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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此後的幾天中,還有件事值得一書:有天上午,《文化生活》那一片隔檔中只有馮彪和竹子在——原本這很正常,可是忽然轉進來一個老頭——馮彪用眼睛的餘光一掃,感覺他很像發雜誌的那個「老農」:但不是,況且年紀也沒有那個大……老頭轉到「竹子」身邊,「竹子」一看見他馬上就站了起來,畢恭畢敬的——對這位尊貴的小姐來說完全是少有的。

  「上班穿拖鞋啊?」老頭聲音沙啞地說。

  連馮彪都能聽出來:老頭的話中並無責怪卻不無關愛之意,但「竹子」那張白皙的臉蛋卻一下子紅到了脖子根兒!

  「你們的人呢?怎麼這麼少?郝強人呢?」老頭連珠炮般的一連串發問。

  竹子的臉繼續紅著說:「他在樓下,我去叫。」

  說完,在是否將腳上的拖鞋換回到靴子的這個細節上猶豫了一下,也還是拖著拖鞋去了……

  竹子走後,老頭又轉到馮彪身邊,冷冷問道:「你是誰?」

  「我是……馮彪。」馮彪想站但一下沒站起來。

  「幹啥的?」

  「新來的,編輯。」

  「我問你以前幹啥的?」

  「在《年代》雜誌做編輯。」

  「《年代》?」一聽到這個名字,老頭的臉上竟露出古怪的表情,又問:「江林是你什麼人?」

  「朋友,以前是我的……學生。」

  「金總!金老師!您來啦!」這時郝強出現了,倉促間連墨鏡都忘了戴,他幾乎是跑著進來的,有點上氣不接下氣。

  「你的兵呢?怎麼只剩這兩個?」老頭語氣嚴厲地質問道。

  郝強趕緊做出盡可能詳細的解釋。

  「這樣可不行!你們這邊出勤偏低的情況已經有人給我反映了,我今天就是來抽查一下。」

  郝強趕緊做出唯唯諾諾狀。

  「人好像少了點……」走前,老頭撂下這麼一句話。

  郝強點頭哈腰地將老頭送出門去。

  「他是咱們雜誌社的大老闆,姓金。」

  等大小老闆在門口消失後,竹子對馮彪說——這是她主動跟他說的第一句話。

  58.又添新人

  到了1月底,一條驚人的消息在豆蔻雜誌社爆響了,繼而傳遍了全省的期刊界:《文化生活》雜誌第1期(創刊號)一出手就印了五萬,竟然一下賣光了!連親口做出首印五萬這個大膽決定的郝強也驚訝地張大了嘴,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

  金老闆又出現了,這一回他來到編輯部時變得笑眯眯的,慈祥多了,直誇他們「人少力量大」、「創造了奇跡」,還立刻請他們到一家四星酒店的西餐廳吃了頓飯。

  在事隔半年以後,馮彪重又領到了工資——當郝強通知他去財務室領工資時,一聽「領工資」三個字他的眼圈一下紅了:這半年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活過來的?所以儘管領到手裡只有一千來塊錢(他發稿最少),但卻一副心滿意足的樣子。從雜誌社財務室出來,和他一同來領的洪濤將他拉到一邊,拉到走廊陰暗的拐角,訴說著自己的不滿:他作為負責看二審的副主編,就不能以發稿量計了,工資是事先定死的兩千五,而竹子、方海憑藉發稿多都超過了三千元(還不算另發的稿費),身為主編的郝強,雖說工資也是定死的,但卻高達五千……馮彪聽他嘮叨這些,心裡覺得很可笑,嘴上卻說:「洪濤,你就別和他們比了,跟我一比你不就心理平衡了?」——說這話也有點本能地想點戳他一下的用意,有一點馮彪是門兒清的,洪濤做二審選稿時絲毫都沒有因為他們「老朋友」的關係而照顧自己,甚至是反向而行的:他還在有意討好那兩個郝強的「嫡系」,儘量多上他們的稿子,此消彼長,也都是他一手造成的,現在他眼紅個鳥啊!

  郝強是聰明人,對金老闆嫌他兵少的旨意心領神會(做事情喜歡人多勢眾是老闆的一貫作風),再加上這份新生的雜誌如此之好的一個基礎也讓他多了幾分底氣(多發幾份工資算什麼?),所以在舊曆新年到來之前由他導演了一幕進人的高潮,一次性進來了一女兩男三個人:那個女的是個小美人,叫丁麗麗,大學畢業沒兩年,是方海介紹來的,據洪濤私下說是方海的「情兒」,這讓馮彪大開眼界:因為他已經知道方海的老婆就是這個雜誌社的——是在財務室領工資時見到的那個冷眉冷眼的財務室主任。妻妾同處,看來「有搞」。兩個男的最為顯著的特徵是一胖一瘦,而且都有點土頭土腦,不像城市青年。

  胖子名叫齊自立,來自山東,已在濟南的一家小雜誌裡幹過一年左右,是郝強在那邊的一個朋友介紹來的;瘦子名叫陳衛國,是郝強前幾年在《豆蔻》做編輯記者時在自然來稿中親手發現並栽培了多年的一位作者,善編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因為有著如此來歷,也被郝強稱作是他的「徒弟」。等這三人到崗之後,郝強對內宣佈:《文化生活》編輯部連他在內共八人,就此定編。

  初來乍到的丁麗麗簡直就是個嬌小玲瓏版的竹子,假模假式的,只與郝強點頭,只和方海說話,對其他男同事則保持著「名花有主」的矜持和高傲。那兩個男的——齊自立和陳衛國則樸實得多,方海、洪濤不太搭理他們,但卻很快和馮彪混熟了。由於兩人都是外地來的,這就引出了一個住的問題,在郝強的爭取之下,老闆同意讓《文化生活》的人也能夠享受到雜誌社其他職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可以到紅杉社區去住,象徵性地交很少的一點房租。陳衛國是已婚者,可以獨享一套——他的新婚妻子也確實很快就要從內蒙一座偏遠的小縣城來到本城了。齊自立是未婚,只能與別人合住,急於從父母家中搬出去的馮彪在申請住房並瞭解清楚「離異」只能當作「未婚」對待之後,主動表示願意和齊自立合住一套,於是在過年之前他們就已搬好了家,兩室一廳,各居一室,廳以及廚房、廁所共用。

  搬完家,馮彪並沒有馬上住進去,他準備陪父母過完這個年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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