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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爸爸先檢討了他作為父親這些年來對孩子們關心不夠,希望他們能原諒他。話鋒一轉,說,雖然他知道鄭家浩和鄭美黎兄妹倆過得都不是很寬裕,但是,他們還年輕,可以靠自己的努力改變生活現狀,所以呢,他名下唯一的財產--這套價值一百五十多萬的房子,就不留給他們了,他要留給一個叫葛春秀的女人。又說,當他們看到這封遺囑時,他已作古,也就不想再多解釋什麼了,只是希望孩子們能理解並滿足一個已逝老人的心願,並由鄭家浩去昆明尋找葛春秀,把她接到青島繼承遺產。除了名字,遺囑裡沒有其他關於葛春秀的資訊。遺囑也沒有提任何存款的事情。

  律師宣讀完遺囑,就把副本交給了鄭家浩,"你是遺囑執行人,副本就交給你吧。"

  鄭美黎站起來,結結巴巴地說:"不可能,我爸怎麼可能把遺產留給一個我們連聽都沒聽說過的陌生人?!遺囑肯定是假的!"說著就要撲上去搶遺囑。

  鄭家浩和馬青梅也覺得很意外,但知道遺囑是公證過的,不可能有假。在內心裡,馬青梅也難以接受爸爸留了份這樣的遺囑,只覺得她的那個布藝店美夢,就像沙灘上的閣樓,隨著遺囑的宣佈,緩緩地坍塌了。

  她默默地拉起鄭家浩,"走吧,回家。"

  鄭家浩看了何志宏夫妻一眼,說:"走吧,別在這兒鬧了,跟人家律師沒關係,這是爸爸的決定。"

  第二章

  1

  四個人剛從律師事務所出來,鄭美黎突然又折了回去,鄭家浩怕她無理取鬧,忙讓何志宏把她拉回來。

  鄭美黎像瘋了似的要往律師事務所裡闖,嘴裡沒頭沒尾地嘟噥著:"不行,這事不能就這麼認了,我得去問問律師,這個葛春秀到底是個什麼人,爸爸憑什麼要把遺產留給她?!"

  何志宏本是去拉鄭美黎的,卻半推半就地被鄭美黎拽進了律師事務所。

  鄭家浩點了支煙,馬青梅默默地看著他,也不知道說什麼才好。見有個塑膠袋飄到了腳邊,拿腳踩了一下,塑膠袋就纏在了腳上,她擺了幾下腳,塑膠袋簌簌地響著飛到了一邊,她的眼淚就掉了下來。雖然她是還年輕,可爸爸怎麼著也得顧及一下她這兩年的辛苦吧?為了照顧他,她把工作都丟了,一家三口靠鄭家浩那點兒工資過日子,緊巴到了捉襟見肘的程度。難道他就看不見她馬青梅兩年來愣是沒買一件像樣的衣服?難道他就不知道像小帆這樣要迎接中考的孩子,都在上輔導班的上輔導班,該補營養的補營養,可小帆呢?最多是早晨加包牛奶加個雞蛋……

  馬青梅正難過呢,鄭美黎灰頭土臉地從律師事務所跑了出來,"律師也不知道那個叫葛春秀的婊子到底是個什麼人。"

  "美黎!你就不能留點兒口德!爸爸能把遺產留給葛春秀,對於爸爸來說,她就肯定是個意義非同一般的女人……"鄭家浩難以接受鄭美黎用這麼惡毒的話來說一個從未謀面的女人。

  "我哪兒說得不對了!說不準就是咱爸的姘頭,一個搶別人老公的不要臉的女人!要不咱媽怎麼能死得那麼早?肯定是讓她給氣死的!"所有美夢隨著一紙遺囑都化為了泡影,讓鄭美黎惱羞成怒,口不擇言地開始在大街上胡說八道了起來。

  鄭家浩舉著手沖鄭美黎道:"美黎,你要是再對咱爸信口雌黃,小心我扇你。"

  "你打,有本事你就打死我,反正我從小就是個沒人要的倒楣蛋,出生不到四個月就被親生父母拋棄了!"說著她回手指著何志宏,"好不容易長大了,又嫁了個沒出息的老公,我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何志宏見戰火燒到了自己身上,也惱了,"我沒出息你和我離婚好了!"

  鄭家浩不想把事情鬧大,心裡又煩得要命,就拉著馬青梅說:"咱回家,他們願意打就讓他們在街上打吧,又不丟我的臉。"

  一聽鄭家浩這麼說,鄭美黎徹底惱了,沖上來一把拽住鄭家浩夫婦,指著馬青梅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道:"要不是我嫂子整天在咱爸眼前說我的不好,讓咱爸寒了心,他也不至於把遺產留給別人。"

  鄭家浩懶得看鄭美黎發瘋,拉著馬青梅就往家的方向走。何志宏心裡又煩又惱,轉身也走了。

  鄭美黎孤零零地站在那兒,越想越覺得這日子沒奔頭,想追上去跟何志宏鬧,又怕他真的翻了臉,和她動手。轉身就沖馬青梅去了,只要哥哥在場,他不會眼看著她吃虧,何況馬青梅這人,潑是潑了點兒,還沒有動手打人的習慣。她追到鄭家浩身後,一把抓住馬青梅,聲淚俱下地控訴道:"你說,你是不是為了讓爸爸把財產全留給你們,才在爸爸面前說我壞話的?"

  馬青梅的心情也不好,見鄭美黎不知深淺地揣著一肚子邪火沖她來了,索性就不忍了,轉身,眯眼看著鄭美黎,狠狠地呸了一聲,照著鄭美黎的腳邊吐了口唾沫,"你哪只耳朵聽見我跟爸爸說你的壞話了?就你這種有便宜就往前湊,沒便宜就往後躲的小人,如果我是咱爸,我寧肯把錢都給了撿破爛兒的也不給你這種沒良心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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