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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儘管那個女孩從事的「職業」遭人鄙視,但她只有21歲。崔哲在報導中說,她成為一名「性工作者」是出於無奈,因為她要資助17歲正在上高中的弟弟上學,她希望他能考上大學。但她截癱之後,不僅無法完成這個任務,連她自己的生活都不知道該如何繼續。

  這個故事很煽情,它使人們對那個女孩充滿了同情心。另一方面,它還使「曹老頭」成為千夫所指。在它見報當天,憤怒的人們紛紛給報社打電話譴責這個猥瑣的老頭。我在當時的新聞線索記錄本上看到了一部分讀者來電的內容:

  一個40多歲的女人希望「曹老頭」向那個女孩賠償50萬元,同時負擔她的弟弟直到上完大學的全部費用。另一個脾氣暴躁的女人希望法院判處「曹老頭」死刑,她在電話裡大聲吼道:「這種人就應該直接拉出去斃了。」還有一個自稱對法律很有研究的男人認為應該立法嚴懲公職人員嫖娼行為。

  崔哲並沒有放過這些聲音。他在第二天的追蹤報導裡把它們都寫了進去。另外,他好像突然間忘記了嫌疑人的權利——他認為那些憤怒的讀者一定想要「曹老頭」現出真身,而報社應該滿足讀者的這個願望,因此,他建議頭版責任編輯李麟把「曹老頭」的照片登在頭版。李麟照辦了——那張未作任何處理的照片被當作向讀者推薦的重要導讀,放在了顯著的位置。

  在社會新聞版裡,崔哲還建議另一名責任編輯林斌把他偷拍到的一張「曹老頭」妻子的照片和那個四川女孩健康時的照片作為配圖發表,林斌也這樣做了。在那塊版上,這兩張圖片被並排擺放在版面上端,一個滿臉皺紋愁雲密佈,另一個容貌嬌好春風拂面。儘管兩個女人的眼睛上都作了技術性的遮擋,但人們還是能看清楚她們大致的模樣。

  我起初並不明白崔哲為什麼要向林斌提出這樣的建議。但我猜測,他似乎想通過這樣的對比向讀者暗示什麼,而林斌理解並且支持了他的想法。後來,崔哲向我解釋了他這樣做的動機。他說,「曹老頭」的行為不僅使一個年輕女孩遭此厄運,同時還可能斷送了她弟弟的前途,所以,他不僅要讓「曹老頭」承擔責任,還要讓他的家人一同受到懲罰。我認為他的這個舉動有些過分,但崔哲並不這樣認為。

  儘管那個街道辦事處的領導後來出庭作證說,「曹老頭」一直是個老實巴交的基層幹部,在單位裡兢兢業業,甚得街道居民好感,那天的事情是一次偶然失足,因此希望法官輕判。但在沸騰的民意之下,法官感到左右為難。

  最後的結果是,「曹老頭」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在「曹老頭」被送進監獄之前,他的妻子在一個陰雨綿綿的傍晚爬到了她家所住的樓房頂上並且跳了下來。那是個7層居民樓,她當時就死了。

  後來我聽一個接線員說,當天下午她曾接到過「曹老頭」妻子打來的電話,那個女人希望能跟崔哲談談。崔哲當時就在報社,但他拒絕過來接聽電話,於是那個女人掛斷了電話。

  大約過了半個小時,又有人打來電話報告一條新聞線索:一個老年婦女墜樓身亡。

  我還聽到一個記者說,員警在「曹老頭」妻子的上衣口袋裡發現了一封遺書,裡面講述了她和丈夫的照片被登在報紙上之後,鄰居和同事的閒言碎語給她帶來的巨大壓力。此外,遺書的最後一部分文字裡充滿了對崔哲的詛咒。

  崔哲也聽說了這件事。我聽說,他曾經對幾個「兄弟」表達過自己內心的不安,但他同時也認為自己並不需要對那個女人的死亡負責。他說:「誰能想得到她如此脆弱呢?」

  「曹老頭」入獄之後,報社開始對有關這件事情的報導進行「盤點」,崔哲獲得了當月的「優秀記者」稱號。周自恒在表彰會上當眾為崔哲頒發了1000元獎金。後來,崔哲的照片還出現在了報社內部刊物的光榮榜裡。

