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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關係還真是複雜,隨便他了,他要怎麼樣就怎麼樣,反正有東西吃總是好事,他還真瞭解我,待會我一定會緊張得吃不下飯。

  蛋糕真好吃,在我的極力誘惑下,林晨樹也吃了兩個,他吃起來象個孩子,滿嘴都是。我遞給他餐巾紙讓他擦擦嘴,他胡亂地擦了擦,太馬虎了,嘴角的蛋糕屑竟然沒有擦掉,我不自覺地伸出手,替他把蛋糕屑粘了下來。林晨樹呆了呆,臉立刻紅了,花花公子也會臉紅?

  林晨樹清了清嗓子:「你要不要回家換套衣服?或者乾脆去商場買一套新的。」

  他今天怎麼象我肚子裡的蛔蟲,我想什麼他都知道。為這個我已經煩惱了一天了:穿什麼呢,穿什麼才不會被靜書比下去,可笑的女人心理,雖然可笑,但我是女人,我亦不能免俗。

  煩惱了一天的答案就是:我無論穿什麼也比不過靜書,所以乾脆隨意點,不能讓江南看出來——對於他我仍很在意。

  「不用了,就是吃頓飯太隆重了反而怪怪的,反正我也不是什麼大美女,穿什麼也比不過那個裴靜書。」

  「我怎麼覺著你有點破罐子破摔的味道,我還準備看你和靜書鬥得你死我活呢,一點也不好玩。」

  「對不起,不能讓你看一場好戲。我和她有什麼好鬥的?勝負早就分出來了,沒看到我是失敗者嗎?」

  「未必,傻瓜都能看出來那個人對你還有感覺,男人的初戀情節比女人還要重,杜曉西,你還有機會。」

  機會?對我來說,我已經輸得一敗塗地。

  以前的江南再也不會回來了,這個咄咄逼人的江南,對我來說什麼都不是。雖然這樣告誡自己,但是——不管用,他明明還是那個江南,那樣的眼睛、那樣的笑容、那樣纖細的手指,只是——他不再是我一個人的江南。

  我搖搖頭:「太遲了。我們太遲了。」

  林晨樹看著我,許久:「那你晚上到底穿什麼?」

  我今天上班穿的是白襯衫,牛仔褲,就穿這個囉。不過林晨樹要知道這個幹嘛?我沒好氣:「不是說隨便穿嗎?就身上這套,白襯衫、牛仔褲,你要知道這幹嘛?」

  「我想和你穿情侶裝,那個江南對我特別感冒,我們一起氣氣他。」

  我白了他一眼:「他哪裡招你了,你要氣他。」江南得罪的人是我,他那麼起勁幹什麼。

  「他搶了靜書呵,我一直以為靜書會嫁給我的,想不到她變心了。」

  原來是情敵,難怪比我還氣憤。我有些好奇:「你跟裴靜書很熟嗎?是個什麼樣的人?」

  林晨樹斜睨了我一眼:「當然是個了不起的人,某人跟她根本沒法比。麻省理工的碩士,如果不是後來生病了那現在應該是博士了。我們兩家是世交,她父親在美國是很影響力的企業家,我和靜書也算是青梅竹馬,我媽媽現在在美國就住在她家隔壁,是個很驕傲的人,比莫北北還要驕傲的人。你敗在她手裡,不丟人。」

  原來是這麼優秀的一個女孩子,難怪。

  林晨樹突然摟住我:「走,替我挑衣服,我今天一定要讓裴靜書後悔,怎麼會放棄我這種男人呢。」

  我笑了:「你到底是要氣江南還是裴靜書?」

  「兩個一起氣,替我氣裴靜書,替你氣江南,一舉兩得。」

  真受不了這個人!我替他選了一件麻質的白襯衫,配牛仔褲,跟我站在一起,還真是很配。這樣穿也有好處,讓我看起來年輕些,歲月蹉跎,我已經27歲了,老得很快,我很怕老。

  林晨樹在鏡子前左照右照,一副很臭美的表情,難怪,要去滅情敵的威風,又要讓初戀情人吐血,準備工作當然要充分些。

  看完了自己,他又開始打量我,我有什麼可以讓他挑剔的?我挺胸抬頭,一副很自信的表情。

  林晨樹猛地拍了一下腦袋:「我說怎麼不對勁呢,來,我幫你弄弄。」

  他把我推到鏡子前,讓我坐下,然後他到抽屜裡找了一把梳子過來,他要幹嘛?

  原來是要幫我梳頭,我掙扎著不讓他動,他輕斥我:「別動,閉上眼睛,我給你一個奇跡。」

  唉,隨便他了,一個大男人,怎麼喜歡幹這種事?

  他的動作很輕柔,我偷偷地從鏡子中看他,一副很陶醉的表情,給人梳頭這麼享受嗎?那為什麼很多理髮師的態度那麼差?

  「好了」。林晨樹很興奮。

  我睜開了眼睛,我真是嚇了一跳:不是因為髮型有多好,而是——簡簡單單的一個馬尾巴,鬢邊有幾縷碎發自然地垂著,右側還別了一個玫紅色的髮夾,三朵小玫瑰,很可愛。很象多年前的我,大學時代的我。

  林晨樹笑得很神往:「我喜歡你這個樣子,在網球場上就是這個樣子,這個樣子的你最好看。」

  我也喜歡這個樣子的自己,但是,穿著打扮可以回到從前,但是——不是所有的東西都可以回去的,有些東西,有些人,錯過就不再。

  我們到得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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