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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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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智是第一次見《路山日報》社社長兼總編輯溫彩屏,看到她時還真的很吃驚,一種男人的本能指使他情不自禁地多看了這位女社長幾眼。沒想到這個溫彩屏蠻漂亮的,氣質也還不錯,特別是皮膚如此細膩白嫩,真是到了極致,她的形象別說在路山街頭亮麗,就是走在省城的街頭也會令男人們怦然心動的。敏感的溫彩屏自然感到郝智的目光在自己臉上多停留的那一兩秒,也就不由得浮上了紅雲,表情更是矜持,舉止也多了幾分謹慎。大家坐定後,郝智說:「我到路山已經幾個月了,但對宣傳工作關心不夠,今天先向大家檢討。」這樣一說,聽者都立起身子馬上惶恐不安,不知道郝智是什麼意思。 他一擺手示意大家坐下,繼續說道,「我不懂得新聞,但我知道我們黨的新聞思想和原則,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要服務於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這個大局。同時,也知道輿論監督是新聞的靈魂和媒體的生命,輿論監督應該推動我們的工作。總的原則就是這樣,具體說嘛,這樣,我對你們媒體提點建議,或者說是算表態吧!」他的表情嚴肅起來,說,「在指導思想上應該是群眾靠前,領導靠後;市場靠前,官場靠後;多報導基層一線,少報導會議活動;多說關注國計民生和老百姓的實話,少說假大空的廢話。也就是說,去反映群眾的呼聲,把版面和鏡頭讓給基層,還給人民。對於我個人的報導,」他停頓了會兒,看著他們幾個人都在認真做記錄,繼續說,「關於我的活動一般不報導,需要報導一般不上頭版,重要活動一般不占頭條,當然,地區重要的會議,那就另當別論了。我還要建議你們,應該開闢專門的監督專欄,留足版面繼續輿論監督。我們是共產黨人,我們所幹的事情都是為人民的,為人民的事情我們還有什麼顧慮和害怕的嗎?」 「郝書記,你指示得非常正確,我們立即照辦。在幾年前,我們有過一個專欄,叫『鐘樓下』,後來因為稿子少,逐漸就停辦了。」溫彩屏的聲音綿軟得真好聽。 「『鐘樓下』?很小氣的名字嘛,起點也太低,不像一個監督類的欄目嘛!現在全國公安系統創辦的『110』熱線就很不錯,我看你們也搞一個類似『110』的新聞欄目。像公安幹警那樣,有新聞就採訪,有問題就曝光。當然,新聞內部也有她的紀律,好像那些涉及國家政治、經濟秘密的,或者引起不安定因素的,還有涉及民族宗教什麼的,就不能公開報導了。但重大的新聞事件,我們也可以採取發內參的辦法,總之,要讓發生的新聞事件該是哪一級知道就叫哪一級知道,不要讓好的新聞事件漚爛在自己手裡。寫重大新聞也是你們新聞工作者追求的境界嘛。」 「郝書記說的對,的確內部有這幾方面的規定。」溫彩屏佩服地說著,內心深處也說畢竟是省裡下來的,就是有水準。 「至於稿源問題,我看這不難解決,拉起監督大旗,自有『吃糧人』嘛!起碼說我現在手頭收到的問題反映,就足夠你們發一陣子的。當然你們還要再調查核實。你看河灣縣出現的這個怪事:有一個做生意的農民賺了錢後,想做點好事,當他看到村裡的娃娃們上學要翻越一條50多米的深溝,就動了修橋的念頭。為了省點錢,他找了一個退休工程師搞的設計,施工時自己做了工程監理,幾個月後花了10來萬把橋終於修好了,通行三個月後,縣裡有關部門發現這是座無設計、無資質、無驗收的『三無』橋,為了群眾的安全,這些部門就把橋做了封閉處理,要求那位農民什麼時候拿來國家有鑒定資質的單位的安全鑒定,什麼時候才能通行。農民找到縣裡和地區有關部門,都告知他地縣都沒有技術能力和設備來做鑒定。 無奈,他又到了省裡,找到了一個權威鑒定單位,專家說要拉設備派技術人員過去,一算計竟然需要15萬費用。大家聽聽,修座橋才花費10萬,做安全鑒定卻要花15萬。現在橋已封了三年,這期間,好心的農民為了使橋儘早得到使用,不僅耽誤了自己的生意,而且還睡不上安穩覺。為什麼?因為每天都有些膽大的學生翻越橋欄。面對幾十米的深溝,他害怕出事,只好自己成了看橋人。哪天要是有誰掉下去的話,那他這個建橋人怎麼能脫離了干係?據這位農民在信中講,三年裡,他給你們報社、電視臺寫了好幾份材料,但都是石沉大海。古往今來,修橋鋪路屬於善舉,可這樣的新聞你們為什麼不做呢?是害怕得罪縣裡的和有關單位的領導嗎? 本來我們的媒體應該從中挖到更多的東西,可大家放棄了。再看這個,路山在街頭安置磁卡電話,剛挖好了坑,就有水保監督站的執法人員前來執法,說是挖坑已經使水土發生了移位元,根據《水土保持法》,電信局要依法交納水土流失防治費,每坑要一千元。這不是天下奇聞嗎?街頭安裝IC卡電話,既方便了群眾,又美化了城市,多好的事情啊,可我們的一些人員為了達到他們的目的,不但破壞了投資環境,還竟然冠冕堂皇地褻瀆法律!同志們,對於那些把群眾利益當作耳旁風的人,難道我們不該鞭撻嗎?像這樣的材料我那裡多得很,回頭你們找劉秘書要。」 郝智說話的間隙,為了穩定一下情緒,便起身去給大家倒水,電視臺台長果東連忙站起來,拿起桌子上的一次性紙杯倒了。見這樣了,郝智也不說話,沉吟著看著大家。過了一會,他拿起桌上的幾份報紙說:「不知道你們看不看這份報,今天的《華夏報》上報導三天前發生在路山的一個事件:『路山派出所非法拘禁一女客商』。這位南方來的女客商帶著80萬美元的訂單,來我區定購傳統手工藝品。半夜裡她遇到員警查房,聽著激烈的敲門聲,作為一個單身女士不敢貿然開門是正常的事情。在她提出要求出示警官證件後,惹惱了我們的員警先生,他們不容分說破門而入,將只穿內衣的女士強行帶走,非法拘禁了十三個小時,最後在合作單位的擔保下,以妨礙公務的名義被罰款1000元方才獲釋。結果是大家都可以預料的,受到傷害的女客商帶著美元離開了這個令她傷心的路山,並發誓今生今世再也不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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