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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六


  趙軍說完見段隊長好半天都沒有任何反應,似乎也在遲疑猶豫,於是趕緊舉瓶勸酒,吹完了一瓶啤酒點上一支煙後,段隊長開始說話了,

  「小軍,你說這人在社會上混,無論是哪行,工農學商兵啥都好,你說最重要的是啥?」

  「我……我不知道,沒想過這問題。」趙軍生生把自己原來那套堅持原則問心無愧之類的理論壓了下去,經歷這麼多後他早就對自己最初的想法產生了懷疑。

  「告訴你吧,是定位!這人要連自個在社會上處於啥位置都弄不明白,咋可能處理好呢?道理很簡單,就比如你吧,你在家裡處於什麼位置?要是一把手的話就凡事都可以做主,要是二把手就只能在部分情況下做主,大事留給你老婆做主,就這麼簡單。家裡單位都一樣,只要你定位準確,有的事就知道該咋做了。」

  「那具體到這事兒上怎麼算呢?」趙軍有些似懂非懂,並不完全明白段隊的意思。

  「你呀,有時候就是死腦筋,象我們這樣的,還能咋定位?明擺著我們都是嘍羅,是棋子,再給你說白點吧,大事兒和大人物上,我們不能自己處理,要看上頭的意思,但力所能及的小事上,你要啥都請示彙報,領導會咋想?會覺得你無能,屁大點事兒都煩我。」

  「你這麼一說我就豁然開朗了,以前我的確沒想過這麼多。可啥樣的才算自己能處理的呢?」趙軍這回完全明白了段隊長的意思,腦海裡想起個詞:見風使舵。

  「多溝通多交流,覺得不把握的就直接提出來,這個沒有一定之規全憑自個感覺,來,喝……」轉眼間,兩個人已經各吹了三瓶啤酒,段隊長似乎也越來越放鬆,開始滔滔不絕的說起來。

  「咱們的活兒,說白了就是整人的活兒,得罪人容易,但你要是光得罪人不懂得交人,四處都是敵人那你就懸了就危險了,這個也得你自己把握,啥人可以整,啥人不可以整還要結交,原則就一條——打狗還得看主人呢是不是?看這人是哪條道上的,道不同而不相為謀。而且人在社會上混,老好人是永遠別想混起來,你總得靠一頭,靠上了就啥也不想一心為主,咱們的靠山倒了那咱們倒楣,只要咱們的靠山在就啥也不愁,沒事你該多看看歷史,學學人家古人,裡面學問深著呢!」

  「大哥你說得真太好了!我以前就是不懂事兒,象你說的那樣定位不准總拿自己太當回事兒,結果把人全得罪了。」

  「呵呵,塞翁失馬啊,要不這樣咱們兄弟哪有機會坐在一起喝酒你說是不?啥時覺悟都不晚,就怕你不覺悟!作為人來講,你一個人能耐再大,和這個社會比起來也是非常渺小微不足道地,所以人還要學會適應環境,不能讓環境適應你,環境需要啥樣的你,你就得往啥樣了做,否則就是死路一條就得被淘汰。咱們自家兄弟,我乾脆就把話挑明瞭吧,就象收禮這件事,按咱們的進度,以後找我們辦事的人會更多,大家都明白咱們現在的位置有多肥,就是你清廉奉公,可別人肯定不這麼想,以為你不定撈了多少呢,這一般人還不怕,怕的是領導也這麼想,憑啥提拔你啊,噢,趕情給你機會你一毛不拔,那也太差事兒了你說是不是?」

  「謝謝大哥提醒,要不我還傻了巴幾的想不到呢!你看我這豬腦子!」段隊長最後的話把趙軍嚇得一激靈,自己想來想去怎麼把這位段隊長和大恩人張局長給忘了呢?對眼前的大哥更是佩服得無以復加了。

  「人要想混起來得靠機會,機會可不是隨時都有的,象咱們眼前這個機會絕對是千載難逢,你還指望以後有大把的機會等著你啊?機會來了你不抓住?過這村兒肯定沒這店兒了……」

  「那大哥,要是有個人不是咱這支的,以前還和老弟有仇的,送錢過來你說該咋辦呢?」

  「那還不容易,要整就往死裡整,直接把錢往單位那麼一交,舉報他行賄!」

  「哈哈哈,大哥你太聰明啦!我咋就沒想到呢!」趙軍為這個主意高興得笑了起來,之前所有的陰鬱也就此一掃而光,連段隊長也很受用的跟著開懷大笑起來。

  結束談話前,段隊長輕描淡寫的說了句,對了,有個忙你得幫我,在瘋寶的卷裡有個市檢(察院)姓張的,那是我鐵哥們,你看著給處理一下吧,要一般人我就不管了。

  趙軍聽了腦袋裡一片通明!瞬間就和老婆收的那三萬塊錢對上了號,瘋寶很多案子都和這個姓張的副檢察長有關,看來高手就是高手,辦事兒的路子都這麼滴水不漏!

  「行,明天我就去弄,有整不明白的地方大哥你再教我。」

  「自家兄弟就得彼此有個照應,你那邊有需要我的也直說。」

  第二天,趙軍找了個機會偷著打電話到岳母家找到自己老婆:

  「媳婦兒,你今天晚上就帶孩子回家住吧,啥事兒還都象以前那樣,該記的都記下來。」

  「好咧!我這就回去,老公,忍著點呀,過幾天我還去陪你。」電話那端老婆的聲音顯得興高采烈。

  「還有啊,那個王科長送來的五萬你再來時原封不動的給我拿來,」

  「幹啥啊?」李紅的語氣滿是不情願。

  「你就甭管了,聽我的沒錯!」

  「那另外那筆三萬呢?」

  「那個你就找個好地方擱起來吧……」說這話時,趙軍的心還是有些緊張的律動幾下,但很快沒了感覺恢復了正常。

  「謝謝老公!」

  幾乎是在一夜間,趙軍就徹底的改頭換面,完成了自己人生的又一次褪變!

  第四十三章

  「一六三二年,我生在約克市一個上流社會的家庭。我們不是本地人。父親是德國不來梅市人。他移居英國後,先住在赫爾市,經商發家後就收了生意,最後搬到約克市定居,並在那兒娶了我母親。母親娘家姓魯賓遜,是當地的一家名門望族,因而給我取名叫魯賓遜·克羅伊茨內。由於英國人一讀"克羅伊茨內"這個德國姓,發音就走樣,結果大家就叫我們"克羅梭",以致連我們自己也這麼叫,這麼寫了。所以,我的朋友們都叫我克羅梭……」

  馮剛逐字逐句的仔細讀著,嘴裡忍不住發出聲的念叨出一句:「魯賓遜.克羅梭。」然後不由自主的微笑起來,這已是第二次讀這本書了——《魯賓遜漂流記》。頭一天拿到這本書讀的時候還只是走馬觀花看看熱鬧,這第二次讀就完全想仔細徹底的再欣賞一遍了。不為別的,就因為這書寫得太好!好到沒邊沒沿,好到都……那啥了!總之是好到不能再好!太他媽帶勁兒了!他用他那質樸無華的語言不止一次的在心裡讚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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