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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


  事情是這樣的:拿到崔哲寫下的「保證書」之後,那個超市負責人也沒有表現得足夠小心——他在送崔哲出門時,順手把它放在辦公桌上。在他回來之前,那個「告密者」已經偷偷溜進了他的辦公室將「保證書」複印了一份,後來又把它交給了警方……

  小雨昏迷——蕭原失蹤——崔哲被捕,當我把兩天之內發生的這三件事情連接在一起思考的時候,我認為其中有一些微妙的關係,但那些微妙的關係究竟是什麼?

  我想起了韓振東被開除的那件事情,當我提醒蕭原要提防崔哲的反擊時,他表現得很淡然:「放心吧,在他來找我的麻煩之前,麻煩早已找上他了。」

  我隱約覺得,在那個時候,蕭原手裡已經有了牌。也許是周自恒撲滅了他對於某些事情的希望,促使他打出了那張牌。但是,那張牌是什麼?也許只有蕭原能夠解開這個謎團,但他失蹤了。

  對這個謎團的猜測使我夜不能寐。就在我這樣苦思冥想卻始終不得其解的時候,又一件令人驚訝的事情發生了。

  一夜未眠使我在第二天早晨值班時昏昏欲睡。我在接聽電話的時候好幾次走神了。還有一次我幾乎睡著了,直到那個長時間得不到回應的讀者在電話裡對我大喊了幾聲,才把我喚回了現實世界。

  就在這個時候,我聽到走廊裡突然傳來一陣騷動。我掛斷電話出去看時,發現杜曉東被幾個記者圍在中間。但他們的注意力顯然並不是杜曉東,他並沒有再次裝扮成女人。他們感興趣的是他手中的那份報紙。那是一份當天出版的《都市早報》。我一眼就看到了展開的那個版面上的標題:《北方某報記者涉嫌敲詐10萬元被捕》。

  你一定猜得到,那篇報導中的主角是崔哲。

  我沖向了電梯間,你知道我要去幹什麼——買報紙。

  我在大街上走了將近20分鐘,我走過了一個報攤又一個報攤。那些報紙零售商都告訴我,在我之前曾經有一群人來過,並且把他們手裡的所有《都市早報》都買走了。

  我想我猜得到那些人是誰,但這難不倒我。我央求一個零售商把他留給自己看的一份《都市早報》賣給我,那個零售商乘機與我談判,他認為我應該付出比那份報紙原價多一點的錢。我同意了。最終,我用5元錢買下了那份報紙——這是它原價的10倍。

  我在回報社的路上迫不及待地打開了報紙,迅速找到了那個版面,我無法控制自己邊走邊看的欲望。

  在穿過人行橫道的時候,我並沒有注意到對面是個紅燈。當一輛汽車在我跟前發出刺耳的刹車聲時,我才從報紙裡抬起頭來,抽出時間來觀察了一下周圍的情況。我看到有一輛汽車停在我的跟前,車前的保險杠離我的膝蓋只有十幾釐米的距離。我還看到一個光頭司機從車窗裡探出頭來,對我大聲吼道:「你他媽的活夠了是嗎?」

  我並沒有感到生氣,我也沒有時間生氣。我對那個司機擺擺手並且討好地笑了笑之後,跑到了馬路對面。然後,我的注意力迅速又回到了那個版面上。

  在那個版面裡,我看到了一些我所熟悉的人。我看到了崔哲。當然,在報紙上他不叫崔哲,他叫「《北方某報》前任社會新聞部主任崔某」。我看到了周自恒。當然,他在報紙上也不叫周自恒,而叫「《北方某報》社長兼總編輯周某」。我還看到了那個超市的「告密者」。在報紙上,他被化名為「小方」。

  在《某報記者涉嫌敲詐10萬元被捕》裡,員警照例宣揚了一下自己破案如何神速。一個辦案民警說,在鐵證面前,「崔某」當即低下了頭。

  那個超市負責人也承認了那樁醜聞。他說,當「崔某」向他索要錢財的時候,他不敢相信報社還有這樣的敗類,但為了掩蓋超市的醜行,他答應了對方的要求。

  接下來就到了「小方」的時間——他講述了在那件事情裡他與「崔某」之間的交往。他說,在把那些能夠證實超市醜行的證據交給「崔某」之前,他足夠謹慎地複製了一份。當「崔哲」告訴他那篇報導被報社高層斃掉的時候,他根本就沒有相信。

  那個版面上還有另一篇報導,它的標題是《一個女孩命運的一波三折》。

  你一定猜到了,這篇報導的主角是小雨。我知道《都市早報》為什麼在這個版面上刊發這篇報導——它也是有關崔哲的故事中的一部分。

  這篇報導的《編者按》裡說:「我們為什麼關心一個女孩的命運?因為她的命運裡折射出了媒體與社會之間的某種關係。在這種關係裡,媒體的選擇也許是兩難的,但無論如何,如果它的選擇給人們帶來了傷害,就應該受到譴責。」

  蕭原在這篇報導裡出場了。報導中對他的介紹是:「蕭某,曾在《北方某報》工作並擔任部門主任職務。」

  在報導裡,「蕭某」講述了小雨的奶奶從報社墜樓前後的一些事情,其中包括周自恒和崔哲在事發時的表現。你可能會認為他所說的並不具備上報紙的證據效力,但他有最具說服力的消息來源——周自恒。

  報導引用了一段「周某」所說的話:「我看見那個老太太從窗戶上掉下去的,怎麼樣?我知道崔×(此處隱去其原名——編者注)挪用了那筆錢,又怎麼樣?我現在告訴你了,你能怎麼樣?我就不信,她死了,我們就得去坐牢。你信不信?你敢說出去,我讓你走不出本市半步。只有我威脅別人,還沒有人敢威脅我。」

  報導中說,這段話是根據「蕭某」提供的一段錄音整理的,並未做任何意思篡改。

  我想我知道那個晚上蕭原幹了些什麼,他完成了在這個報社裡的最後一次「採訪」——在闖進周自恒的辦公室之前,蕭原一定已經往口袋裡裝了一台小型答錄機,並且按下了錄音按鈕。

  你可能會覺得蕭原取得這段錄音的辦法值得商榷,但我知道,蕭原並不這樣認為。我記得我曾經說過,在《社會新聞部記者手冊》「關於暗訪」那一章裡有明文規定:「當某人或某機構對公眾犯有過錯並極力掩蓋時,如明知其他手段無法揭開真相,允許使用隱身採訪或偷拍、暗錄手段,而不必事先征得對方同意。」

  蕭原一定是這樣想的:在小雨的奶奶從報社墜樓的那件事裡,周自恒和崔哲犯有過錯並且極力掩蓋。另外,我迫不及待地要告訴你我突然想到的一件事:也許這才是蕭原所發起的那一輪「揭醜攻勢」中的高潮部分。

  順便說一下,在這兩篇報導發表過後,《都市早報》在那個「都市報影響力排行榜」上的排名上升到了首位,它獲得的總投票數比《北方時報》足足多了4萬。

  撰寫這兩篇報導的人是《都市早報》社會新聞部的一個記者,他叫陳彬。你應該還記得他,在那場「報社之戰」中,他就是那個到本報「臥底」的人。

  陳彬在報導裡說,他曾經試圖將根據那份錄音整理出的內容交給「周某」核對,但對方在電話裡拒絕了見面的要求,並且警告他遵守媒體之間的「潛規則」,否則「後果自負」——你知道,這是周自恒慣用的威脅手段,但他並沒有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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