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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第十章 我要和你離婚

  唐家一行三人回到家時,孫家的獨生女孫佳人已在唐家家門口蜷坐成一團。她見了我爸比見了她爸還親,站得筆直:「叔叔,您回來了?幾時回來的啊?」我擠上前開門,給她一個後腦勺:「你是要在我家生根發芽了吧?」孫佳人把屎盆子扣在我頭上:「誰讓你害我被焦陽攆去酒店?」我不甘被栽贓嫁禍:「屁話,我害你?我清醒時的句句真理你一句都不聽,我沒睡醒時附和了你一句歪理,你倒當聖旨了。」

  我爸我媽把我和孫佳人踹入家門:「要吵裡面吵,別在外丟人現眼。」我爸和我媽同是國家機關人員,與蔣有虎一樣,人稱「公務員」。雖說,如今的公務員中已接連出現了官官相護肥頭大耳之輩,但他們二人卻一直立於清正廉潔的隊伍中,一輩子沒被人說過閒言閒語,故此越老越怕丟人現眼。

  孫佳人就勢入了我家家門,踹下了高跟鞋就直直躥向我的臥房。我家只有三間房,我爸媽一間,我一間,外加一間書房。這幾日,我夜夜與孫佳人同床共枕,她睡覺時呼吸沉重,而壓於我身的四肢則更為沉重。

  孫佳人站在我臥房的門口,屈膝大呼:「哇,好棒的床啊。」我看不見「好棒的床」,只從旁側看見孫佳人兩腿一蹬,一個魚躍,不見了。而那砰的一聲代表她撲上了我的床,正在床墊上彈上彈下,那也代表,我和鄭倫的新婚之床,被她孫佳人玷污了。

  我三步並做兩步趕上前去,靠在臥房的門框上。

  好,好棒的床。白色床墊下的床體,由兩圈白色木板中間夾著一圈絳紅色玻璃面組成,而床頭是三個白色的木格子,其中嵌有三個絳紅色玻璃質的字母,TXX,代表著我的尊姓大名「唐小仙」。它線條乾淨,沒有一彎弧度也沒有一筆雕花。它的色彩更乾淨,白色在絳紅色的映襯下,無瑕得像霞光下的雪。

  我一把掐上孫佳人的屁股:「你給我起來。」孫佳人疼得彈起來,跑去向我爸媽告狀:「叔叔阿姨,你們看小仙姐還有一丁點兒女人味兒嗎?」我媽向著我:「你們倆半斤八兩。」我爸也向著我:「你沒看那床上寫著她的名字嗎?誰動她就能跟誰急。」

  我仰在床上打電話給鄭倫:「這床天下獨一無二?」鄭倫剛剛到家,一邊換衣服一邊說:「我找合作廠家定做的,還加十萬火急。」

  可不,閃婚自然也要「閃床」。雖說洞房不急,但結婚終須有點兒結婚的行頭。我來回摸了摸床頭的字母:「你那邊那張,也是我的名字?」鄭倫不答我,反而說:「不說了,我洗澡了啊。」我正欲再言,電話中已是嘟嘟聲了。

  這廝,新婚之夜洗澡第一,新娘第二。太誇張了吧。

  在位於書房的我的那張舊床之上,我和孫佳人又一夜同床共枕。至於新床,須待洞房之夜方能啟用。

  孫佳人面向天花板:「明天我去你店中拿幾件衣服穿。」我糾正她:「不是拿,是買。」孫佳人不言不語,胸腔內卻仿佛有雄心壯志。我將臉側向她:「喂,你真打算不回家了?打算長期作戰?」孫佳人目不斜視:「我是騎虎難下啊,只好騎下去。」「騎到焦陽八抬大轎抬你回去?」我覺得這事兒太渺茫。孫佳人卻覺得這事太美好,笑嘻嘻道:「遲早有這麼一天。」

