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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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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龍說:"下面我歸納一下雙方的爭議焦點。本案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就是:如何確定損失的數額,是依據政府的指導價還是市場價予以賠償。也就是說,本案適用《種子法》,還是《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圍繞這一點,雙方繼續辯論。" 余婉妹說:"原告的損失應當包括這樣幾個部分:直接損失、間接損失、預期利益。按照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原告已支付了包括購買繁育母種、土地租金等先期投入資金,現在種子收不回來,先期投入資金是個顯而易見的直接損失。原告和農戶簽訂了合同,由於被告的嚴重違約,直接導致原告不能按時向農戶提供種子,農戶要求賠償,這是被告行為帶來的間接損失。原告從事的是一種追求利潤的經營行為,原告與被告約定的收購價格,同原告與農戶約定的供種價格之間存在一個差額,這個差額乘以約定的種子繁育數量,就是預期利益。如果按被告所說,本案應適用《條例》,那麼當初約定種子收購價格時,為什麼不提出按政府指導價格計算?可見簽訂合同時,被告也認可種子價格以市場價為准。況且,《種子法》第32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種子經營者的自主經營權。《價格法》第6條也規定了商品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因此,應按照《種子法》的規定計算賠償額。發言完畢。" 被告代理人駁斥說:"剛才原告方提出,與被告簽訂種子繁育合同、與農戶簽訂供種合同是一種經營行為。既然是經營行為,就有一定的風險性。把這種風險全部交給被告方承擔,原告只在其中賺取差額利潤也是不公平的。《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是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在它沒有依法被廢止或修改前,任何人都不能否認其效力。發言完畢。" 吳小龍說:"現在雙方作最後陳述。" 余婉妹說:"提請合議庭充分考慮本案事實和原告辯論意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被告代理人說:"請合議庭支持被告的主張。" 吳小龍說:"現在宣佈休庭,本案擇日宣判。" 吳小龍回到民一庭,脫下法袍,坐在椅子上長出了一口氣,雙手疊在腦後,仍沉浸在第一次當審判長開庭的感覺中。 陳茵進門問:"怎麼樣,小龍,庭開得不錯吧?" 吳小龍笑微微地說:"開始有點緊張,後來就好多了。總的說來,還行。一天的時間,把所有程式走下來了,定下擇日宣判,你看可以嗎?" 陳茵贊許地說:"我就說嘛,堂堂法學碩士,又承辦過不少案件,駕馭庭審肯定沒問題。不過合議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要全面考慮案情。" "我會認真考慮的。"電話鈴響,吳小龍一邊接電話,一邊說,"喂,哪一位?" "大審判長,我是舒暢。祝賀你開庭旗開得勝!"舒暢在電話裡顯得很高興,"看不出,你開庭時的風度還挺迷人的!" 聽到舒暢的讚揚,吳小龍像中了頭彩,陶醉了渾身,因陳茵在場,不好意思張揚,便謙虛地說:"你過獎了,跟我們陳庭長比起來,差得遠著呢。" 舒暢說:"別忘了你答應我的採訪任務!" "採訪地點?" "怎麼,想敲我竹杠?好,這次為了祝賀你成功,我就出一回血吧。咱們小北海漁村,晚上見!" 吳小龍還想說點什麼,對方已經掛上了電話。 餘鳳娟就怕下班後有人來她家中打擾。 來的人無非是找老董說情的。哭的、喊的、吵的、罵的、威脅的、恐嚇的、磕頭燒香的,五花八門,應有盡有。這些還好辦,擋過去也就算了。有些人雖見不到,但電話鈴聲的確讓人煩。這些電話,有的是有來頭的,那話陰沉沉的,讓董啟漢摸不著,扛不動。得罪了吧,自己的官銜攥在人家手裡,隨時都可能被貶。不得罪吧,法律又不能碰,碰了也要倒楣。這些也好辦,大不了"回家賣紅薯"。最不好辦的是送禮。那些人送禮的門道太多,防不勝防。硬送的、軟塞的、郵寄的、直接存入帳戶的,有的是錢,有的是名人字畫,有的是文物,有的是讓你出國旅遊,有的是讓你子女留學。這些沾哪一條,都夠在牢裡坐一陣子的。一輩子清苦都熬下來了,最後幾天這班崗不能不站好。 來人就得開門,--雖然極不情願。 門口站著一男一女,不認識。 "你們找誰?"餘鳳娟問。 "董院長在家嗎?"李一雄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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