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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韓振東想了想,又點點頭:「崔主任其實並沒有想過要挪用那筆錢。他跟我們說,他也是迫不得已。」

  「為什麼?」蕭原追問道。

  「不知道,崔主任沒跟我們說,他只是說事發突然,他需要用那筆錢。他本來想過幾天再湊一筆錢交給老太太,但他沒想到那個老太太會那麼著急,當天下午就來了。」韓振東說。

  我想起來,崔哲在事發當天下午曾把徐浩叫到他的辦公室去,並且大發雷霆。他當時怒氣一定很盛,因為我在與他辦公室兩牆之隔的值班室裡都能聽到他罵人的聲音。

  我記得崔哲當時罵了許多難聽的話,而徐浩一言不發。當時我認為徐浩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但我並不清楚那個錯誤究竟是什麼。我現在明白了,在那件事裡,徐浩所犯的「錯誤」其實只是把報社已經收到讀者捐款的消息告訴了老太太。

  在蕭原告訴我那些事情的時候,我心情非常複雜,我甚至有些自責,為什麼要把老太太講的那個故事寫進新聞日記並交給崔哲,否則就不會有那篇報導,不會有那些讀者的捐款,當然也就不會有後來的悲劇了。但是,我很快又反過來想,如果我當時沒有那樣做,我也許仍然會為自己的冷漠而自責。

  我相信我內心的複雜情緒一定在臉上表現出來了,蕭原很擔心地看著我,他告誡我,千萬不能把這個秘密講給別人聽。

  我答應了,又問蕭原:「崔哲挪用那筆錢幹了什麼?」

  「不知道。我懷疑他把那筆錢交給了銀行,為他們新買的那套大房子交首付款。」蕭原說。

  「不可能。我記得,他拿到新房鑰匙在前,而小雨的故事在後。」

  「也許你記錯了。」蕭原懷疑地看著我。

  我相信自己的記憶力,所以我對蕭原說:「我不會記錯的。他拿到鑰匙之後,還請了幾個同事去喝酒。大概一個星期之後,老太太才打來了電話。」

  「不管怎樣,崔哲挪用了那筆錢。暫時挪用那筆錢並不算是一個大錯,但他為了掩蓋這個錯,又犯了一個更大的錯誤。他不該把那個老太太說成一個敲詐者。」蕭原歎了一口氣,「一個老人,一生清白,死了卻被人扣上這樣一頂帽子,所以,崔哲欠了她一筆債,他應該還。」

  我同意。看到那張「大字報」時,我隱約感到蕭原似乎想表達更多的東西,我想我現在明白那些東西是什麼了。但我對他的想法能否實現表示懷疑。

  我告訴蕭原,想要再次報導小雨的故事,先要過崔哲這一關。在某些事情上,崔哲可是個狠角色,我擔心蕭原提出的是一個「希望」,換來的卻是「嚴懲不怠」。

  蕭原苦笑:「試試看吧。」他歎了一口氣,轉身走開了。

  後來,蕭原像他所說的一樣去找了崔哲。當我再次遇到他時,我清楚地看到了他臉上的沮喪。我知道,他被拒絕了,對此我並不感到意外。

  蕭原告訴我,與我想像的不同,在他向崔哲提起此事的時候,崔哲起初感到奇怪,但他沒有表現出暴躁。接著,崔哲向蕭原講述了自己在那件事發生之後所承受的巨大心理壓力,並且表現出了懺悔,他還一度想去醫院看看小雨,但他最終放棄了這個想法,他說自己無法面對那個女孩。

  當蕭原告訴他吳敏拿到錢的當天就遭遇了搶劫的時候,崔哲甚至表現出了自己的同情心,他說他將考慮蕭原的提議。但是,在給周自恒打電話請示之後,崔哲帶給蕭原的是一個「壞消息」:「周總說,那件事情過去了,就讓它過去吧,任何人都不得再提起。」

  蕭原正待爭辯,崔哲又說:「周總的脾氣你不是不知道,說一不二。所以,請你不要再提這件事,省得自討沒趣。」

  看著蕭原沮喪的神情,我正想安慰幾句,蕭原先開口了,他說:「你信不信,那筆債遲早是要還的?」

  第九章

  夜晚漸漸被縮短了,而白天被拉長。陽光變得刺目而灼熱,道路兩旁的樹蔭裡,知了躲在某處又開始了鳴叫。起初是一兩聲,後來是三四聲,接著,它們開始了無休無止的長鳴——讓人焦躁不安的夏天到了。

  出事了。這一次出事的是崔哲——我把這件事情理解為蕭原所說的「還債」。

  在說這件事之前,我要先告訴你另一件事情,那是在崔哲成為社會新聞部主任之前發生的。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來看,你會發現這就像是一個「巧合」,你還會理解我為什麼說這是在「還債」。

  如果你經常關心這份報紙的社會新聞版,你可能還記得「曹老頭」的故事。在那個時候,這個老年男人的照片甚至登上了本報的頭版。

  「曹老頭」是一個街道辦事處的科級幹部,當年55歲,有一個53歲的妻子和一個28歲的兒子。對於他的單位和家庭來說,讓他出名的那件事是個醜聞——2002年8月的一個晚上,他在一家洗浴中心裡嫖娼時遭遇了員警夜查。

  他姓曹,但不叫老頭(我估計不會有父母給孩子起這樣一個名字)。在他沒有被法庭定罪之前,為了避免侵犯他的權利,報導這件事的記者給他起了「曹老頭」這個化名。後來一段時間裡,這個名字從一個具體的人延伸到了一類人,報社記者們經常用它來指代那種年老的嫖客。

  報導這件事的人就是崔哲,那時候他與我一樣,還是社會新聞部的一個普通記者,但他已經表現出了對某些新聞價值的強烈嗅覺和緊追不捨的幹勁。

  這本來是一宗普通的賣淫嫖娼案,但「曹老頭」後來受審卻是因為過失致人重傷罪。

  員警在法庭上說,在他們進入洗浴中心4樓的那間房夜查之前,「曹老頭」剛剛把褲子脫下來,還沒來得及進入那個四川女孩的身體就聽到了外面員警查房的聲音。他一下慌了神,隨後撕開床單並且迅速把它結成了一條繩子,讓那個女孩穿上睡衣從窗外順著繩子爬下樓去。女孩照辦了。

  「曹老頭」辯解說,用床單結繩是那個女孩的主意。他還說,女孩當時告訴他,她曾經用這種方式逃脫過一次員警的偷襲。但是,法官最後沒有相信他的話。

  無論是誰出的主意,那條倉猝之下結成的繩子並不結實。它在那個女孩爬到3樓時突然斷開了,她掉到地上之後當即昏迷了。員警後來在法庭上宣讀了她的傷情報告:高位截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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