  在崔哲的照片下方,周自恒特意寫了一段評語:「在對」曹老頭「事件從事發到批捕、庭審再到宣判的一系列報導中,崔哲表現出了一個記者對新聞事件的高度敏感和窮追不捨的精神。更難能可貴的是,他非常懂得如何尋找讀者的情緒觸點,並且成功了。」

  崔哲的確成功了,這件事過去半個多月之後,他接任了社會新聞部主任職務。儘管原來的主任李赫並不情願離開,卻仍然被調去了文化新聞部。

  我後來聽說,崔哲升職之前,報社高層曾經對此有過爭議,但在周自恒的極力主張下,那些持不同意見的編委會成員最終都被他說服了。

  我說過,有些事情真的很巧,那些巧合和偶然性使我在講述這個故事時充滿了熱情。我很高興地告訴你,在「曹老頭」已經在監獄裡為他的行為懺悔了兩年多之後,崔哲在城北某個洗浴中心的一個按摩女的被窩裡被員警揪了出來。

  那件事發生在初夏的一個淩晨,大概4點多鐘,員警在事前未透露任何消息的情況下進行了一次夜查。那些盤踞著眾多面目可疑的按摩女的洗浴中心自然成為了那次行動中的重點區域。

  事實上崔哲本來有可能脫身的。在社會新聞部有幾個專門跑警察局和法院的記者,他們被稱為「警法記者」,專門寫那種員警如何破案和法官如何斷案的報導。為了採訪需要,他們經常和員警或法官在一起喝酒,彼此互稱「哥們」。只要崔哲打電話叫那幾個記者幫忙,那些員警也許會給他個面子網開一面。

  但是,崔哲當時大概很不爽自己正要進入高潮時被人攪擾,當一個年輕的員警把他從被窩裡揪出來的時候,他很憤怒地踹了那個員警一腳,並且罵了一句髒話:「我操你大爺!你告訴我,又想敲詐老子多少錢?」

  你知道,員警見到的嫖客在被揪住時大都表現得很猥瑣。即使沒有當場跪地求饒,至少也是在瑟瑟發抖。但崔哲表現得非常特別,他的這個魯莽舉動使那個猝不及防之下被踹倒在地並且被當成敲詐者的員警怒不可遏。

  據說,員警掏出手銬時,崔哲才意識到自己的衝動。他對員警說,其實他是在暗訪,希望能夠揭露這個洗浴中心裡骯髒的秘密。

  員警從他的口袋時搜出了記者證,但只有傻瓜才會相信他這句話,員警當即反問他:「你每一次暗訪的時候,都要把褲子脫掉嗎?」

  這些細節是田磊後來對我講起的,他是其中的一個「警法記者」。他說,一個當員警的「哥們」事後向他轉述這件事情時,笑得幾乎背過氣去。

  在派出所裡,崔哲跟其他嫖客一同在地上蹲成一排時,他突然想起了田磊,於是他央求員警讓他打個電話,員警同意了。

  田磊接到電話之後,當即找到了他的那些員警「哥們」求情。但此時他的關係已經失效,因為那個被踹的員警不肯就這麼算了,他發誓要狠狠整治一下這個囂張的嫖客。田磊只好把這件事情告訴周自恒,希望他趕緊想辦法「解救」崔哲。

  經過來來回回幾個小時的周旋,在那天上午10點多鐘,周自恒才把崔哲接出了派出所。然後,他回到了報社準備繼續上班。

  崔哲並不知道,在此之前,田磊沒能管住自己的嘴巴。他在一個同事保證絕不說出此事的前提下,把崔哲嫖娼被抓的事情告訴了後者。後者又在另一個同事發誓把此事「爛在肚子裡」的前提下把這件事說了出來……這樣的事情在社會新聞部的同事之間經歷了一次接力式的傳播過程。總之,每個人都曾經承諾嚴守秘密,但這件事還是在崔哲回到報社之前就已經在17樓傳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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