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奔向1/20000懷抱 | 上頁 下頁 |
六五 |
|
好在月月和UU都不是愛摻和這種權利爭奪的人,不然我一定洩露出去,讓她們自保。為了朋友,我不介意做小人。 而我今天知道了林澤秀那天要和我說的是什麼,明天就可以問出豆男為什麼喜歡我了吧? 第二天早上,豆男準時出現。 我們共同早餐完畢,我無所事事,他開始埋頭工作,就像一對夫妻一樣,只不過新房變病房,紅色變白色,還有我是瘸腿的新娘。 過了一會兒,我忍不住偷偷看他,發現他因過敏而發的痘子都消了,臉龐愈發清俊起來,說不上很帥,但是眉目分明,舒服耐看。一個有錢人長成這樣可不容易,尤其那種白手起家的。有時候,人的地位改變,眼神也會變,連帶著整張臉就會不同起來。 「你在偷瞄我哦。」他眼睛盯著電腦螢幕說。 大概因為工作性質的不同,林澤秀總是匆匆來去。而有時,豆男卻會陪我很長時間,不過他不多和我說話,就坐在一邊看文件,打電腦。他能很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勢,也能在護士出出進進時視而不見,精神絕對集中,不像我,坐立難安,還特別容易走神。 「其實你長得還很好看的。」我咬著筆頭說。 這兩天打膩了電子遊戲後,我開始學人家畫漫畫,林澤秀弄了全套的畫筆畫紙給我,但我的水準卻還停留在畫那種「我語文得了2分,算術得了0分,我一撅嘴,變成一個小鴨子」的程度,畫風有點類似于周星馳版《唐伯虎點秋香》中祝枝山畫的小雞食米圖。 我剛才就在畫豆男,一大一小兩顆豆子摞在一起,上面四條細線代表四肢,兩個圈圈代表眼鏡,雖然形非常不似,但我追求的是神似。不可以嗎? 他聽到我的話,終於抬起頭來,眼神中既有開心,也很警覺,「你要說什麼,小新?」 他應該叫我小新姐姐的,但自從他遇到林澤秀,就自動給我降了身份,「姐姐」二字再沒從他嘴裡吐出來過。 「不是我要說,是你要說。」我乾脆把紙筆都推遠,倚在被子上,打算跟他挑明瞭講,「你不是說話不算數的人吧?或者你忘記和我說什麼了?再或者,你和我說話是不經大腦、不負責任的?」 「這麼多罪名加給我?」他一推眼鏡,似乎有點羞澀和無奈,「我和你說過的話都不會忘記的,你對我說過的話我也都記得,只是你這麼多天也沒問,我以為,你並不想知道,又何必多嘴?」 這個人真會倒打一耙! 「那是你和林澤秀一直烏眼雞似的,吵得這裡雞飛狗跳,我哪有機會?」我懊惱,「難道你想我當著林澤秀的面問你?」 「我不介意哦,讓他聽到也好,這樣他就知道我的決心,再不會來做無意義的競爭。」他乾脆把電腦關掉,一派隨便你問,我知無不言的模樣。 我不說話,等他坦白;可他也不說,等我問。就那麼大眼瞪小眼了一會兒,我突然發現我的年紀雖然比他大,但論起人情世故、為人處世、舉止應對,他才是更成熟的那一個。怪不得他小小年紀就能如此成功,怪不得那麼多超級富翁願意把自己的錢交給他打理。 這沉默,他能坦然面對,我卻尷尬萬分。我年紀已經二十九了,卻不習慣和男人對視那麼長時間,所以我有點慌亂,儘管心裡一個勁提醒自己要沉住氣,但身子卻早就坐立不安起來,腦子裡也一片混亂,抓了兩遍頭髮,也不知道說什麼。 難道問,你為什麼喜歡我? 雖然這確實是我想問的,可是這太直白了。如果人家說我不喜歡你,只是對你有好感,我不糗大了嗎? 「你——」這單音節是我沉默良久後,發出的唯一聲音。 「我心裡惦記你已經足足十二年了。」他突然開口,說出的話卻嚇了我一跳。 十二年?二十九減十二是十七,而二十五減十二是十三歲,難道一個十三歲的小屁孩兒就愛上了十七歲的我?我記得當年我還有點嬰兒肥呢,圓滾滾的,就這樣也有人喜歡嗎? 這情況確實很讓人美得冒泡,沒想到我還有個暗戀了我很多年的青梅竹馬呀。只是我從來不知道這竹馬的存在,怪不得他那麼瘦,原來是竹制的。 「我們在哪裡見過?」我不禁問,「鄰居?念過同一個學校?不對哦,你小我四歲,初中高中都是三年,大學我們念的不是同一所,我上的幼稚園是那種接受三歲到五歲兒童的,難道是小學?對了,你跳過級,可是——你跟我不在同一個省市呀。」 他眼神定定地看著我,本來很純情的樣子卻變得有點莫測高深,「你十七歲那年的夏天,有沒有去過X市旅行?」他突然問。 我記得我是去過X市的,但幾歲時去的卻有點印象模糊了,仔細回憶了半天,好像是我十七歲那年的暑假,我娘被單位派到X市出差,為了慶祝我所有的考試第一次全部及格,她就自費帶我去了。當時她很忙,我只好自己帶著地圖四處玩。 那是個南方小鎮,白牆黑瓦、小橋流水,雅致得很,我還拍了不少照片。總之那是個愉快的夏天,雖然我只在那兒待了不到七十二個小時,但那番詩情畫意卻至今記得。 可是,我不記得有什麼美麗邂逅啊?再說當時豆男才十三歲,哪個十七歲的大姑娘會和一個十三歲的小孩子玩浪漫呀。他再早熟也只是個小毛孩子,而那時候他如果有痘痘,肯定不是過敏,而是青春造成的。 「難道你不記得去旅行過的地方?」他似乎很失望。 我點點頭,「我記得,我是去過X市,但我在那裡沒有朋友。」 「你是沒有朋友,但是你有一個敵人。」他又說出了一句讓我目瞪口呆的話,但我確實沒什麼印象了。 難道我無意間得罪了什麼人嗎?我這人一向喜歡多管閒事,因為仗著有點武功,總是到處尋找有什麼人間悲慘事可以讓我見義勇為。 那時候的我真的很傻很天真,天天滿大街亂逛,哪兒亂往哪兒紮,夢想成為黑夜中來去無蹤的俠女,實現社會的公正,代表人民代表党修理那些社會上的人渣。看豆男斯文模樣,難道小時候曾經差點被拐賣,或者被高年級同學圍毆,我救了他,所以這小子念念不忘到如今,居然由感激而生愛? 我用力地想著,一瞬間,腦海中出現了一幅模糊的畫面,可是我看不清。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