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北京,我與天堂一步之遙 | 上頁 下頁


  第二天早晨醒來的時候,我們看著對方,呵呵傻笑。他進浴室的時候,一直在裡面唱歌,快樂得像個孩子。

  我微笑著躺在床上,懶懶地聽著他在浴室裡唱歌。一切並沒有我想像的那麼糟糕。如果想知道一個男人是否真的喜歡你,那麼做完愛以後,看他是否很快樂;如果想知道你是否真心喜歡一個男人,也要看你做完以後自己是否快樂。我們顯然都很快樂。

  要上班了,他叫我起床。我洗澡的時候,他煮咖啡。等到坐在沙發上,明媚的陽光已經透過玻璃窗灑在我們身上。我們邊喝咖啡,邊談起我的工作,他給我很多建議,我點頭,很佩服他的眼光和洞察力。然後我們吻別。他可以在家裡工作,當老闆的,想不去就不去,真好。可是我還是要匆匆趕到辦公室,開始我辛苦繁忙的一天。

  和安迪約會的那些日子,我正做著職業上最艱難的選擇,工作是我們最經常的話題。

  我就職於一家英國公司,這個公司在業內頗有聲望,但卻也是個著名的毀美女的地方。我經常加班,沒日沒夜。那時安迪也是新官上任,經常也是沒日沒夜地加班。我們很多時候只能靠短信互相牽掛。有時深夜從辦公室出來,收到他的短信,問我在哪裡,我說:「剛下班。」他說:「過來好嗎?我想你。」

  我就忍不住跑到他那裡去。兩個人依偎在沙發上,一副倒頭就能睡著的樣子。

  每次去他那裡,他都會在屋裡到處點上蠟燭和精油香薰,還會給我準備紅酒和乳酪,在浴缸裡放好熱水。他抱著我一起躺在浴缸裡,把酒送到我的唇邊,我們慢慢喝酒,聊著不同的話題。偶爾他情緒有點低落,會摟著我一聲不吭,我也不去追問。

  我本來可以不知道那些關於他的故事。可是很不幸,他的兩個最好的朋友凱文和勞倫斯都是我讀書時的同窗,也是我最親密的哥們。剛開始和安迪約會時,勞倫斯還在上海工作,是一家美國公司的總經理,那個職位是安迪離開時舉薦了勞倫斯,由勞倫斯來接任的。那天我終於忍不住給勞倫斯打了個電話。他前一個電話沒接,因此後一個電話一接通,我就抱怨:「你根本就不關心我!」他慌了,問:「怎麼了,寶貝?」

  我們一直互相叫寶貝。我坦白說,我在和安迪約會,他差點馬上摔了電話。

  勞倫斯一直堅決地反對。他說安迪不僅是他的好朋友,而且對他有知遇之恩,因為安迪在職場上一直提攜照顧他,他的職業成功和安迪分不開。他沒有說安迪任何不好的話,他說作為朋友他不願意說。可我也是他的朋友,不能眼睜睜地看著我受苦,所以他一直都對我說:「結束,馬上結束,寶貝。」

  勞倫斯說時間不對,他不認為安迪已經為一場健康的積極的感情做好了準備。如果他沒準備好,受苦的只能是我。他說:「你無法想像安迪為了那個女人受了多少苦,你真的無法想像。」

  我問:「那場事故到底是怎麼回事?」

  勞倫斯頓了一下說:「如果我是安迪,我早已經把那女人給殺了。」

  勞倫斯一直是個溫柔善良的男孩子,他說出這話,我心裡著實往下一沉。

  他一直為我操心,這次都快帶著哭腔了:「寶貝,為什麼你挑的總是wrong guys啊?」

  我就抱著電話掉眼淚,我也不知道。上次和大衛分手時,我也是整夜整夜地抱著電話對著勞倫斯哭,他已經見不得我再為了某個男人掉眼淚。

  他說:「你是個多麼好的女孩子。我不能再看見你傷心。」

  因為這場談話,我的心一下子就涼了半截。我不知道我對於安迪意味著什麼,他對於我又意味著什麼。幸還是不幸,我真的不知道。可是我真的喜歡他,非常非常喜歡。

  也因為那次談話,有時看見陰鬱沉默的他,我的心就會變得異常柔軟,一遍遍安靜地撫摸著他的頭髮。只要能夠讓他快樂,我什麼都可以為他做,有時我真的這樣毫無出息地想。

  安迪從來不說他愛我。他帶我出去參加他的酒會的時候,也不和我說話,只是將目光繞過和他談話的人,偷偷地看著我,那時他的眼神非常溫柔。我從沒見過他那麼溫柔。我不相信甜言蜜語,但我相信那一瞬間的眼神。

  他的性格有非常強的兩面性。在社交場合,他是那麼開朗主動,掌控一切的樣子;而單獨和我在一起的時候,他卻比較害羞,甚至很容易緊張。他在廚房做飯,我進去看著和他說話,他就馬上把手給切了;他換衣服的時候我看著他,他的領帶就怎麼都打不好。

  他的工作壓力非常大,週末的時候經常把自己關在屋裡昏睡,或者用寂寞來排解自己的不安或者不快。這時候他絕對不找我,但是我仍然會心疼他,他不是不喜歡我,更多時候是有心無力。他不敢讓我太依賴他的溫情,因為知道自己無法被依賴,所以寧願冷漠一點對我。

  忙的時候我也什麼都顧不上,有時甚至一整月都抽不出一天時間來約會。愛情,對我們倆真是個奢侈品。心力交瘁的夜晚,我給他發短信:「見鬼!

  我還在加班。」他會給我電話:「我剛剛從辦公室出來,你想到我這裡來嗎?」

  然後我就會到他那裡去,靜靜地躺在他懷裡,什麼都不想再說了。他會告訴我:「你現在就覺得承受不了了?可是你是否能想像出我承受的壓力是你的多少倍?」

  寬泛地說,我們倆幾乎屬於同一個行業,只不過是不同的領域。我們的工作方式和風格類似,壓力和勞動強度都是超負荷的。

  我以前的英國老闆,34歲的年輕人,操勞過度,乍一看跟一小老頭似的。我多麼喜歡那個英國人,他非常幽默、可愛、大氣,但是也非常敏感、真性情,很多時候像個孩子。在英國足球隊輸球的時候,他就耍賴不來上班,還給全體經理髮郵件,說他自己不開心了。後來英國隊贏球的時候,他就把英國國旗掛在他辦公室門口,跟門簾似的。那天我們正好要一起見客戶,他淩晨三點看完球給我發短信:「耶,

  我終於可以和你一起去開會了!我要把國旗穿身上去!」因為前一天我問他是否能和我一起去,他說完全要看當天晚上英國隊表現如何,我當時氣結。客戶問我幾人參加會議,我說說不準,還不敢告訴他們真正的原因。

  那個英國人剛到北京的前三年,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常年如一日。他說他每天脾氣暴躁,簡直沒有生活樂趣。後來他漸漸想找回自己失去的東西,開始大量擴張公司規模,招了幾個副手,擴充隊伍,終於不用再自己盯項目了,然後他索性辭職周遊世界去了。我特能理解,得到的和失去的永遠是均衡的。

  安迪工作起來只會比我們更瘋狂、更賣命。有一次我在外面吃飯的時候,碰見他和公司員工一起吃飯。我坐到他旁邊,看見他的眼睛都是血紅血紅的。我問:「怎麼了?」他的助手說:「他已經連續好多天在通宵工作了。」我一下子就原諒了那些天他對我的冷淡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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