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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五


  當然從此以後我嫉妒沈安若的事情又多了一條,奉子成婚,多麼浪漫的人生。我沒事就在心裡碎碎念啊碎碎念,聽得正開著車的林虎聰閑閑地說:「你想追上她的速度是有點難。不過功夫不怕有心人,你若從現在就開始努力付諸行動的話,估計也不需要多久就能實現目標。」

  「你說什麼?」

  「非法同居啊,奉子成婚啊什麼的,你剛才說的難道不是這個?」

  不會吧,難道我竟然把心裡話都說出來了?我連續朝他拋了數十個白眼:「你放下一百二十顆心吧,就算全世界男人都要死光了我也不打算找你合作的。」

  「我不擔心我自己,我只擔心你。如果不考慮我,只怕你倒貼了你全部的家當也沒人敢接手這份慈善事業,你的第一個計畫還好說,但第二個應該是有時間限制的吧,再晚上幾年,你可能再沒什麼機會實現了。機不再失時不再來啊賀女士。」

  我……我……我提了幾次氣終於提上一口氣:「停車!」

  無良作者:CUT。賀秋雁,跟你說過不要囉裡囉唆的,你看,這下可真的沒膠片了。

  賀秋雁:飄導,你要想想辦法啊,這故事若是卡在這兒,我會被讀者和觀眾扔還沒下鍋的番茄炒雞蛋的。

  無良作者:(內心嘀咕:你以為你誰啊?大家只關心程小二得逞了沒,結果一出立即就換台了,誰管你的下場如何啊?但是迅速擺出一張親切偽善的笑臉)

  放心吧小賀我有辦法讓我來。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停車以後,林虎聰和賀秋雁會發生些什麼事情呢?歡迎大家參與無獎競猜活動,請編寫短信YY+相應的字母發送到250250250250。

  A、賀秋雁憤然下車,與林虎聰就此絕交。

  B、賀秋雁出手胖揍了林虎聰一頓。

  C、他們把車正好停在大型超市門口,一起進去買生活必需品。

  番外三:另一個女人的故事(談芬)

  (一)

  認識向楠是在一家夜總會,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

  那時剛與男友正式分了手。再多的海誓山盟,到底經不起時間與距離的考驗,彼此一句「對不起」,勾掉的是十年歲月。

  我跟老闆說:「晚上的應酬帶我一起去吧。」

  「今晚我去夜總會,哪是你能去的地方。」

  「我要去釣一隻金龜。」

  程少臣斜我一眼:「那裡怎麼會有好男人。」

  多坦率,連他自己一起罵。

  最後還是去了。客戶是肥頭大耳的朱總,不笑的時候凶巴巴,笑的時候色迷迷。看見我眼睛一亮:「好清秀的小家碧玉啊。」

  「談芬是我遠房表妹,覺得悶,出來見識一下。」程少臣在孫總的大手馬上要拍到我的背上時,將我輕輕拉出他的魔掌能觸及的範圍。

  的確是紙醉金迷烏煙瘴氣的地方。大致看一眼,這兒的男人們基本可分三類,除了服務生。

  三類男人如眼前的朱總,物欲橫流,左擁右抱,與眼下這環境相得益彰。二類男人如我左邊十米外的那一個,活活一副被逼良為鴨的淒苦相,有女子主動近身便做出嫌棄表情,放到外面去必是堅貞不屈的好男一枚,在這裡就很可笑。還有一類男人,從容不迫,悠然自得,如坐在自家茶室聽琴品茗,被人投懷送抱外加上下其手都能保持了最得體的微笑,如我家上司,還有他的朋友向楠。

  程少臣不動聲色地推開了已經坐到他腿上的那名豔女,起身時臉上有不易察覺的一絲波動。我知道,他受不了那女人身上的香水味,連我在這裡都聞得見,何況對一切濃烈氣味過敏的他。

  突然覺得男人們也可憐,到底誰在賣身誰買笑。

  他才離開不到十秒鐘,朱總已經一屁股坐到我身邊,幾乎要壓著我的腿,胳膊也環過來。我慌張回頭望,程少臣果然也看過來,送我一個表情,大意是:「你活該。」我領命,本來就是我自找的。

  還好向楠也在,拉著姓朱的一通狂灌,他終於忘記我的存在。

  就這樣與向楠認識了。那時他剛加入家族企業,與我們公司業務往來甚多,於是漸漸熟稔。後來工作之餘也會找我:「我想逛一逛周邊的風景區,但又人生地不熟,談小姐可否做嚮導?」

  一直走到可以見家長的地步。我無父,母親與大哥在國外多年,幾乎忘記國內還有一個我。但他的家庭卻實實在在地存在著,龐大,聲名顯赫,對我擺出一副三堂五審的架勢。其實連堂審都算不上,那個至少很鄭重。當時場面更像是選秀的海選,一堆毒舌評委鐵了心地要刻薄到底。

  這麼糟糕的開始,當然撐不久。身心疲憊地要求分手,向楠說:「談芬,你不愛我,從來不愛。」

  我愛他,可是從沒愛到可以放棄尊嚴,從沒打算把他當做生命的全部,甚至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實在沒有必要解釋,他的控訴並不冤枉我。

  晚上還是陪上司去應酬,這次是正經的客人。不知道怎麼回的家,直到第二天醒來,都對前一晚的事情毫無印象,明明沒有喝太多。但從那以後,再跟老闆出去,每次開席前,程少臣都會輕描淡寫地對主賓說一句:「談小姐不會喝酒。」然後用警告的眼神看我。

  偶爾還是會想一想向楠,反而忘記了初戀。每一段戀情,即使無結果,都不會毫無用處。瞧,我曾經那樣介懷我的十年,但是現在,我終於放下。但想起向楠時,心口有一點鈍鈍的痛,需要一些力氣一些時間才可復原。

  (二)

  每當這時便會想起沈安若。明明有時看到她,仿佛看到鏡中的自己,卻是同途殊歸。她身上有某種我欣羡的特質,學習了很久,到底學不來。

  我很喜歡沈安若。就算不為別的,只為她能折騰到我那無所不能的上司,她的名字都足以令我想要膜拜。

  最初見她,容貌秀麗,聲音清柔,個性也恬淡,十分令人舒服的女子,即使你不喜歡她,也找不出討厭的理由。但也並不特別,把這些年來在程少臣身邊出現過的全部女子排排序,她並不起眼。

  我感興趣的是她的態度。她從不曾打過程少臣的辦公電話,也不曾到過公司來。按說,我那上司常常會鬧失蹤,遍尋不到。程少臣當她是萍水相逢的過客,她其實也當他是,不冷不熱,若即若離。如果她在玩欲擒故縱,那她可真是厲害至極,因為我家上司才是玩這遊戲的個中高手,敢以此招跟他對抗的人,即便商場的老狐狸,都要叫苦不迭。可她眼神清澈,那其中只有淡然,沒有算計。

  倒是沒想到他們真的結了婚,當然更沒想到他們竟然會離婚。我本以為他們那樣的波瀾不驚,才更有可能天長地久。

  離婚後程少臣出了國,走得甚為倉促,不像是要去公務,倒像是逃跑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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