這個時代所有的戰爭,包括八年的越戰,所以我可以告訴您,即使在順化或河內,我也沒有見過像在貝魯特發生的那麼慘無人道的轟炸。」

  他抗辯說他的軍隊只轟炸了該市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基地。

  她說:「您不僅轟炸了那些地區,而且轟炸了鬧市區!」她拉開皮包,取出一張照片,是一堆從一歲到五歲兒童的屍體,「您看,最小的孩子身上沒有腳,最大的孩子失去了小胳膊,這只無主的手張開著,像在企求憐憫。」

  沙龍在這次採訪結束時對她說:「您不好對付,極難對付,但是我喜歡這次不平靜的採訪,因為從來沒有一個人像您一樣帶著那麼多資料來採訪我,從來沒有一個人能像您一樣只為準備一次採訪而甘冒槍林彈雨。」

  張潔總擔心善良的人做不了剛性調查。其實只有善良的人才能剛性。

  像天賀這樣柔善的胖子,如果能選,更願意待在家跟金剛鸚鵡一起聽交響樂,但他報導山西繁峙礦難,冒著漆黑的夜雨走山路進去,連個接應的人都沒有。三十八位礦工死亡,被瞞報成二死四傷,遺體被藏匿或者焚毀。此事中有十一個記者收了現金和金元寶幫助隱瞞事實,被披露出來後,開會時領導表揚大鬍子有職業操守,讓他談兩句感想。他胖胖地一樂:「沒人給我送啊。」大夥哄笑了事。

  事後他說起那個礦井,一百三十米深,罐籠到底時,一聲巨響,他的膝蓋一陣哆嗦,抬起頭,看不見洞口的藍光。「生和死真他媽脆弱,就這麼一百米,這些人天天這麼過,超負荷地工作。我難過的是,他們很知足,覺得這麼比在村裡種地強多了。」他拍到那些被藏的屍體遺骸,聞了被燒過的裹屍布,「你要是真見過他們的樣子,就不可能為幾個錢把靈魂賣了。」

  善良的人做「對抗性」採訪,不會躍躍欲試地好鬥,但當他決定看護真相的時候,是絕不撤步的對峙。

  我倆去一個地級市採訪。一位民營企業家被雙規,因為他「不聽話」,在「市長和市場之間選擇市場」。企業家腿中間夾張白紙,對牆站著,紙掉了就被打。他被判了三年,「挪用資金罪」,每天在監舍裡原地跑五千步來督促自己「不能垮,要活著」。採訪的時候,天賀不像平常盯著鏡頭看,而是圓圓地窩在那裡,埋著頭聽。

  去採訪市領導,說出差了,過兩天就回來,過了兩天還有兩天,知道我們等不了那麼久。

  這種事情急不得,也無處發作。

  大鬍子讓我去把樓裡每一層的門都假模假式敲了一遍,他坐在樓下臺階上,見著人就挨個兒問:「請問您見著書記了麼?我們找他,有這麼個事兒,我給您說說……」

  這兩句相當有用,二十分鐘後,秘書來了:「領導請你們去辦公室。」這位企業家被判了三年,主要證據是一個複印的手寫材料。複印的證據是不能被採信的,但法官就這麼判了,我走進法官辦公室,鏡頭在我身後,我問:「這個案子,您明明知道這份意向書不是原件,為什麼還要採用它?」

  法官愣了一下,嗚嚕嗚嚕說了幾句:「不是原件……有些沒有原件。也不是我們非要這個證據不可。」

  我沒聽懂,問:「不是原件為什麼要採用它?」

  「我認為它是原件。怎麼不是原件呢?」

  我把紙放在桌上:「您認為它是原件?我們看到的明明是手寫的一個影本。」

  他嗓門高起來:「我沒有看到。你在哪裡看到手寫的?」

  我指指二審的判決:「中院都說了,這不是原件。」

  他把手揮得我臉上都是風:「不是原件,你相信就行了。」

  我問:「那您為什麼採用一個不是原件的……」

  「我沒有採用,我哪有採用了?」

  我指指判決上的字:「法官,這兒,這兒,第六點。」

  他急了:「我還有一二三四五七八。你為什麼只查我第六點?」

  「您別激動。」

  他臉都扭曲了:「我沒激動啊。」

  我讓聲音柔和一些:「您還是採用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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