  我用胳膊肘頂了頂孫佳人:「妹妹,聽姐一句話,你不回家住可以,你不向焦陽低頭也可以,但你必須去看看你婆婆,背著焦陽當著焦陽都可以,你必須同你婆婆化解了這個僵局。」孫佳人將嘴嘟向天花板:「一見她,我人就先僵了。」見她冥頑不靈,我又嚇唬她:「那你休想焦陽會向你低頭。」孫佳人膽兒小,一嚇就能嚇住。她若有所思,半晌,終於道:「自從他讓我住酒店,他還一直沒給我打電話呢。」

  孫佳人這孩子,真是白白活了二十八載。工作前由父母保護,除了學習就是吃喝拉撒。工作後又從天而降了唐小仙這麼個貴人,保護她順順當當、一步一個腳印地穩步上升。我的腳在被子下踢了踢她的腳:「孫佳人,你自己長大一點好不好?」孫佳人一把抱牢我的胳膊:「我長,我長。」我失笑:「長什麼長?你除了長頭髮就是長指甲。」

  第二天,週二,我一覺醒來歎了第一口氣,唉,我何時才能告別大齡單身的生活?而下一秒,我直挺挺地坐直身子,我,我好像已經告別了啊。我竟一夜安眠?我竟睡了個渾然忘我,不知今朝是幾何?

  我掀下孫佳人壓著我的腿的腿,奔回自己的臥室,撲在光溜溜的新床墊上。我媽聞聲而至:「怎麼了,怎麼了?」我眼淚汪汪:「媽,我結婚了是不是,是不是真的?」我媽系著圍裙走回廚房,半道兒上對坐在客廳中的我爸說:「這孩子,神經遲鈍。昨天結婚,今天才反應過來。」

  看來,我真的是結婚了,昨天。

  我一如往昔地去了「小仙女裝店」,在新婚的第二天仍堅守工作崗位。孫佳人又穿了我的衣服去公司,她說:「昨天就有不下三個人跟我說,我的衣服怎麼好像和唐小仙的一樣啊。」女人看衣服,眼尖得厲害。

  夫君鄭倫在去工作室之前,來我的店中探視我。我言不由衷:「咱都夫妻了,不用這麼勞神勞力了吧?」鄭倫一聳肩:「也對,那我走了。」我一急,一把把他揪住:「喂,來都來了,別急著走啊。」鄭倫就勢回身將我抱入懷中:「媳婦兒,自打和你拿了結婚證,我這心裡怎麼覺得怪怪的呢?」我又一急,仰著臉問:「怪?哪兒怪了?」鄭倫將我的頭按在他胸膛上:「覺得人生多了份責任。小仙,我會讓你幸福的。」

  哦,天哪,多麼好的一個夫君!責任?終於有人對我唐小仙負責了。

  不過可惜,才不過區區十小時後,我就對他的「負責」火冒三丈了。我唐小仙在新婚第二天,就讓「離婚」二字出了口,如此看來,閃婚還真不是好玩兒的。

  傍晚六時許,我饑腸轆轆地打電話給夫君鄭倫:「下班後來找我吃飯吧。」鄭倫一副公事公辦的腔調:「我今天加班,晚點兒再找你,你自己先吃吧。」我遭遇了這一盆冷水,心頭心火卻躥升:什麼事能比新娘子的事更重要?這婚結的,真是一切從簡,連新婚的濃情蜜意也捎帶著簡下去了。

  孫佳人不請自來,來了以後就拎上五六件衣服占住試衣間試個沒完沒了。後來的客人排隊等候:「你這兒生意可真好啊。」看在孫佳人給我當了回托兒的分兒上,我立馬就寬恕了她的攪和行徑。等候的人數到了三時,孫佳人終於款款地打開了試衣間的門。她把手上的四件衣服往我懷中一扔:「都要了。」看在其他客人的面子上,我對她畢恭畢敬:「好的,您稍等。」

  孫佳人一張裝模作樣的貴婦嘴臉,讓三名客人中的兩名試妥了衣服二話不說就付了錢,誰都不劃價,像是一劃就劃掉了自己的身價一樣。至於另一名,沒試就走了,走時還低眉順眼的,像是為耽誤了「貴店」的寶貴時間而不好意思。待三人都走光了,孫佳人還在假模假式地挑選著其他衣服。我心想:你這貴婦可真有閒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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