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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那一天,《都市早報》在頭版刊發了一則《招聘啟事》:「因採編業務需要,本報面向社會招聘20名記者、10名編輯和10名編務人員。如果你對新聞事業抱有濃厚的興趣,希望成為一個記者或編輯,並且夢想著在這個行業尋找到職業的光榮,無論你的性別是男是女,也無論你的戶籍所在地在哪裡,只要你擁有大學及以上學歷並且年齡在35歲以下,請你和我們站在一起,共同記錄這個城市和這個時代的變遷。」

  第二天,在周自恒的安排下,本報也在頭版刊發了一則《招聘啟事》:「因採編業務需要,本報面向社會招聘10名記者、5名編輯。《北方時報》是本市最具影響力的早報,創刊6年來在報業市場裡創造了一個又一個奇跡,並且正在創造新的奇跡。如果你願意成為這個奇跡的創造者之一,只要你年齡在35歲以下並接受過基礎新聞教育,請你加入這支光榮的團隊。」

  人力資源部的那個朋友劉珍告訴我,人力總監梁媛曾經對這次招聘提出過反對意見。梁媛認為,過多的員工已經使本報不堪重荷,就連技術部的影印機旁邊都安排了專門的看管人員。所以,她正在考慮的是如何裁員,而不是繼續招聘新的員工。

  但周自恒堅持己見,他說,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散落在民間的那些辦報人才都被《都市早報》搶了去。

  你應該還記得徐浩、陳敬等人辭職之後,周自恒曾經說過的那句話:「就算招一群傻瓜來幹,報紙品質也不見得會下降。」但是,劉珍告訴我,這一次,為了說服梁媛,周自恒使用的道理是:「得人才者得天下。」

  我相信,在報社裡,周自恒想做的事情總是能做得到,因為那些用來解釋他的行為正確性的道理就像是裝在他的上衣口袋裡,他想用哪一個,掏出來用就可以了。

  我並不清楚《都市早報》後來是否如願招到了那些胸懷新聞理想的人們。我只知道,在本報應聘成功的那15個人(10個記者、5個編輯)來到報社之後,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裡,他們連辦公桌都無法獲得。我經常看到他們陪著笑臉,對那些比自己更早來到這裡的編輯記者說:「借你的電腦寫稿好不好?」

  你知道,六年來因為各種裙帶關係進入本報工作的人們已經足夠多了,根本沒有地方可以放得下更多的辦公桌,除非物業管理人員同意把走廊也改成辦公區域。

  「人才之戰」在半個月之後結束了。又過了半個月,改版後的《都市早報》面世。

  緊接著進行的是「品質之戰」。這一輪「戰役」中,雙方比拼的是「報導品質」。

  此時,已經很少看報紙也很少過問採編業務的周自恒突然重視起了每天的評報會。他要求每個部門都必須派出代表參加評報會,並且必須發表意見。看起來,周自恒打算重新營造日漸疲軟的評報會氣氛。在他親自坐陣主持之下,評報會上頻奏凱歌,每次都能開成「團結的大會」和「勝利的大會」。

  有一次,周自恒在評報會上問文化新聞部主任李赫:「聽說今天的《都市早報》有關於一個歌星吸毒的報導,還沒來得及看,想先問問你,本報有沒有?」

  李赫說:「我們也有」。

  周自恒繼續問:「那我們的報導更好,還是他們的好?」

  李赫沉吟了一下,周自恒不耐煩了,他說:「這樣吧,你告訴周總,如果滿分是5分,我們得幾分,他們得幾分?」

  「我們得4分,他們得3分。」李赫說。

  「我們贏了?說個道理來聽聽。」周自恒說。

  「我們的記者在歌星住的地方周圍掃蕩了一圈,找了許多鄰居問話,連開電梯的都沒放過,拿回來的資訊非常豐富。」李赫說。

  「好樣的。他們呢?」周自恒接著問。

  「他們只採訪到了歌星本人,信息量比我們少。」李赫說。

  周自恒又轉向經濟新聞部主任喬歡:「你平常最喜歡看歌星影星的消息了,你覺得怎麼樣?」

  喬歡似乎猶豫了一下,但她顯然不願意在評報會上得罪李赫,她說:「我同意李主任的意見,我也覺得我們的報導比他們好。」

  我知道喬歡猶豫的是什麼,我對比過本報和《都市早報》關於那個歌星吸毒的報導,如果讓我投票,我會把票投給《都市早報》。就像李赫所說的,本報記者的確過那個歌星的住處周圍掃蕩過,也的確向電梯工問過「你知道某某吸毒嗎」這樣的問題,但那個電梯工回答的只是「我不是很清楚」。連電梯工都問了,他們卻沒有去找——或許是沒能找到——歌星本人提問。而《都市早報》單刀直入,他們找到了保釋在外的歌星,歌星向他們講述了他如何沾上毒品的過程,還說他很後悔,希望別人以他為戒勿沾毒品。

  但周自恒沒有再追問下去,所以他並不知道這些。他對李赫說:「幹得好!不要驕傲,繼續努力。」然後,開始了下一個議題。

  評價過當天所有重大的同題報導之後,周自恒問喬歡:「今天我們一共得了多少分?」

  「32分。」喬歡說。

  「《都市早報》呢?」

  「26分。」

  「好。保持優勢,乘勝追擊。」周自恒很高興。

  大家也很高興,於是散會。

  除了同題報導之外,「獨家新聞」也是這一輪「戰役」中雙方必爭的重要資源。對於報社來說,「獨家新聞」是一種「炫耀性資源」。它意味著這樣一件事:除了這份報紙之外,沒有任何別的報紙可以告訴你這條新聞。

  為了更多地擁有這種「炫耀性資源」,周自恒親自制定了一條規定並且很快開始執行。這條規定是:如果本報擁有一條「獨家新聞」,就意味著本報在這條新聞的爭奪中勝出了,那麼撰寫這條新聞的記者會因此而獲得表彰,他將獲得獎金200元;如果對方擁有一條「獨家新聞」,就意味著本報在爭奪中敗下陣來,那麼會有一個記者因為自己的疏忽而倒楣,他將被處以罰款200元。

  我後來聽田磊說,《都市早報》此前已經針對「獨家新聞」做出了類似的規定。周自恒不知從哪裡打探到了這個「情報」,自然大受啟發。

  在這樣的緊張氣氛之下,雙方記者都開始抱怨「獨家新聞」使他們背負的壓力過大。但他們很快就找到了對策——分屬兩個報社的一些記者開始私下協商,誰有新聞線索必須相互告知,共同採訪後在各自的報紙上發表。

  這種方法很快就在記者中間推廣開了,成為一種新的「潛規則」。後來有一個專門用來形容這種做法的詞叫「串稿」。在記者們看來,市場競爭是報社高層的事情,而「串稿」的好處在於:至少不用再擔心被罰款。

  「串稿」曾經導致過這樣一個笑話:在某一天出版的《北方時報》和《都市早報》上,各自發表了一篇同樣內容的報導。在報導裡,出現了兩個同樣的錯誤——不僅把本市一名副市長的名字寫錯了,還把「工商銀行」寫成了「工商很行」。

  傻瓜都能看出來,這是「串稿」惹的禍。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周自恒才覺察到了「串稿」現象。他試圖用開除一個記者的辦法來消滅這股風氣,但是,這個辦法收到的效果只是記者們在「串稿」時變得更謹慎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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