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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五


  「哥你別急,早晚咱們得找機會整回來,先讓他們歡使幾天。」二禿子也在旁邊勸道。

  「就是,走,陪兄弟下盤棋吧,」白臉不由分說拉起瘋全就往監舍裡走,「非好好殺殺你這個臭棋婁子不可……」

  一場箭張弓撥後果嚴重的獄中衝突就此煙消雲散,那邊管教也跟著放鬆下來。

  劉明全是一九九五年十一月才被轉到目前這所監獄服刑的,這之前除了在專案組吃了些苦頭外,總的來說倒也沒遭過啥罪,公審前轉到看守所後,牢頭和其他犯人一看見他就跟孫子一樣,爭先恐後的比著誰更恭敬,還時常有外面的朋友托關係送進來不少的好吃的好煙好酒,瘦死的駱駝比馬大!雖然現在折了,但瘋全瘋寶兩兄弟的名號並未完全倒,在外面是老大,到了裡面還是老大。

  這不是他第一次進號子,十幾年前他在少管所蹲過兩年,那時瘋寶也在蹲監獄尚未出名。雖然都是蹲芭籬子,但兩次意義卻完全不同;在流氓的世界裡,監獄有時候更像是流氓世界裡一所象徵著榮譽和地位的高等學府,進過的流氓就象上過大學鍍過金的學生一樣,出來後才會有更好的出息更高的地位,一如瘋全第一次進少管所那樣;但這一次卻完全不同,早已功成名就的瘋全瘋寶兄弟倆,算是背到了家,從不可一世的顛峰跌落到萬劫不復的深淵裡,榮華富貴散盡,還鬧了個家破人亡。

  從被抓起來瘋全那股火就上老大了,嘴上舌頭上長了一溜火瘡,茶飯不思燥動異常。瘋全一直在埋怨自己,在他略顯簡單狹隘的腦袋裡,總認為這一切都是因為自己一意孤行造成的,至始至終他都在心裡狠狠的責怪自己,無法原諒自己。

  要不是自己堅持要死磕小剛,要不是自己急著出面,要不是自己粗心大意連正主都沒找著就落入了圈套,要不是自己狼狽不堪的的被對手給打慘了……那結局肯定不是現在這樣!

  劉明全比哥哥小三歲,還有兩個姐姐一個妹妹,從小就沒了爸爸,是媽媽含辛茹苦一手把他們幾個拉扯大的,所以從小他就和哥哥相依為命,這個世界上除了媽媽,就哥哥對他最好,小時候無論誰敢欺負他,他哥都會去跟那人玩命,到大了點之後,就他們哥倆一起去跟人玩命。當他做錯時,是他哥開導教育他,必要時候會象嚴厲的父親那樣責打他,當他腦袋轉不過來筋犯混時,他哥又會象老師一樣教導他,把自己的人生經驗毫無保留的灌輸給他。

  和他哥不同的是,由於先天的營養足,瘋全的個頭和身板都比哥哥高壯許多,已經接近正常體型了,而且他有著相同的兇狠和殘忍,甚至有時候比他哥更暴燥,所以在打架方面他並不比哥哥遜色,要說差別,也就是哥哥總說他太急,沒抻頭(注:東北話,城府)不懂得處事兒,但周圍的其他人可沒這麼說,連他自己也覺得沒那麼回事兒,最多算哥哥的一種習慣性不信任。

  按瘋全自己的想法,就是因為他有了個這麼出名的哥,才埋沒了自己的流氓才華,致使後來人們一提起他,首先都會說句這是寶子的弟弟,好象他只有靠哥哥的威名才會有今天似的,這種感覺一直令他很不爽,所以他才時常急著出頭,甚至為此和哥哥吵了好多回。

  混了這麼多年打了這麼多回架,瘋全還沒輸過呢,心高氣傲的他至今都想不明白為何會栽在東大營那麼個不起眼的癟地方,被一群名不見經傳的小逼崽子們給撩倒了!這絕對是奇恥大辱!每次想起這事瘋全都氣得牙關緊咬渾身發抖。最最讓他無法接受的還是他們家竟然為這付出了如此慘痛的代價!在專案組的時候他就聽說了,那個叫小剛的還有他手底下那幾個,就是和公安配合做好扣來陷害他們兄弟倆的!你們給我等著!總有一天我要讓你們一個個生不如死,死無葬身之地!

  每一天甚至是每一個清醒時刻,瘋全都會被這種仇恨圍繞,監獄的高牆也擋不住這些思緒,而且積重難返,越來越濃越來越強烈,慢慢變成了他生活的全部。

  曾經有比較聰明的流氓做過調查研究,發現那些最後做到老大的人和普通的混子最大的區別就在於對待仇恨的態度上,但凡當老大或有老大氣質的人都無一例外的睚呲必報,普通人間的仇恨與隔閡會隨時間的流逝而逐漸消失、淡忘,或者在其他人調解之下達成和解;但這些老大們則不然,他們會牢記仇恨,拖得越久就越恨,哪怕當初為了一時權宜暫時妥協,以後也會找機會報回來。瘋全和他哥在這點上毫無二致!

  況且這不是一般的仇恨,瘋全永遠也忘不掉公審大會那天,他親眼看著哥哥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的情景,連句話都沒有機會和哥哥說,只是遠遠的對望了一眼,哥哥似乎要用眼神告訴他很多事,可惜他並沒有看懂,他唯一懂的一件事兒就是,哥哥為了讓自己活命最終向政府投降並承擔了一切。

  無論是打架受傷還是面對員警的嚴刑拷問都沒有服過軟的瘋全,那天在哥哥趕赴法場的一瞬間,竟然象個可憐蟲一樣淚流滿面,那是他十一歲以後的第一次哭泣,他發誓那也將是他此生最後一次哭泣!

  沒有眼淚,只有滿腔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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